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1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8-036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三维无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无线”)、 三维通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香港”)、浙江三维通信移动互联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动互联”)、深圳海卫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卫通”)、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网科技”)。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项议案公司对外合计担保额度 63,000 万元,其中对三维无线担保额度 3,000 万元,对三维香港担保额度 4,000 万元,对移动互联担保额度 30,000 万 元,对海卫通担保额度 6,000 万元,对巨网科技担保额度 20,000 万元。合计占 2017 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33.27%,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21,500 万元,包含在本次议案担保额度范围之 内。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三维无线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为浙江三维无线科技有限公司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签署的,最高余额不超过 3000 万元(含叁仟万元)、单笔金额不超 过 3000 万元(含叁仟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与 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保 证担保期限按合同约定履行。 -1- 00211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三维无线的经营情况和截止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 对三维无线的实际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止 子公司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80413 担保额 三维无线 260,284,783.31 179,505,262.34 26,737,324.93 7,945,519.03 0 (三)担保权限及担保协议签署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 号)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本次担保。 公司章程第 110 条第(四)款规定:对外担保:除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 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外,其他的对外担保必须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 以上签署同意;董事会在决定对外担保时,应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 截止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为三维无线提供担保的现有余额 0 万元,本次 审批最高余额 3,000 万元。 本次董事会决定系赋予对三维无线提供最高额余额担保的额度,授权公司董 事长具体负责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二、为全资子公司三维通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为三维通信(香港)有限公司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签署的,最高余额不超过 4000 万元(含肆仟万元)、单笔金额不超 过 4000 万元(含肆仟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与 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保 证担保期限按合同约定履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三维香港的经营情况和截止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 -2- 00211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对三维香港的实际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止 子公司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80413 担保额 三维香港 163,120,308.46 90,483,336.24 76,465,620.52 -4,866,100.38 0 (三)担保权限及担保协议签署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 号)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本次担保。 公司章程第 110 条第(四)款规定:对外担保:除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 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外,其他的对外担保必须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 以上签署同意;董事会在决定对外担保时,应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 截止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为三维香港提供担保的现有余额 0 万元,本次 审批最高余额 4,000 万元。 本次董事会决定系赋予对三维香港提供最高额余额担保的额度,授权公司董 事长具体负责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三、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三维通信移动互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为为浙江三维通信移动互联有限公司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签署的,最高余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叁亿元)、单笔 金额不超过 8,000 万元(捌仟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 事长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 式,保证担保期限按合同约定履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移动互联的经营情况和截止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 对移动互联的实际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元 -3- 00211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子公司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80413 担保额 移动互联 657,205,972.85 3,204,778.69 1,113,425.22 -15,208,322.12 190,000,000 (三)担保权限及担保协议签署 本公司章程第 41 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 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 号)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决策机构,公司股东大会有权决定本次担保。 截止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为移动互联提供担保的现有余额 19,000 万元, 包含在本次担保的最高余额范围之内,符合本次审批最高余额 30,000 万元的要 求。 本次议案系赋予对移动互联提供最高额余额担保的额度,经股东大会批准后 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海卫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为深圳海卫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签署的,最高余额不超过 6000 万元(含陆仟万元)人民币,单笔 金额不超过 4000 万元(含肆仟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 董事长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方式,保证担保期限按合同约定履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4- 00211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海卫通的经营情况和截止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对 海卫通的实际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止 子公司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80413 担保额 海卫通 95,389,958.27 28,361,322.90 32,045,576.95 -19,814,076.70 25,000,000 (三)担保权限及担保协议签署 本公司章程第 41 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 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 号)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决策机构,公司股东大会有权决定本次担保。 截止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为海卫通提供担保的现有余额 2,500 万元,本 次审批最高余额 6,000 万元。 本次议案系赋予对海卫通提供最高额余额担保的额度,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 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五、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为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签署的,最高余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贰亿元)人民币,单笔金额不 超过 10,000 万元(含壹亿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 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5- 00211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担保期限按合同约定履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巨网科技的经营情况和截止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 对巨网科技的实际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止 子公司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80413 担保额 巨网科技 376,270,728.56 250,306,586.94 192,350,041.65 23,585,935.89 0 (三)担保权限及担保协议签署 本公司章程第 41 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 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 号)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决策机构,公司股东大会有权决定本次担保。 截止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为巨网科技提供担保的现有余额 0 万元,本次 审批最高余额 20,000 万元。 本次议案系赋予对巨网科技提供最高额余额担保的额度,经股东大会批准后 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六、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8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 合理使用的需要,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 独立董事鲍恩斯、蔡家楣、杨忠智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上述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6- 00211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的担保,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 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实际对浙江三维无线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累计余额 0 万元;对三维通信(香港)有限公司的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对浙江三 维通信移动互联有限公司的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 190,000 万元;对深圳海卫通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 2,500 万元;对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累计余额 21,500 万元,占 2017 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11.35%,逾期担保 0 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7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