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韵达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2022-05-26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五月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 见 通 知 书》( 220126 号 ) 收悉 。 韵 达 控股 股 份 有 限公 司 ( 以 下简 称 “ 公
司”、“发行人”、“韵达股份”)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申请人律
师”)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请人会计师”)对
反馈意见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对申请材料认真地进行了修改、
补充和说明。现对反馈意见逐条书面回复,并提交贵会,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尽职调查报告中的相
同;本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
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涉及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募集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现向贵会做出书面回复,请予以审核。




                                          2
                                                        目 录

问题 1...................................................................................................................... 4
问题 2...................................................................................................................... 8
问题 3.................................................................................................................... 16
问题 4.................................................................................................................... 22
问题 5.................................................................................................................... 33
问题 6.................................................................................................................... 41
问题 7.................................................................................................................... 47
问题 8.................................................................................................................... 51
问题 9.................................................................................................................... 71
问题 10.................................................................................................................. 75
问题 11.................................................................................................................. 99
问题 12................................................................................................................ 102
问题 13................................................................................................................ 104
问题 14................................................................................................................ 114
问题 15................................................................................................................ 126




                                                          3
问题 1

       申请人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投资于分拣设备自动化升级
项目。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
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
资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2)本次募投项目的资
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
议日前已投入资金。(3)前募项目当前进展情况,进度是否符合预期。(4)
本次发行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累计债券余额的规定。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
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补充流动资
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一)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
过程

       本次募投项目为分拣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 302,064.31 万
元。主要用于购置各类智能化全自动输送设备、智能化全自动分拣设备、其他
配套设备、仓储自动化设备等,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设备名称                    金额

智能化全自动输送    皮带输送机                                    115,487.52
设备                前端可升降伸缩式皮带机                         15,614.98

智能化全自动分拣    智能化分拣设备                                148,260.74
设备                智能化扫描识别设备                              3,107.00
其他配套设备        矩阵滑槽/装车滑槽等                             3,466.40
                    输送设备系统                                    3,295.65
仓储自动化设备
                    存储及辅助设备系统                             12,831.94
                             合计                                 302,064.31




                                          4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为:基于公司各转 运中心现有业务量
(票件量)、现有分拣设备的分拣能力以及未来经营预测和业务布局,参考相
关分拣设备的市场价格,计算各年度采购金额,制定投资计划。

    (二)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补充
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本次募投项目为分拣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 302,064.31 万
元,全部为资本性支出,募投项目中 250,00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本
次募投项目不涉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本次募集资金是否
包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全国各转运中心交叉带自动分拣设备的采购和升
级,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存在使用本次募集
  时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合计       资金置换董事会决议日
                                                               前投入金额的安排
  金额     209,516.65   60,083.90   32,463.76   302,064.31           否

    本次募集资金董事会决议日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分拣设备自动化升级项
目投资总额为 302,064.31 万元,均为董事会后投入的计划,不包含董事会前金
额,因此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三、前募项目当前进展情况,进度是否符合预期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签发的《关于核准韵达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40 号),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向 7 名非公开发行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98,495,438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39.75 元,募集资金总额 391,519.3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500.00 万元,
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 384,019.3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4 月 4




                                      5
日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
[2018]31050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16Z0158 号),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
完成全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节余资金人民币 953.10 万元,低于募
集资金净额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相关规定,可以豁免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将上述存放专项账
户的节余资金人民币 953.10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同时办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 元,销户时余额转入
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四、本次发行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累计债券余额
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公开发行可转债时累计债
券余额应按如下方式计算:(1)发行人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及企业债计入累计债
券余额;(2)计入权益类科目的债券产品(如永续债),非公开发行及在银行
间市场发行的债券,以及具有资本补充属性的次级债、二级资本债,不计入累
计债券余额;(3)累计债券余额指合并口径的账面余额,净资产指合并口径净
资产。

       根据上述规则,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韵达股份累计债券余额如下:

          证券名称           发行日期          证券类别     期限(年)   规模(亿)
                                             美元计价的高
                                                                          5.00(美
    YD HOLD N2508           2020-08-19       级无抵押固定      5.00
                                                                            元)
                                               利率债券

       按 2022 年 3 月 31 日汇率测算(1:6.3482),上述债券折合人民币 31.74 亿
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5 亿元后债券余额合计为 56.74 亿元,占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净资产比重为 34.95%,低于 40%,符合法规要
求。



                                         6
       五、中介机构核查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核查募投项目的投资数额安排明
细、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2、了解、评估公司与资本性支出相关的会计政策与《企业会计准则》是否
相符;

       3、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查看了公司董事会
审议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议案的决议,了解董事会前项目开展及资金投入情
况;

       4、查阅《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了解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
进展情况;

       5、复核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事项,申请人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核查募投项目的投资数额安排明
细、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2、了解、评估公司与资本性支出相关的会计政策与《企业会计准则》是否
相符;

       3、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查看了公司董事会
审议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议案的决议,了解董事会前项目开展及资金投入情
况;

       4、了解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检查相关资料,并出具《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16Z0158 号);

       5、复核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会计师认为:


                                     7
       1、本次募投项目为分拣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投资总额为 302,064.31 万
元,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各项投资构成均属于资本性支出。其中,250,000.0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
入,不涉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2、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主要为 2021-2023 年分拣设备采购,不包
含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

       3、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前募项目已经实施完毕,进度符合预期。

       4、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累计债券余额的规
定。

问题 2

       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申请人应收账款增长较快。请申请人补充说明:
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原因,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结合业务模式、信用
政策、周转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合理性;坏
账准备计提情况,结合期后回款情况、账龄分布占比情况及可比公司情况说明
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原因,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结合业务模
式、信用政策、周转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合
理性

       (一)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原因,与业务规模、业务模式、信用
政策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由应收加盟商快递业务 款和应收非加盟商
(如公司直营大客户等)快递服务款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应收 加盟商快 递
                         80,694.00        64,593.74      52,636.84      34,456.82
业务款余额


                                      8
     项目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应收 非加盟商 快
                        109,689.82      105,799.78        38,550.65      44,548.38
递服务款余额
应收账款余额合
                        190,383.81      170,393.52        91,187.49      79,005.19
计
减:坏账准备             24,226.02         19,740.75      23,493.34      10,151.35
应收账款净额            166,157.79      150,652.77        67,694.14      68,853.84
营业收入               1,155,024.56   4,172,929.22     3,350,042.56   3,440,404.67
应收账款余额占
                   4.12%(年化)              4.08%         2.72%          2.30%
营业收入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79,005.19 万元、91,187.49 万
元、170,393.52 万元和 190,383.81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0%、
2.72%、4.08%和 4.12%(年化),整体呈上升趋势,但仍处于合理区间,具体变
动原因分析如下:

    1、应收加盟商快递业务款

    基于公司加盟制的运营模式,公司在全国各区域的加 盟商负责揽件和派
件,原则上加盟商须预先在公司缴纳预存款项用于后续从公司采购面单、中转
服务及派件服务。公司为支持加盟商经营发展,会给予业务量较大、资信情况
良好的加盟商一定信用额度,即该等加盟商在预存款项账户无余额后,可在公
司授予的信用额度内持续采购面单、中转服务和派件服务,因而形成应收加盟
商快递业务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加盟商快递业务款余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应收加盟商快递业
                         80,694.00         64,593.74     52,636.84       34,456.82
    务款余额
应收加盟商快递业
                           24.93%            22.72%        52.76%          不适用
  务款同比增幅

    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应收加盟商快递业务款较上
期期末分别增长 52.76%、22.72%和 24.93%。2020 年,受新冠疫情干扰、快递
企业集中回补业务量、局部地区市场竞争加剧等综合因素影响,自二季度起快
递市场局部地区竞争激烈;为支持加盟商稳定经营,公司对部分加盟商预存款

                                       9
账户给予信用额度提升和信用账期放宽等支持政策,应收账款余额整体增长;
2021 年及 2022 年,为持续支持加盟商经营,保障快递网络稳定,公司延续与
深化对加盟商的信用支持政策,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长。

