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2-03-02
002115 六届二十次董事会独立意见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设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汪炜、陈宇峰、李仝昀作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
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2月28日召开的三维通信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讨论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的独立意见
1、经会前认真审查卫刚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未发
现上述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2、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卫刚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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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15 六届二十次董事会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汪 炜
陈宇峰
李仝昀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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