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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韵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2021-09-11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
                                 的公告

       股东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桐庐韵科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近日,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罗颉
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颉思”)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丰科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丰科”)以及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庐韵科”)通知,获悉上海丰科及桐庐韵科通
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00%。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桐庐韵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桐庐韵嘉”)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 17,869,317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2%。截至目前,桐庐韵嘉已完
成注销,其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关系也已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
动关系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陈美香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 7,11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25%。
     2020 年 10 月,公司回购注销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125,190 股,导致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占总股本比例上升 0.00%;2021 年
 6 月,公司完成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新增限制性股票合
 计 6,349,300 股,导致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占总股本比例下降 0.13%;2021
 年 7 月,公司回购注销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2,705,430
 股,导致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占总股本比例上升 0.06%。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丰科以及桐庐韵科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通过
 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4,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7%。
     综上,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由 62.49%减少至 61.38%,上海罗颉思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数
 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变动超过 1.0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路 89 号 3 幢 658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董家路 178 号 108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桐庐韵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已注销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陈美香

       住所          上海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6 月 15 日—2021 年 9 月 10 日

     股票简称              韵达股份                 股票代码           002120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一致行动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桐庐韵嘉)                   1,786.93                   0.62%

       A 股(陈美香)                     711.12                    0.25%

      A 股(上海丰科)                    440.00                     0.15%
         A 股(桐庐韵科)                   50.00                        0.02%

A 股(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被动稀释 0.07%

               合计                        2,988.05                      1.1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被动稀释)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上海罗颉思            1,510,552,788       52.10%       1,510,552,788         52.04%

上海丰科               123,536,910         4.26%       119,136,910               4.10%

桐庐韵科               13,691,127          0.47%       13,191,127                0.45%

桐庐韵嘉               17,869,318          0.62%            0                    0.00%

聂腾云                 98,355,297          3.39%        80,361,697            2.77%

陈立英                 15,437,074          0.53%        15,437,074            0.53%

聂樟清                 16,126,652          0.56%        16,126,652            0.56%

陈美香                 16,126,652          0.56%         9,015,452            0.31%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玄元
                            ——            ——         8,996,800            0.31%
科新 135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玄元
                            ——            ——         8,996,800            0.31%
科新 136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1,811,695,818       62.49%       1,781,815,300             61.38%
其中:无限售条件
                      1,714,256,550        59.13%      1,697,871,233             58.49%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97,439,268          3.36%        83,944,067               2.89%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是          否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否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不适用
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
                                         不适用
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 1:聂腾云与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州市玄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3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持股比例变动系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转让所致,详见
 公司 2020 年 1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

 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注 2:本公告计算结果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