    2、应收非加盟商的快递服务款

    报告期内,除加盟商外,公司积极拓展并强化直营大客户发展战略,直接
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提供快递寄送服务并收取快递服务费。应收非加盟商的
快递服务款主要系公司综合考虑客户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信誉度等因素,对部
分业务量较大、资信较好的客户给予一定信用额度及账期,以促进公司与客户
保持良好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非加盟商的快递服务款余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应收非加盟商的快
                       109,689.82    105,799.78         38,550.65     44,548.38
  递服务款余额
应收非加盟商的快
递服务款余额同比           3.68%         174.44%         -13.46%        不适用
      增幅

    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应收非加盟商快递服务款余
额较上期期末分别变动-13.46%、174.44%和 3.68%。2020 年,公司应收非加盟
商快递服务款余额下降,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非加盟商快递业务量有
所减少。2021 年,公司应收非加盟商账款余额同比增长较大,主要系公司自二
季度起积极推进直营大客户战略,增加大客户相关业务,且对于直营大客户中
与公司合作良好、信用和资质较优的客户,经公司审核后会给予其一定的信用
期(通常为 2-3 个月)和信用额度所致。

    (二)应收账款周转率及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

    2019-2021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指标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圆通速递                28.55         25.61         22.80
    (次)            申通快递                25.90         22.17         23.42

                                    10
                 指标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顺丰控股                    8.53          10.53             11.45
                                    行业平均                   20.99          19.44             19.22
                                    韵达股份                   31.91          39.37             49.59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9.59、
            39.37 和 31.91。如前分析,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
            一方面由于在新冠疫情干扰、市场竞争激烈等背景下,公司为支持加盟商网点
            业务开展,给予加盟商更高的信用额度和更宽松的信用账期,应收加盟商快递
            业务款增长;另一方面由于公司积极拓展大客户业务,应收非加盟商快递服务
            款项亦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由于各
            方经营模式、业务范围、客户结构等存在较大差异,相关数据并非完全可比,
            如:(1)与顺丰控股相比,公司采用加盟制经营模式,报告期内主要收入来自
            加盟商(主要采用预付款模式结算),而顺丰控股主要采用直营模式,主要收入
            来自终端客户,双方客户结构和结算政策存在差异;(2)与圆通速递、申通快
            递等加盟制快递公司相比,虽然快递业务的经营模式基本一致,但除快递主业
            外的其他业务板块、收入构成、客户结构、结算模式、具体经营状况等方面仍
            存在较大差异。

                 二、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结合期后回款情况、账龄分布占比情况及可比公
            司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及账龄分布占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项目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
                     21,460.10     21,049.56   17,516.88   17,230.50 20,120.56 19,563.85      6,771.49   6,143.46
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单项金额
重大并单项计提       12,762.56     12,720.96   10,842.48   10,736.95 14,230.18 14,061.50      4,753.23   4,273.79
坏账准备的应收


                                                      11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项目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
但单独计提坏账          8,697.54     8,328.59      6,674.40       6,493.55      5,890.37    5,502.36    2,018.25      1,869.66
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
                      168,923.71     3,176.47    152,876.64       2,510.25 71,066.93        3,929.49 72,233.71        4,007.90
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组合 1
(应收外部客          168,923.71     3,176.47    152,876.64       2,510.25 71,066.93        3,929.49 72,233.71        4,007.90
户)
       合计           190,383.81    24,226.02    170,393.52    19,740.75 91,187.49 23,493.34 79,005.19 10,151.35

                  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加盟商快递业务
              款,公司将其中 100 万元以上应收账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报告期各期末,
              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6,771.49 万元、20,120.56 万
              元 、 17,516.88 万 元 和 21,460.10 万 元 , 坏 账 准 备 分 别 为 6,143.46 万 元 、
              19,563.85 万元、17,230.50 万元和 21,049.56 万元,计提比例分别为 90.73%、
              97.23%、98.37%和 98.09%。2020 年以来,快递市场局部地区竞争激烈,一方
              面公司为保证加盟商稳定经营,公司通过提升信用额度和放宽信用账期等方式
              对其予以支持,另一方面结合市场环境和加盟商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
              对少数加盟商预计无法收回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导致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有所上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其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项目          账面                    账面                     账面                    账面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1 年以内      167,626.31   99.23%   151,580.97    99.15%     69,899.60 98.36%          70,935.54     98.20%
        1至2年           850.35    0.50%         692.78    0.45%         767.73      1.08%          974.43    1.35%
        2至3年           271.16    0.16%         421.45    0.28%         236.99      0.33%          115.01    0.16%
        3 年以上         175.89    0.10%         181.45    0.12%         162.61      0.23%          208.73    0.29%


                                                          12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项目         账面                    账面                     账面                  账面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合计       168,923.71      100%    152,876.64     100%      71,066.93     100%    72,233.71    100%

       报告期各期末,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98.20%、98.36%、99.15%和 99.23%,账龄整体较短,
账龄结构合理。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会计政策,合理评估了应收账款
的预期信用损失,并根据相关要求计提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
分。

       报告期各期,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期后 12 个月回款
           时间
                               的应收账款余额                    金额                   比例
2019 年末                               72,233.71                  65,526.72               90.71%
2020 年末                               71,066.93                  66,284.20               93.27%
2021 年末                              152,876.64        126,247.97(注 1)       82.58%(注 1)
2022 年 3 月末                         168,923.71        89,008.31(注 2)        52.69%(注 2)
       注 1:为期后 4 个月,即截至 2022 年 4 月末回款情况。
       注 2:为期后 1 个月,即截至 2022 年 4 月末回款情况。

       由上表可知,公司 2019 年末、2020 年末期后 12 个月的回款比例分别为
90.71%、93.27%,2021 年末期后 4 个月回款比例为 82.58%,2022 年 3 月末期
后 1 个月回款比例为 52.69%,整体回款情况良好。

       (二)与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的对比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
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
2019-2020 年度,公司 0-12 个月、1-2 年、2-3 年和 3 年以上按组合计提的坏账
准备比例分别为 5%、20%、50%和 100%。

                                            2019 年度
 可比上市公司           0-6 个月     7-12 个月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顺丰控股                                              0.58%


                                                 13
  圆通速递        0.00%              5.00%           50.00%            100.00%
  申通快递                  5.00%                    20.00%   50.00%         100.00%
  行业平均        1.86%              3.53%           23.53%   50.19%         66.86%
  韵达股份                  5.00%                    20.00%   50.00%        100.00%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2020 年度
可比上市公司     0-6 个月           7-12 个月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顺丰控股                                           0.58%
  圆通速递                                           1.71%
  申通快递                  5.00%                    20.00%   50.00%         100.00%
  行业平均                  2.43%                    7.43%    17.43%         34.10%
  韵达股份                  5.00%                    20.00%   50.00%        100.00%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2021 年以来,公司着力优化客户及收入结构,对于客户中与公司合作良
好、信用和资质较优的客户,经公司审核后会给予其一定信用期,通常结算周
期较短,损失率和回收风险较低。上述客户及收入结构的优化导致应收账款的
信用风险特征也随之变化,为加强应收账款风险的精细化管理深度,更加公允
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2021 年度公司结合会计准则规定、
自身业务发展及同行业情况,进一步细化了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信
用风险特征组合类别和账龄阶段,通过以账龄表为基础的减值矩阵模型计算得
出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应收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估计,以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2021 年度
可比上市公司     0-6 个月           7-12 个月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顺丰控股                                           1.55%
  圆通速递                                           1.08%
  申通快递                  5.00%                    20.00%   50.00%        100.00%
  行业平均       2.54%               2.54%           7.54%    17.54%         34.21%
  韵达股份                                           1.64%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根据上表,公司坏账计提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亦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14
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谨慎。

       三、中介机构核查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及同行业公司报告期各期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查阅公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的判断依据,获取了公司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的计算过程,分析收入与应收账款的协同变动关系;

       3、访谈公司的业务、财务部门人员,确认客户信用政策的真实性和适用
性;

       4、针对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确认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和准确
性;

       5、核查客户期后回款情况,抽查了主要客户的回款银行回单,验证了回款
金额的准确性以及回款单位和客户单位的一致性。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出具报告期各期的审计报告;

