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7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了监事会的职权。报告
期内共召开监事会 8 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重要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
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召开的监事会详细信息如下:
(一)2021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德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认购主体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述议
案:(1)《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2)《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3)《关于核查〈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4)《关于调
整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三)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述议
案:(1)《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4)《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7)《公
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9)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1)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1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
锁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述议
案:(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5)《关于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6)《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7)《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8)审
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五)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述议
案:(1)《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1 年 7 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述议
案:(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八)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
中小股东利益。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内控机制完
善、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为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
况。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339,497.63 万元,占
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1.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价格公允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告期内,该制度
得到了严格执行,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
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受监管部门的查处和要求整改的情况。
(六)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
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