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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强电子: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6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
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
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在2018年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其中四次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两次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月3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会议决议刊
登于2018年2月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决议刊登于2018年3月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并一致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聘请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
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
康强电子与宁波司麦司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7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会议决议刊登于2018年3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并一致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会议决议刊登于2018年4
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5、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并一致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正文》。会议决议刊登于2018年8月
21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6、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并一致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与正文》。会议决议刊登于2018
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各项法律法规的
要求,监事会通过召开六次会议,列席报告期内八次董事会会议,参加报告期内
召开的三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
的所有重大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执行《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
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4、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
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各项经营风险,《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等规定执
行,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亦严
格遵守了相关规定,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
况,也未发生收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
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及时
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