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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韵达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8-31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77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
    7、出席对象:

                                      1
   (1)截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
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 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 审议《关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
数审议通过;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内容详见2021年8月31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
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
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
附件2)于2021年9月17日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
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1年9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杨红波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679号    邮编:201700
    联系电话:021-39296789
    传真:021-39296863
    电子邮箱:ir@yundaex.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规定时间内,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
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3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0
    2、投票简称:韵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 交 所投 资 者服 务 密码 ”。具 体 的 身份认 证 流 程可 登 录互 联 网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韵达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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