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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港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17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4月16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1年4
月16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88,675,5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5771%,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7,486,9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3593%;通过网
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188,65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0.217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爱先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
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提案的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1、以188,616,5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赞
成、37,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反对、21,90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董事会
2020年度工作报告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


       2、以188,616,5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赞
成、37,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反对、21,90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监事会
2020年度工作报告》。


       3、以188,616,5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赞
成、37,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反对、21,90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以188,643,5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赞
成、3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
分配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20,620,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1%)赞成、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54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
权。


       5、以188,301,9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20%)赞
成、351,7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4%)反对、21,9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
利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20,278,6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08%)赞成、351,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7032%)反对、2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0%)弃权。


    6、以188,621,6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4%)赞
成、3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反对、21,90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
各商业银行开展授信业务的议案》。


    7、以188,555,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赞
成、9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反对、21,90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
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盖学刚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8、以188,187,0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1%)赞
成、46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3%)反对、21,9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
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9、以188,616,5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7%)赞
成、37,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反对、21,900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
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20,593,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43%)赞成、3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796%)反对、2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0%)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