       2、查阅公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的判断依据,获取了公司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的计算过程,分析收入与应收账款的协同变动关系;

       3、访谈公司的业务、财务部门人员,确认客户信用政策的真实性和适用
性;

       4、针对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确认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和准确
性;

       5、核查客户期后回款情况,抽查了主要客户的回款银行回单,验证了回款
金额的准确性以及回款单位和客户单位的一致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会计师认为:



                                    15
           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具有合理性,与公司业务及经营情况相
     匹配。

           2、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良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
     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问题 3

           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报告期货币资金余额较高。请申请人:(1)说明货
     币资金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主要构成情况、具体用途
     及存放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与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关
     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2)说明最近三年一期财务费用构成中利息支
     出、利息收入等明细情况,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是否匹配。(3)结合货币
     资金及理财产品持有情况、资产负债情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情况,说明申请人
     本次发行融资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货币资金金额 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货币资金 主要构成情
     况、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与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
     账户归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

           (一)货币资金主要构成情况、具体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7.89 0.002%         5.97 0.002%              7.68 0.002%       64.42      0.03%
银行存款        310,217.72 93.74% 296,571.82 93.44% 381,780.02 95.20% 185,209.77 95.91%
其他货币资金    20,130.16      6.08%   20,346.89        6.41%   18,985.29   4.73%   7,724.59     4.00%
应计利息             564.20    0.17%     464.51         0.15%     260.75    0.07%    116.67      0.06%


                                                   16
合计        330,919.97   100% 317,389.19        100% 401,033.75   100.% 193,115.44   1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93,115.44 万元、401,033.75 万
 元、317,389.19 万元和 330,919.97 万元。其中,库存现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零
 星开支及备用;银行存款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和项目建设投入,如
 支付采购款、在建工程款、员工工资、税款及各项费用等;其他货币资金主要
 为保函保证金、存放于电商平台账户资金等。应计利息为公司存放于银行的存
 款产生的利息。

       (二)货币资金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1、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需充足的货币资金满足日常经营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440,404.67 万元、3,350,042.56 万元、
 4,172,929.22 万元和 1,155,024.56 万元,整体规模较大。此外,公司所属行业为
 服务性行业,与传统生产型企业相比,业务流程和结算周期相对较短,资产结
 构中货币资金余额相对较高。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
 需持有一定规模的货币资金用于支付运输费用、职工薪酬等日常经营所必须的
 款项,因此公司需要大量的运营资金,以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由
 于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流动资金需求量也在相应增加。

       2、报告期内通过债权融资积极筹集资金,货币资金储备增加

       报告期内,公 司通过发 行境内外债 券、银行 借款等多 种方式积极 筹集资
 金,使得货币资金余额及占比提升。2020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9 年
 末增长 107.67%,主要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积极把握发行窗口,发行 5
 亿美元金额美元债、一期 1 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和三期合计 20 亿元人民币
 中期票据,货币资金储备显著增加所致。

       3、公司的货币资金规模较同行业偏低,需进一步充实货币资金实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占总资产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
 如下:


                                           17
        公司名称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圆通速递                 17.46%          17.91%       17.68%       16.11%
        申通快递                 24.25%          11.91%       16.32%       23.17%
        顺丰控股                 12.47%          16.82%       14.77%       20.02%
        行业平均                 18.06%          15.55%       16.26%       19.76%
        韵达股份                  9.28%           8.81%       13.59%        8.58%

   如上表所示,虽然公司已通过多种方式积极筹措资金,但相对于公司日益
扩张的资产和业务规模,货币资金余额占总资产比例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
平均水平。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提升整体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
司未来还需要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进一步充实自身货币资金实力。

   综上,公司货 币资金余 额较大符合 公司实际 情况及行 业情况,具 有合理
性。

       (三)货币资金的 存放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受限、与关 联方资金共
管、银行账户归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

   1、货币资金的存放管理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境内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中均存放于大型国有
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经营地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等;境外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也均存放于规模较大的外资银行、国有银行
的境外分行,资金安全性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仅持有少量现金,且对于所持有的库存现金执行严格的
管理政策,安排专人每日对库存现金进行一次盘点,并将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
账单日余额进行核对。

   2、是否存在使用受限、与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等情形

   公司所持有的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及保函保证金,具体
明细如下:



                                        1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银行大额存单                 42,000.00           42,000.00       65,000.00      30,000.00
注册资本专用账户资金
                              5,682.36            5,668.24        5,615.74       5,563.60
托管
保函保证金                    1,627.07            1,615.43        1,866.03       1,280.03
合计                         49,309.43           49,283.67       72,481.76      36,843.6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分别为 36,843.63 万元、72,481.76
万元、49,283.67 万元和 49,309.43 万元,主要包括银行大额存单、注册资本专
用账户资金托管与保函保证金。其中受限的银行大额存单系在到期前不可提前
支取的大额存单;注册资本专用账户资金托管系下属子公司申请保险经纪许可
业务使用受限的资金;保函保证金系浙江创海机械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为保函存
入的保证金。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银行存款均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不
存在受限情况,亦不存在与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等情形。

       二、说明最近三年一期财务费用构成中利息支出、利息收入等明细情况,
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是否匹配

       (一)财务费用构成中利息支出、利息收入等明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支出                  9,552.12          31,339.41           13,969.23        4,032.58
  减:利息收入            1,222.72              6,119.78         5,967.21        3,301.22
利息净支出                8,329.40          25,219.63            8,002.02         731.36
汇兑损益                  -1,055.00         -4,541.10           -3,718.99           -5.71
手续费及其他                127.03               699.53           207.23          139.08
        合计              7,401.42          21,378.06            4,490.27         864.73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864.73 万元、4,490.27 万元、21,378.06
万 元 和 7,401.42 万 元, 占营 业 收入 的比 例 分别 为 0.03% 、 0.13% 、 0.51% 和

                                           19
0.64%,占比逐年提升。报告期内,伴随公司业务扩张和经营需要,公司债务融
资活动增加,银行短期借款、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持续增长,财务费用
相应上升。

    (二)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是否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期初货币资金余额(万元)       317,389.19    401,033.75   193,115.44   191,999.96
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万元)       330,919.97    317,389.19   401,033.75    193,115.44
货币资金平均余额(万元)       324,154.58    359,211.47   297,074.60   192,557.70
利息收入(万元)                 1,222.72      6,119.78     5,967.21      3,301.22
平均存款年化利率                   1.51%         1.70%        2.01%         1.71%

   报告期内,公司平均存款年化利率分别为 1.71%、2.01%、1.70%和 1.51%,
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平均余额的变动趋势一致。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活期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智能存款等产品进行货币资金管理,利率区间为
1%-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存款基准利率,活期存款、半年期存款、一
年期存款和三年期存款的基准利率分别为 0.35%、1.30%、1.50%和 2.75%。公
司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及资金使用规划对货币资金合理安排存放方式和存放周
期,平均存款年化利率均处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基准利率区间内。

   综上,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平均存款年化利率水平符合市场情况,公司利
息收入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相匹配。

    三、结合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持有情况、资产负债情况以及经营资金需求
情况,说明申请人本次发行融资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分拣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主要用于交
叉带自动分拣设备的采购和升级,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250,000.00 万元,
不涉及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的投入,不涉及补充流动资金。

    四、中介机构核查




                                     20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表,访谈公司财务人员,了解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变动原因,分析其构成及受限情况;

    2、取得《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0]216Z0032 号)、《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1]216Z0082 号)、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2]215Z0192 号),了解其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等情况;

    3、取得公司报告期末银行账户清单及主要银行账户余额对账单,了解是否
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4、取得公司报告期各期财务费用明细表,访谈公司财务人员,结合货币资
金余额分析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的匹配性。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表,访谈公司财务人员,了解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变动原因,分析其构成及受限情况;

    2、取得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往来资金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
并出具《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
项说明》(容诚专字[2020]216Z0032 号)、《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容诚专字[2021]216Z0082 号)、《韵达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容诚
专字[2022]215Z0192 号);

    3、取得公司报告期末银行账户清单及主要银行账户余额对账单,了解是否
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4、取得公司报告期各期财务费用明细表,访谈公司财务人员,结合货币资
金余额分析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的匹配性。


