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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韵达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23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3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事 12 人。会
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
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聂腾云、陈立英和聂樟清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参股子公司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运乾物流”)18.0380%的股权转让给 Yunqian Logistics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運乾物流(香港)”)。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公司通过境外全
资子公司 Heyun investment limited 以间接方式持有运乾物流 18.9873%的股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夫妇间接持有運乾物流(香港)78.39%的股
权(不含通过公司间接持有的部分),系其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運乾物流(香港)是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聂樟清先生与聂腾云先生系父子关系,因此本议案关联董事聂腾云、
陈立英和聂樟清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2、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作为战
略投资者认购德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主要系对原《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杉投资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中合作方式事宜以
及对原《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杉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德邦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认购股
份锁定期事宜的变更,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在本次交易中的其他事宜并未产
生变化,故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补充协议签署事项;同时,为提高本次非公开发
行相关事项办理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