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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维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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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设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鲍恩
斯、杨忠智、蔡家楣作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三维通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讨论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STAR SOLUTIONS签订<销售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蔡家楣、杨忠智、鲍恩斯作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秉
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事前了解了该事项,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
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三维通信与STAR SOLUTIONS签订《销售框架协议》暨
关联交易事项出具如下事前认可意见:1、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
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2、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
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未发现通过此
项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况;3、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综上,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
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
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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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
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鲍恩斯


                  杨忠智


                  蔡家楣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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