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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维通信: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5-12  

						00211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7-049

债券代码:112168            债券简称:12 三维债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以现有总股本 416,259,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6,259,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非
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
按每 10 股派 1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
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00211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5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5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5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XXXXX940              李越伦
2        08XXXXX780              浙江三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00XXXXX652              洪革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 581 号
    咨询联系人:王萍、李冠雄
    咨询电话:0571-88923377
    传真电话:0571-88923377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安排时间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