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电子: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8-03-27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8-017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
部”)发布的财会[2017]30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为了规范相关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
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该通知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
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
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30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30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
30号) 编制了2017年度报表,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
置 收 益 ”。该 项 会 计政 策 变 更采 用 追 溯 调 整 法 ,调 减 2016 年 度 营 业外 收 入
561,235.96元,营业外支出2,982.74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558,253.22元。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因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 号)
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