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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维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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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设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鲍恩
斯、杨忠智、蔡家楣作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2017年8月17日召开的三维通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讨论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经认真研讨,独立董事鲍恩斯、杨忠智、蔡家楣就该事项一致
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
更真实;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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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鲍恩斯


                      杨忠智


                      蔡家楣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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