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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强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5-08-06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5-055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康强电子,
股票代码:00211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8月3日、2015年8
月4日、2015年8月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1、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
化;
    3、2015年7月29日,公司刊登了《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披露
了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相关资料;
       4、经向公司各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手方问
询,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各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第3条涉及的披露事项)外:
       1、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2、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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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应予以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在评价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方案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以下风险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已有公示:
    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股东大会审批事项的特别风险提示

    2015 年 2 月 17 日,公司申请停牌并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 年 5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审议通过本次重
组预案等相关事项。公司董事熊续强先生、监事邹朝辉先生对上述会议的相关议
案均投了弃权票。2015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熊续强先生、监事邹
朝辉先生对上述会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弃权票。同时表示无法对《宁波康强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作出声明和承诺。

    本次交易需经康强电子股东大会审核通过。2014 年康强电子现任董事会第
五届董事会换届完成,康强电子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郑康定
及其一致行动人、钱旭利及其一致行动人、普利赛思、华润信托-泽熙 6 期单一
资金信托计划提名之人选各占 1 席,与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康强电子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提名之人选占据公司董事会半
数席位之情形,不存在任何一方对董事会实现控制情形。且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康强电子股权较为分散,普利赛思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康定及其一致行动人、
任奇峰及其一致行动人、钱旭利及其一致行动人、华润信托-泽熙 6 期单一资金
信托计划分别持有康强电子 24.15%、11.28%、9.58%、6.17%、5%的股权,康强
电子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重组方案是否能够通过股东大会审核存
在不确定性,存在无法通过股东大会审核的风险。

    2015 年 7 月 29 日,公司已发布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通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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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将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股东大会审批风险。

    2、关于审批事项的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除须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外,还须取得广电总局及中宣部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批复。根据相关规定,中宣部、广电总局将主要对申
请上市影视公司主要作品的内容是否存在违法经营情形,是否具备广播影视从业
许可证等经营资格,是否符合国家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等方面进行审核。永乐影视
将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向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
局提出审核申请、经浙江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同意后上报广电总局及中宣部审
批。虽然报告期内永乐影视制作的《雷锋》、《焦裕禄》等作品获得中宣部、国家
广电总局等主管部门多项荣誉,拥有经营所需的经营资质且无违法经营情形,但
是否能够取得中宣部、广电总局原则性批复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等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

    3、除上述风险之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还面临以下风险:交易被终止或取
消的风险、拟置入资产估值增值较大的风险、拟置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仅部分交易对方参与盈利预测业绩承诺补偿的风险、政策监管风险、影
视作品未能通过审查的风险、对核心人才依赖的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成本
上升风险、采用“计划收入比例法”结转成本风险、联合摄制的控制风险、影视
剧目适销性风险、拟置入资产电视剧业务受“一剧两星”政策影响的风险、侵权
盗版风险、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依赖于子公司现金分红的风
险、股价波动风险、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资产置出
承诺履行风险。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公告的《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尽收眼底(草
案)》第十七节。

    4、《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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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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