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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维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0-02-04  

						  002115                                              六届三次董事会独立意见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设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鲍恩
斯、杨忠智、汪炜作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2020年1月23日召开的三维通信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讨论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与2017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订<业绩奖励及补偿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鲍恩斯、杨忠智、汪炜作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事前了解了该事项,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
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与2017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订<业绩奖励及
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出具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
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通过此项交
易输送利益的情况;

    3、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
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郑剑波签订《业绩奖励及补偿协议》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备可操作性,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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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鲍恩斯


                  杨忠智


                  汪   炜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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