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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强电子: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3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3 日-2019 年 4 月 24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23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2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1 号会议厅
    5、会议主持人:郑康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人代表 17 名股东,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 165,308,1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7.2634%。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 8 名股东,代表股份 67,634,779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23.429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97,673,3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3.8345%。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5,703,50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5.439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见证律师出席并
见证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5,287,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6%;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5,287,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6%;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5,287,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6%;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通过。


    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5,287,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6%;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683,0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5%;反对 20,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5%;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5,287,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6%;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5,287,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6%;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683,0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5%;反对 20,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5%;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5,287,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6%;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683,0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5%;反对 20,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5%;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抵押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5,287,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76%;反对 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弃权 0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683,0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5%;反对 20,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5%;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