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的规定,韵达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
租赁准则,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
但预计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
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
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
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
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
调整,并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其中关于租赁部分,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
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财政部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
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及于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应用指南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
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
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即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2021年年初数,租赁
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无
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上述新准则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
预计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