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2-03-05
002115 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独立意见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设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汪炜、陈宇峰、李仝昀作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
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3月4日召开的三维通信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讨论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
公司经营发展和实际业务的资金需要,不存在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的担保,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表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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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15 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
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汪 炜
陈宇峰
李仝昀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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