                                   21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大主要系经营规模扩大、采取多种融
       资方式积极筹集资金所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行业情况,具有合理性;除少
       量银行存款及保函保证金受限外,公司不存在货币资金使用受限、与关联方资
       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形;

           2、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余额匹配;

           3、公司本次发行融资不涉及补充流动资金。

       问题 4

           报告期内申请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余额较高。请申请人:(1)结合报告
       期内采购 政策、业 务规模 等情况 ,说明 应付账款 余额较 大的原 因及合 理性。
       (2)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大应付账款方基本情况、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等。(3)应付票据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应付票据对手
       方性质、交易金额等具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结合报告期内采购政策、业务规模等情况,说明应付账款余额较大的
       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运费        156,453.24        35.66% 146,106.83 29.17% 140,280.10 36.97% 144,643.07 33.69%
设备款      112,386.00        25.62% 139,601.99 27.85% 107,620.69 28.36% 125,018.96 29.12%
派件费           4,010.46      0.91%    2,937.93    0.59%    6,449.31   1.70%   67,064.61 15.62%
材料款           8,645.97      1.97%   19,869.49    3.97%   10,179.10   2.68%    9,996.24   2.33%
工程款          93,252.75     21.25% 125,478.80 25.05%      64,861.84 17.09%    45,877.06 10.68%



                                                   22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装卸操作
             40,503.10      9.23%   45,368.82    9.06%   33,452.47   8.82%   25,631.10   5.97%
扫描费
其他         23,489.20      5.35%   21,569.36    4.31%   16,605.91   4.38%   11,129.56   2.59%
  合计      438,740.72      100% 500,933.23      100% 379,449.43     100% 429,360.60     100%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包括运费、设备款、工程 款和装卸操作扫描
       费。运费主要系公司向汽运公司采购的运输服务款,设备款主要系公司采购各
       类分拣设备、运输车辆的支出,工程款主要系公司支付的转运中心、办公场所
       施工建设费,装卸操作扫描费主系公司采用业务外包的方式进行装卸、扫描的
       成本。除 2019 年因在建工程项目较少导致工程款占比较低外,其他年度运费、
       设备款、工程款和装卸操作扫描费合计占应付账款的比例均超过 85%。2020 年
       末,公司应付账款减少较多,主要系公司当年调整加盟商激励模式,由通过向
       加盟商支付派件费,从成本端予以激励的方式调整为主要通过向加盟商提供面
       单折扣等方式,从收入端直接予以加盟商激励,导致应付派件费减少所致。
       2021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 2020 年末增长 32.02%,主要系公司加大在建工程
       投入,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2022 年 3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较 2021 年末减少
       12.42%,主要系公司于一季度集中结算应付工程款等应付款项所致。

           (一)公司采购政策分析

           公司采购过程中实行严格的供应商管理、预算管理、招投标管理、询比价
       管理、合同商务管理、品质管理等各项制度,以保证采购过程中的公开、透明
       和成本、质量、风险管控。

           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供应商评价体系,拥有一批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优质供
       应商,获得了主要供应商给予的信用期。运力采购方面,公司按月结算,在收
       到供应商开具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打款到账;设备采购方面,公司根据合同条
       款,按预付、到货、交付、验收、质保五个阶段进行比例付款,每阶段交付相
       关验收文件等,在收到阶段文件及发票并检验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结算;施工
       服务采购方面,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按月进度、竣工备案、结算及质保金五个
       阶段进行比例付款。装卸操作扫描服务采购方面,供应商每月提供上月服务费
       用结算清单及服务明细表供审核,公司审核无误后,由供应商开具发票,公司

                                                23
收到发票后的 15 个工作日完成结算。总体上,基于稳定良好的合作,公司获得
了供应商持续稳定的商业信用,从而实现了采购管理和流动资金管理相结合的
整体筹划。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报告期各期公司票件量分别为 100.30 亿
件、141.44 亿件、184.02 亿件和 43.10 亿件,同 比增长率分别为 43.59%、
41.02%、30.10%和 19.62%,呈稳定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分别
为 2,988,023.22 万元、3,031,950.62 万元、3,795,122.12 万元和 1,033,288.33 万
元。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扩张,服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运力、设备、在建工程建
设及装卸扫描服务采购规模相应增加,导致应付账款余额较高。

    (二)应付账款占营业成本比例分析


                                                                             单位:万元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付账款                          438,740.72    500,933.23     379,449.43      429,360.60
营业成本                        1,033,288.33   3,795,122.12   3,031,950.62 2,988,023.22
流动负债合计                    1,102,671.26   1,185,319.98    943,479.41      881,497.66
负债合计                        1,942,274.89   2,013,821.15   1,504,299.59     896,250.03
应付账款/营业成本                    10.62%        13.20%         12.52%          14.37%
应付账款占流动负债比例               39.79%        42.26%         40.22%          48.71%
应付账款占总负债比例                 22.59%        24.87%         25.22%          47.91%
注:上表中 2022 年 1-3 月应付账款占营业成本的相关比例已进行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除 2020 年发行美元债、人民币中期票据导致总负债规模增
大导致应付账款占总负债比例较 2019 年末有较大幅度下降外,报告期内公司应
付账款占营业成本比例、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及占总负债的比例整体较为稳定。
公司应付账款规模与业务规模匹配。综上所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
额与公司实际情况匹配,具有合理性。

    二、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大应付账款方基本情况、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一)应付账款前五名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


                                         24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3 月末

                                                           占应付账
                                         是否为关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期末余额 款余额的           主要采购内容
                                           联方
                                                             比例

 1     浙江龙腾建设有限公司                  否        18,675.31      4.26% 工程建设服务
 2     上海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否        11,203.31      2.55% 工程建设服务
 3     上海欣巴科技设备有限公司              否        10,603.70      2.42% 物流分拣设备
 4     杭州天勤货运有限公司                  否         9,593.49      2.19% 运输服务
 5     南昌市道贤物流有限公司                否         9,281.31      2.12% 运输服务
                  合计                                 59,357.11     13.53%
                                        2021 年末

                                                                   占应付账
                                         是否为关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期末余额 款余额的         主要采购内容
                                           联方
                                                               比例

 1     浙江龙腾建设有限公司                  否        26,105.81      5.21% 工程建设服务

 2     上海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否        21,467.82      4.29% 工程建设服务

 3     上海欣巴科技设备有限公司              否        13,622.14      2.72% 物流分拣设备

 4     上海欣巴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否        10,077.36      2.01% 物流分拣设备

 5     杭州天勤货运有限公司                  否         9,244.31      1.85% 运输服务
                  合计                                 80,517.44     16.07%
                                        2020 年末

                                                                   占应付账
                                         是否为关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期末余额 款余额的         主要采购内容
                                           联方
                                                               比例

 1     浙江龙腾建设有限公司                  否        12,714.29      3.35% 工程建设服务

 2     上海欣巴科技设备有限公司              否        10,899.35      2.87% 物流分拣设备

 3     抚州市达昌物流有限公司                否         7,575.91      2.00% 运输服务

 4     上海天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否         7,469.15      1.97% 工程建设服务

 5     金锋馥(滁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否         6,830.70      1.80% 物流分拣设备
                  合计                                 45,489.39     11.99%
                                        2019 年末


                                           25
                                                            占应付账
                                          是否为关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期末余额 款余额的     主要采购内容
                                            联方
                                                              比例
 1     上海欣巴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否    15,193.60    3.54% 物流分拣设备

 2     金锋馥(滁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否    12,608.78    2.94% 物流分拣设备
 3     南通晟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否     8,990.30    2.09% 工程建设服务

 4     浙江龙腾建设有限公司                   否     8,042.62    1.87% 工程建设服务

 5     阜阳永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否     7,935.85    1.85% 汽运设备
                  合计                              52,771.16   12.29%

       (二)应付账款前五名基本情况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报告期各期,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基本情况如
下:

       1、浙江龙腾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11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                      陈水土、滕顺龙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滕顺龙、孙伟强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电
                              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
                              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城市及
                              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环保工程、建筑物拆除工程(除爆破);工程咨询服务;工
经营范围                      程监理(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资质的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建筑劳务分包;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租赁;室内外保
                              洁服务;河道保洁;河道疏浚、清淤;道路保洁;公厕保
                              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运输服务(凭有效许可
                              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倪家溇村工业园区(原丰盛工业
注册地址
                              园区内前幢 1 间)

