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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维通信:独立董事关于四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7-30  

						  002115                                              四届九次董事会独立意见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四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设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胡小
平、裘益政、蔡家楣作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的独立
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4年7月29日召开的四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杨翌女士为公司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副总监)的议案》,决定提
名杨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张建洲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
务副总监)。
    经核查,独立董事胡小平、裘益政、蔡家楣一致认为:董事会提名杨翌女士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张建洲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副总监)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被聘任人员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
作出的,杨翌女士和张建洲先生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我们
同意上述议案,其中公司董事候选人需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生效。


     独立董事签字:


                  胡小平


                  裘益政


                  蔡家楣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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