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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海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09  

                          中国海诚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

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客观公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应出席公司董事会召开的会议 8 次,实际出席会议 8 次。

对于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的 2

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0 年 4 月 27 日就公司 2019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

额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20 年 5 月 29 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3、2020 年 6 月 3 日就公司更换董事长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20 年 7 月 29 日就公司总裁离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中国海诚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2020 年 8 月 5 日就公司聘任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全资子

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20 年 8 月 17 日就公司聘任副总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2020 年 8 月 26 日就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保利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0 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8、2020 年 11 月 17 日就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利润分配

方案、聘任审计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重要人事变更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在董

事会审议决策之前,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信息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并从专业角度发

表意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发挥

应有的作用。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进

行了认真的审查。参加公司召开的“十四五”战略规划编制研讨会,为公司的发

展建言献策。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和沟通,持续关注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事项的进展和执行情况等。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对外发布公告 46 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任何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信息

披露重大遗漏及更正等情形。

    3、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中国海诚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权限

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和监督,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4、自身学习情况

    2020 年度,本人能够积极了解和学习监管部门推出的新的规章制度,学习

新证券法,参加独立董事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规范运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张一弛

    电子邮箱:zyc@gsm.pku.edu.cn



                                                   独立董事:张一弛

                                                    2021 年 4 月 9 日
  中国海诚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战略

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

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客观公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应出席公司董事会召开的会议 8 次,实际出席会议 8 次。

对于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出席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的 2

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0 年 4 月 27 日就公司 2019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

额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20 年 5 月 29 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3、2020 年 6 月 3 日就公司更换董事长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20 年 7 月 29 日就公司总裁离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中国海诚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2020 年 8 月 5 日就公司聘任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全资子

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20 年 8 月 17 日就公司聘任副总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2020 年 8 月 26 日就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保利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0 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8、2020 年 11 月 17 日就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利润分配

方案、聘任审计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重要人事变更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在董

事会审议决策之前,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信息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并从专业角度发

表意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发挥

应有的作用。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进

行了认真的审查。参加公司召开的“十四五”战略规划编制研讨会,为公司的发

展建言献策。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和沟通,持续关注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事项的进展和执行情况等。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对外发布公告 46 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任何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信息

披露重大遗漏及更正等情形。

    3、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中国海诚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权限

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和监督,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4、自身学习情况

    2020 年度,本人能够积极了解和学习监管部门推出的新的规章制度,学习

新证券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高凤勇

    电子邮箱:gaofy@leadingcapital.com.cn



                                                  独立董事:高凤勇

                                                    2021 年 4 月 9 日
  中国海诚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客观公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应出席公司董事会召开的会议 8 次,实际出席会议 8 次。

对于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召开的 1 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 5

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并作述职报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0 年 4 月 27 日就公司 2019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

额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中国海诚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2020 年 5 月 29 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3、2020 年 6 月 3 日就公司更换董事长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20 年 7 月 29 日就公司总裁离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2020 年 8 月 5 日就公司聘任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全资子

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20 年 8 月 17 日就公司聘任副总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2020 年 8 月 26 日就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保利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0 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8、2020 年 11 月 17 日就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利润分配

方案、聘任审计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重要人事变更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在董

事会审议决策之前,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信息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并从专业角度发

表意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发挥

应有的作用。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进行了考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和沟通,持续关

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事项的进展和执行情况等。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对外发布公告 46 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中国海诚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任何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信息

披露重大遗漏及更正等情形。

    3、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权限

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和监督,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4、公司审计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了解年报审计工

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

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并就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公

司管理层积极交流。

    5、自身学习情况

    2020 年度,本人能够积极了解和学习监管部门推出的新的规章制度,学习

新证券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赵艳春

    电子邮箱:zhaoyanchun@zhonglun.com



                                                  独立董事:赵艳春
                                                    2021 年 4 月 9 日
  中国海诚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客观公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应出席公司董事会召开的会议 8 次,实际出席会议 8 次。
对于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 5
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召开的 1 次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0 年 4 月 27 日就公司 2019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

额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20 年 5 月 29 就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中国海诚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2020 年 6 月 3 日就公司更换董事长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20 年 7 月 29 日就公司总裁离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2020 年 8 月 5 日就公司聘任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全资子

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20 年 8 月 17 日就公司聘任副总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2020 年 8 月 26 日就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保利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0 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8、2020 年 11 月 17 日就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日常工作的履职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利润分配

方案、聘任审计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重要人事变更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在董

事会审议决策之前,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信息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积极参与讨论,独立、客观地作出判断并从专业角度发

表意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发挥

应有的作用。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进行了考评。参加公司召开的“十四五”战略规划编制研讨会,为公司的发展

建言献策。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别是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

和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事项的进展和执行情况

等。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对外发布公告 46 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公平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任何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信息披露重大遗
  中国海诚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漏及更正等情形。

    3、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权限

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和监督,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4、公司审计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了解年报审计工

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

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并就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公

司管理层积极交流。

    5、自身学习情况

    2020 年度,本人能够积极了解和学习监管部门推出的新的规章制度,学习

新证券法,参加独立董事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规范运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丁慧平

    电子邮箱:hpding@bjtu.edu.cn


                                                  独立董事:丁慧平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