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通信: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4-30
002115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2-039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4,217,135.36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9,688,763.53 元。
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35,831,609.7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减去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发放现金股利 0.00 元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613,857,153.83 元,合并财务报表的累
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28,486,847.20 元。
公司 2021 年度亏损,2021 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
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
性及合理性。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由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基于公
司目前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公司决定 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时该预案未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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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批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
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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