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三维通信:关于2017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业绩奖励与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2021-05-15  

                        00211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40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

                   业绩奖励与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奖励与补偿的前期情况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维通信”或“上市公司”)
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与 2017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订<业绩奖励及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为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并激励子公司核心团队,公司与 2017 年度重大
资产重组原交易对方之一的郑剑波先生(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业绩承诺方”)
签订《业绩奖励及补偿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 2017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对方业绩奖励与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关于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业绩奖励与补偿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
〔2021〕5071 号)(以下简称“《鉴证报告》”),对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巨网科技”)2020 年度业绩实现情况独立地提出了鉴证结论。
    二、业绩奖励与补偿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奖励与补偿情况说明的议案》,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时,郑剑波先生作为上述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回避表决的基础上对该议案
提出以下异议:


                                     1
00211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郑剑波董事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提出异议,同时对《三
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业绩奖励与补偿情况
的进展公告》、《关于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奖励与补偿情况说明
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出异议,认为该公
告及其相关议案存在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的情况。
    郑剑波董事认为,《鉴证报告》其引用的内容与郑剑波和三维通信原先签署
的文件《业绩奖励与补偿协议》不相符,该报告存在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
情况。
    郑剑波董事认为,自媒体业务业绩下滑,主要是受新冠疫情该不可抗力影响,
该情况适用于《业绩奖励与补偿协议》第六条 不可抗力 6.3 条:“如发生不可抗
力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则本协议终止,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为前述不可抗
力导致的本协议终止承担责任”。
    一直以来,由于巨网科技自媒体的广告客户主要是中小电商客户构成。2020
年,由于受到疫情影响,这类客户降低了对自媒体广告投放的预算,导致公司该
业务的收入受到较大影响。
    基于以上叙述,郑剑波董事认为:由于发生了新冠疫情的不可抗力,导致了
自媒体业务收入严重下滑,应当终止《业绩奖励与补偿协议》。
    此外,郑剑波董事申明,关于《业绩奖励与补偿协议》三维通信存在误导陈
述和违反协议等情况,主要体现为:
    1、签署《业绩奖励与补偿协议》时,主要目的在 2020 年和 2021 年时激励
原巨网科技的核心管理团队,并非是三维通信与巨网科技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
的后续。郑剑波先生及其团队已经完成了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签署的业绩承
诺。
    2、三维通信在郑剑波先生持反对意见的情况下,聘任巨网科技新的总经理,
破坏了原有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和良好的化学反应,因此巨网科技现任总经理需要
对 2020 年度业绩负责。
    3、公司没有履行协议的最底层的条款,没有足额发放郑剑波先生的工资,
导致郑剑波先生无法有效开展工作。
    郑剑波董事对《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出反对,


                                   2
00211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理由如下:
    由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且仅有一个议案:
    1、《关于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奖励与补偿情况说明的议案》
    鉴于此,郑剑波董事反对,认为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公司仅需要就协议终
止事宜向公众说明并提示风险。
       三、风险提示及后续安排
    1、本次关于 2017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业绩奖励与补偿事项已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业绩承诺方对补偿方案存在异议,其是否愿意配合执行业绩补偿方案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与承诺方积极协商等措施,努力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
    3、截止目前巨网科技经营团队保持稳定,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可能存在经营
团队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公司将对此持续予以关注并采取积极措施保障核心团
队的稳定性。
    4、公司暂未发现巨网科技资产减值迹象,如后续经营业绩出现大幅波动,
则可能存在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公司将保持跟踪,并定期聘请专业机构对商誉
减值进行测试。
    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