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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强电子: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8-24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1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
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
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出的变更,而非自主变更,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
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结合具体情况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
新租赁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
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
间信息。
    除上述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
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
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