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07
00211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7-129
债券代码:112168 债券简称:12 三维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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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26
日以书面传真、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下午在杭
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 581 号三维大厦公司 12 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监
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已于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鉴于 4 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17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
经此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原 167 名调整为 163 名,限制性
股票总量由原 692.50 万股调整为 690.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原
554.50 万股调整为 552.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 138.00 万股。调整后
的名单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
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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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是
否符合首次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除 4 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与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 2017 年 12 月 6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163 名激励对象 55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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