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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韵达股份: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2022-05-26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及相关事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
承诺

   除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聂腾云、实际控制人兼联席董事长陈立英、实际控制
人一致行动人兼董事聂樟清外(其承诺详见“二、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承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
行动人陈美香、上海丰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桐庐韵科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玄元科新 1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科新 136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均出具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及减持相关事项的承
诺函》,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计划及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1、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本企业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
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
定是否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
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本企业最后一次减持公司股票的日期间隔不满
六个月(含)的,本人/本企业将不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2、若认购成功,本人/本企业承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将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即自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至本次可转债
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3、本人/本企业自愿作出本承诺函,并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配偶、
父母、子女/本企业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
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具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认购及减持相关事项的承诺函》,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计划及相关事项作出
承诺如下:
   1、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定是否
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启动本
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次减持公司股票的日期间隔
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
   2、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即自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3、本人自愿作出本承诺函,并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配偶、父母、
子女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
的法律责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