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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韵达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冠群)2022-04-27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冠群)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作为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 2021 年度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
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表决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
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工作述职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8 次,实际出
席董事会 8 次,均按时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1 年度本人列
席股东大会 3 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
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
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2021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
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
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意见
披露日期        董事会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关于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德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认
2021-1-25                                                                              同意
                 一次会议       购主体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
2021-3-30                                                                              同意
                 二次会议       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2021-4-30                       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同意
                 三次会议
                                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
                               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2021-5-18                                                                               同意
                四次会议       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2021-5-29                      独立意见;《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     同意
                五次会议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7-29                                                                               同意
                六次会议
                               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
2021-8-31                                                                               同意
                七次会议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关于<韵达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调整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
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事项,并认为
相关事项符合规定。
    四、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阅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送
的各类文件,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持续关注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
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
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
司法人治理和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
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
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解聘审计机构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声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
化。
       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和广大投资者对本人的信任与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张冠群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