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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强电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2-18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4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2022
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叶骥先生、林秉菡女士、郑芳女士、郑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徐美光女士、雷光寅先生、贺正生先生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
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雷光寅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雷光寅先生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

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选举

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候选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骥先生: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在读。历任 YEZ
Trading 创始人、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市产城生
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赤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银
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钛合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
    叶骥先生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第一
大股东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 19.72%的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其它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林秉菡女士:199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在读。历任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咨询部门高级顾问、项目经理,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风控中心审计经理。现任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
内控负责人,中芯梓禾创业投资(嘉兴)有限公司董事,Punch Powertrain NV 董
事等。
    林秉菡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它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
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秉菡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郑芳女士:1975 年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
本科学历。1995 年起在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资材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董事、副董事长等职务。近五年来一直担任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及北京康迪普瑞模具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 年 4 月起至今担任宁
波康迪普瑞模具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芳女士通过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0.0752%股份,是
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郑飞女士的姐姐,公司现任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为其父亲。
除此之外,与公司其它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郑飞女士: 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99
年至 2006 年 3 月在本公司从事财务工作。现任宁波东盛集成电路元件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2006 年 4 月起至今担任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
    郑飞女士通过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0.0797%股份,是
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郑芳女士的妹妹,公司现任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为其父亲。
除此之外,与公司其它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美光女士: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
浙江树人大学会计学副教授,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3 年-2019 年担任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起担任宁波丞
达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美光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它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
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
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雷光寅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复旦
大学工程与应用技术研究院研究员。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博士毕业于美国弗吉
尼亚理工大学。曾在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全球研发中心与上海蔚来汽车工作 10 余
年,负责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研发项目,研究领域集中在功率半导体模块封装、
可靠性验证及失效分析,发表论文 20 余篇,获得 30 余项国际发明专利与申请。
    雷光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它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
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
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贺正生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拥
有律师执业资格。2002 年 7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北京李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008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1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深圳市博商管理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衡基律师事
务所主任律师,兼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威腾电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贺正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它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
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
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