       2、上海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 年 1 月 20 日
主要股东                      刘定春、龙志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人民币

                                             26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刘定和、赵开柳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
                         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
                         赁、销售,建筑材料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
经营范围
                         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标示标
                         牌的安装,建筑智能化、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机电
                         设备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三双公路 1021 号 12 幢 B1218 室(上海
注册地址
                         津桥经济开发区)

    3、上海欣巴科技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 年 4 月 28 日
主要股东                 上海欣巴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金卫平、李海星
                         一般项目:工业自动化设备、工业机器人、智能化设备及相
                         关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物联网、计
                         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机电设备的安装与维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园路 480 号 7、8 幢

    4、杭州天勤货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 年 7 月 28 日
主要股东                 胡国清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胡国清、刘光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经营范围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
                         赁;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装卸搬运;电气设备修
                         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


                                        27
                           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站西路 181 号综合楼
注册地址
                           563 室

    5、南昌市道贤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10 月 18 日
主要股东                   邵康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邵康、涂化江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制作,广
经营范围
                           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
                           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经济开发区温圳工业园 10 号标准厂房办
注册地址
                           公楼 4 楼

    6、上海欣巴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欣巴自动化科技有
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3 月 30 日
                           金卫平、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
主要股东                   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财金复星
                           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5,748.917 万元人民币
                           金卫平、李芳芳、李元平、高敏俊、陶兴荣、钱林云、苏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永、黄毅、李海星、张津、金玥、韦林
                           自动化系统、机电设备及配件、智能化设备的设计与销售及
                           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计算机信息科技、电子、系统集成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
经营范围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西路 600 弄 5 号 5 楼 508 室

    7、抚州市达昌物流有限公司

                                         28
成立时间                   2018 年 6 月 12 日
主要股东                   赵金阳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赵金阳、龚志彪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
                           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
经营范围
                           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
                           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赣闽物流园办公楼二楼 218 室

    8、上海天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9 年 9 月 23 日
主要股东                    戴腊生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戴腊生、张伟刚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
                            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维
                            修,机电、冶金设备安装、维修、压力管道安装,冷冻空
                            调设备安装、维修,工艺管道、通风管道制作及安装,脚
经营范围                    手架搭设作业分包、焊接作业分包、水暖电安装作业分
                            包、油漆作业分包、木工作业分包,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
                            派遣服务,机电设备的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机械设
                            备租赁,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
                            工程,电梯销售,建筑材料、保温材料、防水材料、防腐
                            材料的销售,城市生活垃圾服务,建筑专业设计,防渗漏
                            工程,苗木种养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崇明工业园区秀山路 67 号

    9、金锋馥(滁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金锋馥(滁州)输送机
械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4 月 26 日

                                         29
                           刘承翰、ABUNDANCE GLOBAL LIMITED、滁州市城投鑫
主要股东                   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赛富衡准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人民币
                           刘承翰、王陆泉、刘勇成、王国锋、杨婷婷、姚禄仕、庞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军、涂国圣、骆绪刚、史付贵、张海生、陈松勇
                           各种工程自动化流水线、机械手臂、物流用升降机、仓储设
                           备、喷涂设备、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与服务,销售
经营范围
                           公司自产产品;道路普通货运;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苏州北路 345 号

    10、南通晟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 年 6 月 18 日
股权结构                   吴明海、吴晓琴

注册资本                   10,090 万元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吴明海、吴晓琴
                           市政工程建筑、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消防工程、水利
                           工程、管道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钢结构、室内水电
                           设备、机电设备安装;民房拆除;旧房料销售;木制品加
                           工、销售;铝合金门窗制造、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
                           钢材、木材、橡胶制品批发、零售;建筑机械设备及钢模出
                           租、销售、维修;计算机系统设计、集成、安装;建筑智能
经营范围                   化系统设计及工程施工;计算机及软件、电子产品、通信设
                           备、网络设备销售;园林绿化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
                           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南通市如东县河口镇天池路 168 号万颐广场 3 号楼 201 室

    11、阜阳永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主要股东                   程永利、宋晓晖
注册资本                   800 万元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程永利、程亮




                                         30
                          汽车销售,汽车配件、五金批发零售,代办车辆入户服务,
                          汽车配件代理销售服务,汽车信息咨询服务,保险兼业代
经营范围                  理,二类机动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二手车置换(仅限
                          4S 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                  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武路北侧

       根据上述表格,公司与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应付账款 方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

       三、应付票据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应付票据对手方性质、交易
金额等具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情形

       (一)应付票据余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银行承兑汇票                         19,800.00     14,940.00    37,346.15     64,196.00
信用证                               25,655.42     22,129.70    18,037.72               -
应付票据合计                         45,455.42     37,069.70    55,383.87     64,196.00
营业成本                          1,033,288.33   3,795,122.12 3,031,950.62 2,988,023.22
流动负债合计                      1,102,671.26   1,185,319.98 943,479.41 881,497.66
负债合计                          1,942,274.89   2,013,821.15 1,504,299.59 896,250.03
应付票据占营业成本比例                   1.10%         0.98%        1.83%        2.15%
应付票据占流动负债比例                   4.12%         3.13%        5.87%        7.28%
应付票据占总负债比例                     2.34%         1.84%        3.68%        7.16%

注:上表中 2022 年 1-3 月应付票据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已进行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主要用于向供应
商支付采购物料和车辆运力等款项。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余额有所波动,
主要系公司根据采购规模及市场资金成本变化,灵活选择应付票据、流动贷
款、项目贷款等多种形式与供应商进行结算所致。整体来看,公司应付票据余
额处于合理范围,占营业成本、流动负债和总负债的比例较低,符合公司业务
发展情况。


                                         31
       (二)发行人是否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对手方性质分类统计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对手方性质
                          开票金额      交易金额   占比     开票金额     交易金额   占比
耗 材 及终 端设 备供 应
                            4,860.00      7,254.45 66.99%    10,300.00    30,361.69 33.92%
商
运输服务供应商              3,525.73     41,360.12 8.52%     50,599.00 477,225.51 10.60%
合计                        8,385.73     48,614.57 17.25%    60,899.00 507,587.20 12.00%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对手方性质
                          开票金额      交易金额   占比     开票金额     交易金额   占比
耗 材 及终 端设 备供 应
                           14,390.00     26,576.10 54.15%    28,918.00    49,808.03 58.06%
商
运输服务供应商             60,830.37    306,677.56 19.84%    50,000.00 366,518.59 13.64%
合计                       75,220.37    333,253.66 22.57%    78,918.00 416,326.62 18.96%

       由上表可知,公司的票据交易对手方为热敏纸、工业手机等耗材及终端设
备供应商和运输服务供应商。公司所开具的应付票据均有与开票相关的采购合
同、发票、采购单据等原始资料匹配,与公司的开票对手方、交易规模相匹
配,不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明细表,分析发行人应付账款与业务
规模匹配性;

       2、查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合同,访谈公司业务、财务人员,了解公司对主
要供应商的采购及结算政策;

       3、网络核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应付账款方基本情况,核查前五大应
付账款方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




                                            32
    4、统计分析发行人应付票据开票金额与应付票据对手方交易金额,检查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对应的合同、发票等,核查是否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
的情形。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明细表,分析发行人应付账款与业务
规模匹配性;

    2、取得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合同,访谈公司业务、财务人员,了解公司对主
要供应商的采购及结算政策;

    3、网络核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应付账款方基本情况,核查前五大应
付账款方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

    4、统计分析发行人应付票据开票金额与应付票据对手方交易金额,检查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对应的合同、发票等,核查是否存在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
的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会计师认为:

    1、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大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2、公司与报告期各期末前五大应付账款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报告期内,公司因业务需要采用开具应付票据与供应商进行结算,因此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余额较大,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开具无真
实交易背景票据的情况。



问题 5

    请申请人:(1)列示报告期末在建工程项目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在建工程
账龄较长的情形;在建工程是否已投入运营、是否存在未及时转固情形。(2)
说明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3)分析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并说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33
     回复:

