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电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3-23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包新民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0年勤勉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
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的工作情况
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七次, 本人应出席三次董事会,亲自参加三次
董事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各
项议案,凡须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本人并提供了足够的资料,定
期通报公司的运营情况,让本人与其他董事享有同等的知情权。对各次董事会会
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二次股东大会,实际出席二
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并对公司
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关于申请抵押融资事项的独
立意见、对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对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发表情况如下表:
时间/董事会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2020年8月14日 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和独立意见、对关于申请抵押融资事项的独立意
见、对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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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0 月 26 日 对公司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三、重点工作情况
(一)年报期间所做的工作
本人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的二〇二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上被选举为
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报告期本人无需要参与2019公司年度报告审议情形。
(二)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2020年度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的机会,通过现场考察和听取公司经
营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
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定期审阅了公司所提供的信
息报告。我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与发
展动态,为我个人对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提供了有力
的支持,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发挥
本人的专长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并被公司所采纳。对提名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了资格审查,并发表了审查意见和建议。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
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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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各位股东、各位董事、公司管理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
人 2020 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与全力支持。
我的联系方式:nbbxm@sina.com
包新民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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