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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维通信: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核查意见2022-05-2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2021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三维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回购注
销2021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业绩奖励及补偿协议》的相关情况

    2020年,公司与郑剑波签订《业绩奖励及补偿协议》,就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
司(下称“巨网科技”)2020、2021年度(即“业绩承诺期”)业绩奖励与补偿事宜达
成一致。

    (一)签订《业绩奖励及补偿协议》的批准程序

    1、2020年1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2017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订<业绩奖励及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该关联交易。

    2、2020年1月23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2017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订<业绩奖励及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0年2月19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2017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订<业绩奖励及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业绩奖励及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业绩承诺期净利润

    郑剑波承诺巨网科技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
公司的税后净利润(下称“承诺净利润”)分别为17,000万元、19,000万元。

    2、业绩奖励

    公司承诺对郑剑波和其指定的经营团队进行分档奖励。2020年度、2021年度分
别实现承诺净利润超出15,000万元到17,000万元部分的30%,超过17,000万元部分的
50%奖励给郑剑波和其指定的经营团队。

    2020年、2021年郑剑波年薪定为100万元,每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的税后净利润达到13,000万元即发放200万元绩效奖金给郑剑波和其指
定的经营团队。

    3、业绩补偿计算及实施

    业绩补偿义务人在2020年度、2021年度的具体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2020年应补偿金额=13,000万元-巨网科技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的税后净利润

    2021年应补偿金额=26,000万元-巨网科技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经审计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税后净利润-已补偿金额。

    郑剑波补偿总额以2.6亿元为上限。

    在巨网科技2020年、2021年度未实现承诺净利润13,000万元的,郑剑波应按照
以下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

    若郑剑波在业绩补偿期间应当进行业绩补偿的,则公司应在当年的专项审核意
见披露后的30个工作日内发出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郑剑波当年应补
偿金额的议案。公司在股东大会通过上述议案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郑剑波,郑剑波
在收到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所需补偿的股票以总价1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公司
按规定回购后注销。所需补偿的股票数量为补偿金额÷股票价格(8.80元),股票
价格按2019年全年股票价格均价8.80元计算。股票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补足到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4、应收账款管理

    郑剑波承诺巨网科技在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高于6,000万元的剩余
金额(扣除已计提坏账损失)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收回,未收回的金额由郑剑波于
                                      2
2023年3月31日前以现金补足。

     二、关于签署《业绩奖励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调整业绩补偿金额的情况

     2021年,公司与郑剑波签订《业绩奖励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就调整2020
年度和2021年度业绩补偿金额达成一致。

     (一)签署《业绩奖励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调整业绩补偿金额的批准程
序

     1、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
业绩奖励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该关联交易。

     2、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
业绩奖励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2年1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
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补偿金额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2022年1月4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
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补偿金额的议案》。

     5、2022年1月2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业
绩奖励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江西巨网科技有限
公司2020年度业绩补偿金额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二)《业绩奖励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调整2020年度和2021年度补偿金额

     《业绩奖励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生效后,对郑剑波触发2020年度和2021
年度业绩补偿的承诺净利润合计金额由26,000万元调整为21,550万元,下调金额
4,450万元,占2020年度和2021年度触发业绩补偿承诺净利润合计金额的17.12%。
2020年度和2021年度分年度触发业绩补偿的承诺净利润调整如下:

     2020年度,郑剑波触发业绩补偿的承诺净利润金额从13,000.00万元调整为
                                     3
9,550.00万元,2020年应补偿金额=9,550万元-巨网科技当期期末实际净利润(2020
年度实际净利润为83,995,672.69元),2020年应补偿金额调整为11,504,327.31元,
需补偿的股票数量调整为1,307,310股。

    2021年度,郑剑波触发业绩补偿的承诺净利润金额从13,000.00万元调整为
12,000.00万元,2021年应补偿金额=21,550万元-巨网科技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
利润-已补偿金额。

    三、2021年度业绩奖励与补偿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奖励与补偿情
况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2022-037、2022-038)。

    2022年4月30日,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
度业绩奖励与补偿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业绩奖励与补偿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5091号)(以下简称“《鉴证报告》”),对巨网科技2021年度业
绩实现情况独立地提出了鉴证结论:巨网科技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032,674.85元,低于调整后业绩承诺金额120,000,000元,
未完成2021年度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为55,967,325.15元,需补偿的股票数量为
6,359,923股。同日,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巨网
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奖励与补偿情况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5月23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同日,公司于
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巨网科技2021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5)。

    四、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情况

    根据协议约定及《鉴证报告》结论,郑剑波应补偿金额为55,967,325.15元,需
补偿的股票数量为6,359,923股。
                                      4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符合《业绩奖励与补偿协议》及《业
绩奖励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内部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次
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符合公司与郑剑波签订相关协议的约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21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献晖                        陈忠志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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