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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强电子:独立董事意见书2018-09-28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在各董事所在地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袁桐女士、彭诚信
先生、张剑女士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进行了
核查,经审阅相关事项并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在召集、召开的程序和过程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收购以江阴康强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参考,综合考虑其 2018 年的经
营情况,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本次收购,江阴康强成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对
江阴康强的管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盈利水平,提升对上市公司股东的
回报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部分闲置厂房出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关于部分闲置厂房出租的议案》进行了核
查,经审阅相关事项并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在召集、召开的程序和过程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交易不构
成关联交易。出租闲置厂房有利于提高公司资源利用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盈利水平,提升对上市公司股东的回报
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   桐




彭诚信




张   剑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