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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港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4-01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
20日发出,并于2023年3月30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建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公司管理层 2022 年度工作
总结和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
和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报告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和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 的 《 2022 年 年 度 报 告 》,《 2022 年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详 见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
预案》。
    议案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详见附件1,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登载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六、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因修订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做相应修订,修订前后对照表详见
附件 2,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史建中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唐国奇先生为公
司总裁,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议案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总裁辞职暨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八、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长工作细则>
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长工
作细则》。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
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总裁工作
细则》。


    十、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报告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投资理
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
《关于利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与各商业银行开展授
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在2023年,公司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
北京银行、齐鲁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8亿元,用于公司经营所需办理的国际业务、
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银行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代
表公司签署各银行以上授信业务合同及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对高级管理人员工作
考评及绩效奖励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对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考评和绩效奖励的方案,以及对公司董
事长经营薪酬的考核方案。


    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六、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请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日
附件1: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以公告方式事先分别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以公告方式事先分别
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外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候         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外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候
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     份的股东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
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    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
提出。监事候选人中的非职工代表监事由监事     提出。监事候选人中的非职工代表监事由监事
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    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
出。                                         出。
    股东大会对选举两名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          当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
(含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进行表   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股东大会对选举两名
决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                     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含独立董事)、非职工代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表监事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
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     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比例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均不足 30%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是否采取累
以集中使用。实施累积投票制时:               积投票制。
    (一)会议主持人应当于表决前向到会股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
东和股东代表宣布对董事或者监事的选举实行     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累积投票,并告之累积投票时表决票数的计算          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事的,
方法和选举规则。                             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二)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应当根据股东大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
会议程,事先准备专门的累积投票的选票。该     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
选票应当标明:会议名称、董事或者监事候选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人姓名、股东姓名、代理人姓名、所持股份数、   以集中使用。实施累积投票制时:
累积投票时的表决票数、投票时间。                 (一)会议主持人应当于表决前向到会股
                                             东和股东代表宣布对董事或者监事的选举实行
                                             累积投票,并告之累积投票时表决票数的计算
                                             方法和选举规则。
                                                 (二)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应当根据股东大
                                             会议程,事先准备专门的累积投票的选票。该
                                             选票应当标明:会议名称、董事或者监事候选
                                             人姓名、股东姓名、代理人姓名、所持股份数、
                                             累积投票时的表决票数、投票时间。
附件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四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第四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以公告方式事先分别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以公告方式事先分别
                                             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外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候
    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外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候     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
份的股东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     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
                                             提出。监事候选人中的非职工代表监事由监事
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
                                             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
提出。监事候选人中的非职工代表监事由监事
                                             出。
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           当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
出。                                         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股东大会对选举两名
    股东大会对选举两名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     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含独立董事)、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
(含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进行表
                                             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比例
决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
                                             均不足 30%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是否采取累
                                             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
                                             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事的,
                                             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