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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海诚: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2019-05-0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获得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
事项的认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因日常业务经营与关联企业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系公司的日常性经营行
为,符合公司的业务经营需要。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
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均进行
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因此,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二、关于推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股东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田颖杰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提名资格,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田颖杰女士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查,田颖杰女士符合上市
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本次董事会选
举田颖杰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
田颖杰女士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
选举。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独立董事:张一弛   高凤勇   赵艳春   丁慧平

                                                 2019 年 4 月 30 日

                                                                       1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张一弛            高凤勇         赵艳春          丁慧平




                                                    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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