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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强电子: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3-03-28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8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经审
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
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11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4 月 11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 1 号会议室(宁波市鄞州区投资创业中心金源路 906
号行政办公楼四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5.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       √
                 保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00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4.00        《关于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    √
                 方案的议案》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第1-7项、第9-14项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8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
果。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进行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原
件进行登记,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原件进行登记,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④持股凭证复印件;⑤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
       (5)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3 年 4 月 14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00—11:
3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投资创业中心金源路 906 号公司行政楼四楼证
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荣康
    电话:0574-56807119 传真:0574-56807088
    地址: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金源路906号      邮编:315105
    5、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
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119”,投票简称“康强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以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的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
决权,如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同   反   弃
   码                                                        意   对   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         √
           本的预案》
  5.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
           议案》
  7.00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申请授信          √
           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
           议案》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          √
           案》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
           议案》
 13.00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        √
           薪酬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4.00     《关于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单位盖公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授权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