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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韵达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14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在上海市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
出席董事 12 人(其中刘宇先生、楼光华先生、张冠群先生、肖安华先生、张大
瑞先生共 5 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赖世强、杨周龙、符
勤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认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47 名激励对象
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现有获授的 247 名激励对象的相关解锁事宜。
    因关联董事赖世强、杨周龙、符勤为本次激励对象,故回避本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此
发表了相关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 8 名激励对象离职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再具有雇佣或劳务
关系,从而已不属于解锁激励对象范围;5 名激励对象 2019 年年度绩效考核分
小于 60 分,不能解锁;33 名激励对象 2019 年年度绩效考核分高于 60 分(含)
但低于 80 分,解锁比例为 80%;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于近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上述 4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25,190 股限制性股票开展回购注销工作,回购价格为 11.78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审议。

    3、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根据第三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完成登记事项、
2019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以及注册资本
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等事项,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审议。
    4、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
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中期票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
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
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
核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