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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海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04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0-04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现场会议于2020年12月3日下午2: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
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
事长赵国昂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国
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217,380,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512%。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217,348,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435%;通
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2,45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601,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0%。其中,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0-046
569,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3%;通过网络投票表决
的中小股东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2,45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确定其年
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217,348,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51% , 反 对 32,45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1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9,1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056%;反对32,45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7,348,5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51% , 反 对 32,45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1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9,1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056%;反对32,45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0-04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