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9-029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 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 议于2019年5月17日下午2: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 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大同先 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代理人共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40,533,988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95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代理人共计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40,497,08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863%;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2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8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9-029 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40,497,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47% , 反 对 36,9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1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578%;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422%;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40,497,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47% , 反 对 36,9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1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578%;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422%;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40,497,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47% , 反 对 36,9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1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578%;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422%;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17,628,93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9-029 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4,407,234.50元,母公司剩 余未分配利润173,028,506.67元结转至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240,497,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47% , 反 对 36,9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1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578%;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422%;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40,497,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47% , 反 对 36,9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1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578%;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422%;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240,497,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47% , 反 对 36,9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1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578%;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422%;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独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9-029 立董事津贴由6万元/年(含税)调整为8万元/年(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240,497,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47% , 反 对 36,9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1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578%;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422%;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497,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47% , 反 对 36,9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1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578%;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422%;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497,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47%,选举田颖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本届 董事会相同。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33,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578%。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高凤勇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各位股东作了2018年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9-029 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