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8-04-12
002115 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独立意见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设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鲍恩
斯、杨忠智、蔡家楣作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三维通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讨论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不超过2亿,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
同时,本次并购贷款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需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质押所持有的巨网科技
50%股权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上述事
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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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15 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
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鲍恩斯
杨忠智
蔡家楣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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