      一、列示报告期末在建工程项目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在建工程账龄较长的
情形;在建工程是否已投入运营、是否存在未及时转固情形。

     (一)报告期末在建工程项目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在建工程账龄较长的情
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 274,699.0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
例为 11.25%。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2022 年 3 月末余
                                      账龄                    项目情况
     (注 1)       额(万元)
                                            项目于 2017 年起陆续开工建设,对通过
                                            验 收 并 投入 运 营的 项 目 及时 进 行了 转
     自建项目           241,658.38 5 年以内
                                            固,截至 2022 年 3 月末仍有部分自建项
                                            目仍在建设中(注 2)
                                            项目于 2019 年起陆续开工建设,对通过
                                            验收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项目及时
流水线相关项目           28,921.37 3 年以内
                                            进行了转固,截至 2022 年 3 月末仍有部
                                            分项目仍在建设中
                                              项目于 2020 年、2021 年陆续开工建设,
改扩建装修工程                                通过竣工决算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1,202.76   1-2 年
  相关项目                                    项目及时进行了转固,截至 2022 年 3 月
                                              末仍有部分项目仍在建设中
                          2,121.65 1 年以内
                                              主要包括需要安装、调试的小型设备、
                            412.25   1-2 年   软件、车辆等单项金额较小的在建工程
     其他项目
                             24.62   2-3 年   项目,截至 2022 年 3 月末未转固的原因
                                              主要为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58.01 3 年以上

       总计             274,699.04
注 1:上述在建项目均由多个小项目共同组成,为核算方便汇总统计;
注 2:部分自建项目账龄相对较长,主要由于该等项目整体建设周期较长,公司在项目初
始阶段仅有少量投入(或仅对部分子项目投入)时即根据会计准则将其作为在建工程核
算,但项目全部完工较起始核算日间隔较长,导致账龄有所延长。此外,对于可独立使
用、独立核算,且符合转固条件的子项目,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及时转固。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资产规模较大且下属主体及其在建项目数量较多,为
便于在建工程项目的统计和管理,公司在合并报表时一般按照项目类型进行归
类统计,将场地建设工程计入“自建项目”,将采购的大型设备计入“流水线相


                                         34
关项目”,将场地装修升级计入“改扩建装修工程相关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建项目均按照计划正常建设,待完工并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后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中。个别项目受新冠疫情、极端气候影响,
存在暂时停工、工期延长的情形,随着异常因素消除,该等项目将继续按期开
展。

     (二)在建工程是否已投入运营,是否存在未及时转固情形

     1、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
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
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公司在
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
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
固定资产,并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
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转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则,结合在建工程项目进展情
况,将符合条件的在建工程项目及时、准确地转入固定资产。2019-2021 年,在
建工程转固金额分别为 23,626.43 万元、119,827.62 万元和 242,152.91 万元。各
报告期末公司重要在建工程(各期期初余额或期末余额在 10,000 万元以上、当
年转固金额较大等)转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截至 2021 年末是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       本期转固       其他减少    期末余额
                                                                                          否已投入运营
北方区域结算中心、大数
                         13,368.77   9,303.67               -              - 22,672.44         否
据服务中心项目(物流)

北方区域结算中心、大数    2,703.62 20,443.38                -              - 23,147.00         否


                                                  35
据服务中心项目(工业)
韵达辽宁(新民)快递电
                          20,733.73 11,368.46      11,303.47                - 20,798.72         部分运营
商总部基地项目
韵达黑龙江快递电商总部
                          30,228.65   6,776.13     37,004.78                -           -          是
基地项目

韵达江苏快递电商总部基
                          15,735.27 12,378.34      28,113.61                -           -          是
地项目
韵达山东(安丘)快递电
                          21,045.12 29,650.34      50,695.45                -           -          是
商总部基地项目
湖北快递电商总部基地项
                          16,978.23 12,109.97      28,998.51                -       89.69          是
目

韵达粤东快递电商总部基
                          10,799.00   1,180.45     11,979.45                -                      是
地项目
韵达内蒙古快递电商总部
                              37.68 14,131.79                -              - 14,169.47            否
基地项目
上海优递爱实业有限公司
                            228.29 27,099.14                 -              - 27,327.43            否
厂房改扩建项目

韵达河北(晋州)快递电
                           4,721.36 28,691.66                -              - 33,413.02            否
商总部基地项目
韵达重庆涪陵快递物流基
                           4,206.42 48,805.69      36,027.08                - 16,985.03            否
地项目
                                                                                              否,工程进度
韵达福建(永安)供应链                                                                      99.80%,已达可使
                            105.30 12,878.91       12,984.21                -           -
总部基地项目                                                                                用状态,故全部转
                                                                                                   固

                                                                                              否,工程进度
韵达浙南(温州)快递电                                                                      100%,已达可使
                           4,263.47   1,612.60      5,876.07                -           -
商总部基地项目一期                                                                          用状态,故全部转
                                                                                                   固
                                                                                              否,工程进度
韵达快递安徽省区域总部                                                                      99.86%,已达可使
                           8,614.64 10,555.65      19,170.29                -           -
基地项目                                                                                    用状态,故全部转
                                                                                                   固
           合计          153,769.53 246,986.17    242,152.91                - 158,602.79           -
                                                 2020 年
                                                                                            截至 2020 年末是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        本期转固       其他减少       期末余额
                                                                                              否已投入运营
韵达江西快递电商总部基
                         23,319.09    4,332.90     27,651.99                -           -          是
地项目

韵达湖南快递电商总部基
                         18,083.17    3,215.80     21,298.97                -           -          是
地项目
韵达吉林快递电商总部基 17,440.44      3,499.27     20,939.71                -           -          是


                                                   36
地项目
山东总部产业园建设项目
                          16,770.16   1,354.57     18,124.72                -          -         是
(开发区)
蓝田县韵达西北快递电商
                          12,966.94   9,098.68     22,065.61                -          -         是
基地总部建设项目

韵达黑龙江快递电商总部
                           3,977.03 26,251.62                -              - 30,228.65          否
基地项目
韵达山东(安丘)快递电
                           1,212.08 19,833.03                -              - 21,045.12          否
商总部基地项目
湖北快递电商总部基地项
                           1,647.66 15,330.57                -              - 16,978.23          否
目

韵达江苏快递电商总部基
                           4,776.90 21,158.29       9,746.61                - 16,188.57          否
地项目
韵达集团北方区域总部物
                           2,011.99 11,356.78                -              - 13,368.77          否
流项目
韵达粤东快递电商总部基
                            837.49    9,961.51               -              - 10,799.00       部分运营
地项目

           合计          103,042.94 125,393.01    119,827.62                - 108,608.33          -
                                                 2019 年
                                                                                           截至 2019 年末是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        本期转固       其他减少       期末余额
                                                                                            否已投入运营

盘锦电商物流分拣中心项
                           8,149.33    459.06        8,608.39               -          -         是
目
泰州新建分拣车间、综合
                           4,183.03   2,063.61       6,246.65               -          -         是
楼工程
韵达控股皖南中心基地项
                           7,239.15   1,532.24       8,771.39               -          -         是
目

韵达江西快递电商总部基
                           2,558.49 20,760.60                -              - 23,319.09          否
地项目
韵达湖南快递电商总部基
                            184.28 17,898.89                 -              - 18,083.17          否
地项目
韵达吉林快递电商总部基
                           1,574.41 15,866.03                -              - 17,440.44          否
地项目

山东总部产业园建设项目
                           3,244.14 13,526.02                -              - 16,770.16          否
(开发区)
蓝田县韵达西北快递电商
                           3,589.39   9,377.54               -              - 12,966.94          否
基地总部建设项目
           合计           30,722.22 81,484.00      23,626.43                - 88,579.79           -




                                                   37
    二、说明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
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对其计
提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
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
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
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
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
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报告期内,公 司根据以 上标准对在 建工程项 目情况进 行了自查。 报告期
内,公司在建工程均已按计划施工,不存在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 3 年内不
会重新开工的项目;公司所建项目不存在性能上,或是在技术中已经落后的情
况;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法律等环境未发生对其不利的重大变化。

