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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强电子: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0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8 日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1 号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骥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 6 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 102,240,9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7.2436%。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 3 名股东,代表股份 102,232,015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7.241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4%。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2,235,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4444%;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5556%;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2,235,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4444%;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5556%;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2,235,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4444%;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5556%;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通过。


       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2,232,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2%;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8%;弃权 0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111%;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8889%;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2,235,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4444%;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5556%;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2,235,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4444%;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5556%;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办理票据质押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2,235,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1%;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弃权 0
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4444%;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5556%;弃权 0 股。
    该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小江、赵垯全
    3、结论性意见: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