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电子: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06-10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5-042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披露了《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开市起复牌。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核查工作已
基本完成,审计、评估报告等申报文件的编制、复核工作等事项正在有序进行中。
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
项,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在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公司将
及时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二、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之前,将每 30 日发
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在评价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方案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以下风险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已有公示:
(1)关于股东大会审核事项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需经康强电子股东大会审核通过。2014 年康强电子现任董事会第
五届董事会换届完成,康强电子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郑康定
及其一致行动人、钱旭利及其一致行动人、普利赛思、华润信托泽熙 6 期单一
资金信托计划提名之人选各占 1 席,与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康强电子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提名之人选占据公司董事会半
数席位之情形,不存在任何一方对董事会实现控制情形。且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康强电子股权较为分散,普利赛思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康定及其一致行动人、
任奇峰及其一致行动人、钱旭利及其一致行动人、华润信托泽熙 6 期单一资金
信托计划分别持有康强电子 24.15%、11.28%、9.58%、6.17%、5%的股权,康强
电子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重组方案是否能够通过股东大会审核存
在一定不确定性,存在无法通过股东大会审核的风险。
(2)关于审批事项的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除须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外,还须取得广电总局及中宣部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批复。根据相关规定,中宣部、广电总局将主要对申
请上市影视公司主要作品的内容是否存在违法经营情形,是否具备广播影视从业
许可证等经营资格,是否符合国家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等方面进行审核。永乐影视
将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向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
局提出审核申请、经浙江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同意后上报广电总局及中宣部审
批。虽然报告期内永乐影视制作的《雷锋》、《焦裕禄》等作品获得中宣部、国家
广电总局等主管部门多项荣誉,拥有经营所需的经营资质且无违法经营情形,但
是否能够取得中宣部、广电总局原则性批复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等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
(3)除上述风险之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还面临以下风险:交易被终止或
取消的风险、拟置入资产估值增值较大的风险、拟置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仅部分交易对方参与盈利预测业绩承诺补偿的风险、政策监管风险、影
视作品未能通过审查的风险、对核心人才依赖的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成本
上升风险、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结转成本风险、联合摄制的控制风险、影视
剧目适销性风险、拟置入资产电视剧业务受“一剧两星”政策影响的风险、侵权
盗版风险、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依赖于子公司现金分红的风
险、股价波动风险。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公告的《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第九节。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
关事项。
4、《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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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