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6-03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拟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的相关议
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核相关资料,并就关注的问题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
行了深入的探讨,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关
联董事须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美光
贺正生
雷光寅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