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电子: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15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0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18 年末
总股本 288,6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
税),送红股 1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
计发放现金红利 7,217,000 元,送红股 28,868,000 股,转增股本 57,736,000 股。
2、本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
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8,68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派 0.2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25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2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88,68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75,284,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5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9 年 5 月 21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985,000 2.07% 1,795,500 7,780,500 2.0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82,695,000 97.93% 84,808,500 367,503,500 97.93%
三、总股本 288,680,000 100.00% 86,604,000 375,284,000 100.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375,284,000 股摊薄计算,2018 年度公
司每股净收益 0.21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金源路988号
咨询联系人:赵勤攻、杜云丽
咨询电话:0574-56807119
传真电话:0574-56807088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实施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