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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海诚:独立董事意见2021-04-1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中国海诚

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聘任杜道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杜道友先生其任职资

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不存在《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

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聘任杜道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独立董事:张一弛   高凤勇   赵艳春   丁慧平

                                                2021 年 4 月 14 日




                                                                       1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张一弛            高凤勇         赵艳春          丁慧平




                                                    2021 年 4 月 1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