    综上所述,上述在建工程项目不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无需计提减值
准备。

    三、分析固定资产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说明固定资产减值 准备计提情
况,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一)固定资产余额情况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644,070.10 万 元 、 948,094.26 万 元 、 1,381,587.40 万 元 和


                                       38
 1,365,287.15 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8.63%、32.14%、38.35%和
 38.2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及建
         513,387.19      37.60% 517,869.13     37.48% 249,321.03   26.30% 105,804.19   16.43%
  筑物
机器设备 617,120.93      45.20% 617,335.23     44.68% 461,109.79   48.64% 363,890.61   56.50%
运输工具 171,633.58      12.57% 182,505.60     13.21% 160,977.08   16.98% 110,003.84   17.08%
电子设备     63,026.71    4.62%    63,751.96    4.61% 76,583.65     8.08% 64,293.48     9.98%
办公设备        118.74    0.01%       125.47    0.01%     102.71    0.01%      77.98    0.01%
  合计     1,365,287.15 100.00% 1,381,587.40 100.00% 948,094.26 100.00% 644,070.10 100.00%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未发生减值情况。

      (三)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有迹象表明一项
 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存在下
 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
 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
 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39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
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
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及其相关规定,确凿证据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在资产
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是资产是
否需要进行减值测试的必要前提。

    公司在实际生产运营过程中充分使用固定资产,关注 固定资产的使用情
况,并根据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修、维护、处置更新等,
保证固定资产性能处于良好状态,主要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和发电设备成新
率较高,整体运行状况良好,未发生因资产损坏而导致公司生产连续中断或造
成重大损失,且公司经营所处的环境在报告期内亦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减值的迹象,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固
定资产进行充分评估,不存在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介机构核查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申请人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与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判断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

断依据;

    3、获取公司及子公司收入、成本、毛利率、利润总额、营业外支出等财务
数据,核实公司管理层判断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依据

是否准确;

    4、查阅本期已完工的主要在建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验收交接单等在建工

程转出依据的原始凭据,检查在建工程结转会计处理是否及时和准确;




                                  40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建项目均按照计划正常建设,不存在在建工程未

及时转固的情形;

       2、公司在建工程未见减值迹象,不存在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固定资产进行充分评估,不存在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

情形。

问题 6

       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申请人归母净利润、毛利率存在下滑。请申请人:
(1)定量分析说明报告期内净利润下滑的原因,业绩波动趋势是否与行业变动
趋势一致。(2)结合主要业务的市场供需情况、竞争情况等,量化分析报告期
内产品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
异。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定量分析说明报告期内净利润下滑的原因,业绩波动趋势是否与行业
变动趋势一致

       (一)定量分析说明报告期内净利润下滑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净利润                    34,542.22        149,617.56    142,410.68    262,300.46
同比变动情况                 47.71%            5.06%       -45.71%         0.80%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262,300.46 万元、142,410.68 万元、149,617.56 万元和 34,542.22 万元,同比变
化比例分别为 0.80%、-45.71%、5.06%和 47.71%。其中,2020 年度较 2019 年
度净利润出现下滑。

                                      41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毛利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155,024.56      4,172,929.22        3,350,042.56       3,440,404.67
  营业成本                      1,033,288.33      3,795,122.12        3,031,950.62       2,988,023.22
  营业毛利                       121,736.23         377,807.10           318,091.94       452,381.45
  营业毛利率                        10.54%                9.05%              9.50%              13.15%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公司营业毛利分别为
  452,381.45 万元、318,091.94 万元、377,807.10 万元和 121,736.23 万元,毛利率
  分别为 13.15%、9.50%、9.05%和 10.54%。其中,2020 年度营业毛利较 2019 年
  度下滑 134,289.51 万元,下滑比例为 29.69%;2020 年度毛利率较 2019 年度下
  滑 3.65 个百分点。公司毛利下滑情况的具体分析参见本题目之“二、结合主要
  业务的市场供需情况、竞争情况等,量化分析报告期内产品毛利率下滑的原因
  及合理性,说明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相关回复。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0,164.30      0.88      31,722.56        0.76    22,929.16       0.68     20,860.99     0.61
管理费用     41,979.71      3.63     146,669.36        3.51   100,793.66       3.01     88,744.83     2.58
研发费用       8,996.05     0.78      26,718.32        0.64    20,486.16       0.61     17,426.58     0.51
财务费用       7,401.42     0.64      21,378.06        0.51       4,490.27     0.13       864.73      0.03
 合计        68,541.48      5.93     226,488.30        5.43   148,699.25       4.43    127,897.13     3.73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公司期间费用合计金
  额分别为 127,897.13 万元、148,699.25 万元、226,488.30 万元和 68,541.48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73%、4.43%、5.43%和 5.93%。其中,2020 年
  度较 2019 年度期间费用合计增长 20,802.12 万元,增长 16.26%;但期间费用率
  微增 0.70 个百分点,变动较小。

        结合上述分析,假设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2020 年度净利润较 2019 年
  度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42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毛利下降影响                                                                -134,289.51
期间费用增加影响                                                             -20,802.12
小计:毛利下降和期间费用增加合计影响                                        -155,091.63
      扣除所得税后合计影响                                                  -116,318.72
净利润变动金额                                                              -119,889.78

    综上所述,公司 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净利润出现下滑,主要系毛利下降
较多引起。

    (二)业绩波动趋势是否与行业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净利润及同比变化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净利润        146,328.80    391,921.30   693,203.29     562,479.36
  顺丰控股
                   同比变动         226.69%       -43.46%       23.24%         26.00%
                    净利润         89,274.47    218,749.60   184,770.11     168,078.52
  圆通速递
                   同比变动         129.37%        18.39%           9.93%      -12.99%
                    净利润         10,245.65    -91,144.32     4,901.46     141,916.48
  申通快递
                   同比变动         211.41%     -1,959.54%     -96.55%         -30.83%
行业平均(含
                   同比变动         153.80%        -6.67%      -27.27%         -4.26%
  发行人)
                   净利润          34,542.22    149,617.56   142,410.68     262,300.46
  韵达股份
                   同比变动            47.71%       5.06%      -45.71%          0.80%
注:同行业公司数据来自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2021 年度行业平均数据不包含申通快递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同比变化比例与行业平均情况整体保持相近趋势,
但由于业务结构、产品定位、票量规模、上一年度基数和自身经营情况等因素
影响,各公司净利润变动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如:公司为加盟制快递企业,而
前述可比公司中顺丰控股采取直营和加盟模式运营;公司绝大多数收入来自快
递业务,而前述可比公司中顺丰控股从事的快运、同城、供应链及国际等业
务,圆通速递还包含了货代服务、航空等业务。




                                        43
        二、结合主要业务的市场供需情况、竞争情况等,量化分析报告期内产品
 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一)结合主要业务的市场供需情况、竞争情况等,量化分析报告期内产
 品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快递服务收入、成本、毛利、毛利率和单票收入、成
 本、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快递服务收入               1,090,904.42    3,943,215.52     3,166,293.05   3,196,413.08
快递服务成本                986,036.48     3,620,302.54     2,919,873.71   2,833,643.39
快递服务毛利                104,867.94         322,912.98    246,419.34     362,769.69
快递服务毛利率                  9.61%             8.19%          7.78%         11.35%
快递服务单票收入(元)             2.53              2.14          2.24           3.19
快递服务单票成本(元)             2.29              1.97          2.06           2.83
快递服务单票毛利(元)             0.24              0.18          0.17           0.36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公司快递服务毛利率
 分别 11.35%、7.78%、8.19%和 9.61%,公司单票毛利分别为 0.36 元、0.17 元、
 0.18 元和 0.24 元。其中,2020 年较 2019 年呈下降趋势,2021 年以来有所回
 升。

