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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港股份:关于与上海收付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的公告2022-06-11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收付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为推动电子身份认证应用技术在智能终端、电子票证方面的应用,创新业
务模式,不断提升双方的产品应用范围,上海收付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收付宝”)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股份“)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
共同发展的原则,一致同意在电子身份认证领域开展紧密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了
合作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收付宝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 张晰
    3、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MA1FW46229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SOHO广场B座1065号1707室
    7、成立日期:2016年9月6日
    8、经营范围:计算机科技、信息科技、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9、关联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公司简介:上海收付宝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eID网络身份服务商,与公安部第
三研究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国内首创无介质软件密码模块与eID技术结合,所开发
的网络纯软电子身份证明技术(简称S-EID),属于公民数据安全系统,技术方案具有
远程、安全、零接触、可复制等特点。
       二、 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依托东港股份在电子票证领域和智能终端领域的市场开拓能力、产品覆盖能力和
上海收付宝的S-EID技术,通过结合双方在互联网技术的创新成果,实现在各业务领域
的技术合作,共同推进电子票证、智能终端领域的业务发展。
       (二)、合作内容
       (一)利用S-EID技术,开发适用的电子身份证明产品,并推动双方合作及自有产
品的营销。
       根据国家电子身份认证的要求和数据授权情况,利用S-EID技术,设计开发相应的
电子身份认证产品,并输出符合监管要求的电子票证产品,提升相关产品的市场占有
率。
       (二)联合开发智能彩票投注设备年龄识别功能
       基于S-EID技术,利用人脸识别、身份识别等技术,为智能彩票展示和投注设备开
发具有能够自动识别购彩人员年龄的功能,防止未成年人通过智能投注设备购买彩票,
助力新渠道售彩业务健康发展。
       (三)在电子商业票据及电子档案领域进行合作创新探索
       东港股份在票据业务、电子档案服务领域具有深厚积累和实力,上海收付宝也在
相关领域探索基于安全身份认证的服务产品,双方各自发挥彼此技术与资源优势,尝
试实现合作创新,探索新的产品形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自有优势技术为合作产品赋
能。
       (三)、合作方式
       (一)本协议是双方达成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符合本协议精神的基础上,
针对每个具体合作项目,经充分协商后缔结正式的项目合同,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及双
方的权利义务。项目执行以双方签署的最终项目合同条款为依据。
       (二)双方建立合作协调推进小组,组织专门工作团队,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研究推进战略合作的落实。
       (四)双方彼此互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同等条件下,双方均优先选择对方作为合
作对象,并互相主动向其他合作伙伴推荐合作。
       (五)在本协议的总体合作目标范围内,双方可以由其子公司、关联企业就具体
合作项目达成合作意向,订立合作协议。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2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上海收付宝开展业务合作,能够进一步增强电子身份认证的技术服务
能力,扩大相关产品的服务领域,增强电子票证、彩票智能销售设备等产品的的实用
性,为相关产品进一步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双方合作开发,能够加快基于电子身份
认证技术相关业务的发展,开发出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和身份数据安全规范电子身份认
证的产品,推动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的发展。
    本《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四、风险提示
    本《合作框架协议》的实施对公司电子身份认证的相关业务发展有帮助作用,能
够促进相关业务的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对未来的经营有积极影响,但对公司营业
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