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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强电子: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3-01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8-008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 年 2 月 28 日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2 月 27 日-2018 年 2 月 28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2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8 年 2 月 27 日 15:00 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1 号会议厅
    5、会议主持人:郑康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3 人代表 29 名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 133,627,5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80%。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 11 名股东,代表股份 107,335,664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2.0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26,291,8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5%;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18,510,532股,占上市司总
股本的8.9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现场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熊续强先生、张明海先生、田吉传先生、郑
康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熊续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3,747,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2.61%;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7,7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
    熊续强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熊续强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8 年 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2 月 27 日。


    1.02 选举张明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3,747,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2.61%;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7,7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
    张明海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张明海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8 年 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2 月 27 日。


    1.03 选举田吉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5,882,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16.65%;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5,930,4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11%。
    田吉传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田吉传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8 年 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2 月 27 日。


    1.04 选举郑康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6,472,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4.65%;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33,396,7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0.42%。
    郑康定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郑康定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8 年 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2 月 27 日。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彭诚信先生、张剑女士、袁桐女士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彭诚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85,607,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38.90%;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7,7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
    彭诚信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彭诚信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8 年 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2 月 27 日。


    2.02 选举张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16,91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7.50%;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6,954,7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5.62%。
    张剑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张剑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8 年 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2 月 27 日。


    2.03 选举袁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94,020,8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0.36%;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4,213,9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81%。
    袁桐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袁桐女士当选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8 年 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2 月 27 日。


     3、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邹朝辉先生、周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钱秀珠女士共同
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
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
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邹朝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表决结果为:同意 123,747,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1%;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
者表决情况:同意 27,7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
    邹朝辉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邹朝辉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 2018 年 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2 月 27 日。


     3.02 选举周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表决结果为:同意 140,613,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3%;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
者表决情况:同意 34,099,6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4.22%。
    周国华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周国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 2018 年 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2 月 27 日。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