        2019 年-2020 年,公司毛利率和单票毛利呈下降趋势。我国快递市场中,
 各快递企业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相似度高,同质化竞争和价格战影响较大。特
 别是 2020 年初以来,受新冠疫情干扰、快递企业集中回补业务量、局部地区市
 场竞争加剧等综合因素影响,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特别是少部分企业以补贴
 市场的方式,以较为激进的价格政策进行低价竞争、快速获量,快递单价下行
 明显。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管理能力和分拣效率的逐步提高,以及票件量
 高速增长带来的规模效应,快递行业单票成本延续不断下降趋势,但单票收入
 下降的幅度和速度超过单票成本。因此,公司毛利率和单票毛利在 2019 年-
 2020 年呈下降趋势,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有所下降。




                                          44
    2021 年以来,国家邮政局、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及行业监管部门积极部
署,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文件持续引导行业实现高质量健康发展。在积极的政策
环境下,公司毛利率和单票毛利出现回升趋势。2021 年 4 月,浙江省审议通过
《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草案)》要求“快递经营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低于
成本价格提供快递服务”(2021 年 9 月《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已正式审议
通过,2022 年 3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其他省市也陆续出台相关措施以维护市
场稳定。2021 年 7 月,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
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一方面,规范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遏
制部分地区快递服务收入非理性下行,维护快递员权益和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
性,促进电商、快递产业生态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引导快递企业更加关
注服务品质改善和时效提升,以更好的末端服务和全程时效满足商家及消费者
需求,推动快递行业向客户分群、产品分层、溢价服务的竞争格局发展,对快
递行业运营环境带来积极影响。相关政策对遏制局部地区恶性低价竞争、促进
快递行业良性发展起到良好效果,部分重点地区价格战逐渐趋缓,末端基础价
格持续修复,月度单票收入呈现同比降幅收窄、环比稳中有增的趋势,显示出
积极变化的市场和竞争环境。在此背景下,公司毛利率和单票毛利水平自 2021
年以来有所提升,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出现改善。

    (二)说明与同行业公司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分季度单票收入变化趋势与 A 股上市的同行业加盟制快递
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45
注:同行业公司数据由各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快递物流业务经营简报汇总计算得到

    报告期内,公司单票收入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加盟制快递公司变动趋势总体
保持一致,2019-2020 年整体呈现下降趋势,2021 年以来特别是 2021 年三季度
以来有所回升,最近两季度单票收入修复情况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
   代码              名称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002352.SZ       顺丰控股               12.26       12.37        16.35        17.42
600233.SH       圆通速递               12.65        8.23         9.04        12.01
002468.SZ       申通快递                5.22        2.33         3.37        10.48
   行业平均(含发行人)                10.17        8.00         9.57        13.27
          韵达股份                     10.54        9.05         9.50        13.15
注:同行业公司数据来自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单票收入、毛利率水平与行业和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总体保
持一致,但由于业务结构、产品定位、规模等差异影响,各公司综合毛利率并
非完全可比。

    三、中介机构核查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申请人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46
       1、访谈发行人管理层,查阅公开市场资料,了解快递行业市场供需情况、
竞争情况、行业政策等对发行人经营的影响,了解发行人销售政策及市场策
略,以及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利润波动的影响;

       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利润表、分月度经营简报等,了解发行人财务和业
务指标情况,分析重点项目的变动情况;

       3、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对比分析发行人业绩变化情
况是否与行业变动趋势一致。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会计师认为:

       1、公司 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净利润出现下滑,主要系毛利下降较多引
起;公司报告期内其他期间净利润同比增加。公司净利润变化情况与行业平均
情况整体保持相近趋势。

       2、公司 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毛利出现下滑,主要系激烈的市场竞争背景
下单票收入下降的幅度和速度超过了单票成本,2021 年以来已趋缓。公司毛利
率和单票毛利变化情况与行业平均情况整体保持相近趋势,不存在重大差异。

问题 7

       请申请人披露公司存在的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等事项,并说明是否充分计
提预计负债,是否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公司存在的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情况

       (一)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及 其子公司作 为原告的 未决诉讼 或未决仲裁 情况如
下:

序                                                     涉案金额      诉讼(仲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号                                                     (万元)      裁)状态
     南通 韵达电
                 浙江宏拓建设有限公
1    子商 务有限                    合同纠纷(工程)     4,040.59   二审未开庭
                 司
     公司

                                        47
     长春 市长韵
                                            侵权纠纷(交通事
2    速递 有限公     赵喜顺                                          2.77      一审中
                                            故)
     司
     上海 蜜罐信
                     上海沛宇信息科技有
3    息科 技有限                        合同纠纷(技术)            21.60    一审未开庭
                     限公司
     公司
     上海 韵达货     佛山市逐鹿物流有限
4                                           合同纠纷(加盟)        60.03    一审已判决
     运有限公司      公司
     上海 韵达货     广州凌韵快递有限公
5                                           合同纠纷(加盟)      1,132.00   一审未开庭
     运有限公司      司
                     石家庄韵丰快递有限
                     公司东平路分公司、
     上海 韵达货
6                    江士明、刘林、张东     合同纠纷(借贷)        85.13      一审中
     运有限公司
                     磊、石家庄韵丰快递
                     有限公司
     上海 韵达货     上海世弦物流有限公
7                                    合同纠纷(借贷)               37.76      一审中
     运有限公司      司、田鸣明
     苏州 韵必达     苏州海蓉雯晨货运代
8    快运 有限公                     合同纠纷(追偿)
                     理有限公司、李蓉、                             32.21      一审中
     司              储兴兰
     韵必 诺商业
     保 理 ( 天 西安市金统仓储服务
9                                    合同纠纷(保理)               72.94      一审中
     津 ) 有 限 责 有限公司、王继魏
     任公司

     (二)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作为被告、涉案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和未
决仲裁具体如下:


序                                                             涉案金额
       原告/申请人            被告/申请人         案由                        诉讼状态
号                                                             (万元)

      上海旭盟装 饰    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 承 揽 合 同 纠
1                                                                1,210.56    二审未开庭
      装潢有限公司     司                 纷
      霍州市韵立 达    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
2                                         合同纠纷                 783.40      一审中
      物流有限公司     司
                    长沙晟韵货运有限公
      深圳百世商 业 司、上海安镕重汽汽
3                                      合同纠纷                    589.02      二审中
      保理有限公司 车销售有限公司、秦
                    小枢、季靖雯
                    上海观奔物流有限公
                    司、上海安镕重汽车
      深圳百世商 业                    保理 合同纠
4                   销售有限公司、秦小                             589.02      一审中
      保理有限公司                     纷
                    枢 、季靖雯 、李雪
                    兰、上海泓兆投资发


                                            48
                      展有限公司




                    上海快商物流有限公
      深圳百世商 业 司、上海安镕重汽车 保 理 合 同 纠
 5                                                       589.02     一审中
      保理有限公司 销售有限公司、秦小 纷
                    枢、季靖雯、李雪兰
      商丘市远洋 速
                    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
 6    递服务有限 公                    合同纠纷          589.90     一审中
                    司
      司
      广东粤宁苏 宁 广州市金韵快递有限
 7                                     合同纠纷         1,225.84    一审中
      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
      哈尔滨金龙 振
                      黑龙江金韵速递有限
 8    兴物流运输 有                      租赁合同       1,696.00    一审中
                      公司
      限公司
      信阳韵达快 递   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
 9                                       合同纠纷        716.73    一审未开庭
      有限责任公司    司
      浙江宏拓建 设 南通韵达电子商务有 合 同 纠 纷
10                                                      3,270.00   二审未开庭
      有限公司      限公司             (工程)


     二、公司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性


     (一)预计负债计提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与或有事项相
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
的现时义务;(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该义务的
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
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
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预计负债的计提情况


     1、申请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预计负债计
提情况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申请人作为原告的未决诉讼,不会导致经济利

                                      49
        益流出企业,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第二款的
        要求,无须计提预计负债。

            2、申请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预计负债计
        提情况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作为被告、诉请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未
        决诉讼和未决仲裁,具体计提情况如下:

                                                            预计负债
序   原告/申请                                  涉案金额                  诉讼状
                   被告/申请人        案由                  计提金额                     计提依据
号       人                                     (万元)                    态
                                                            (万元)
     商丘 市远
     洋速 递服   上 海韵达货 运有                                                  基于谨慎原则初步计
1                                 合同纠纷         580.91       174.27    一审中
     务有 限公   限公司                                                                    提
     司
     广东 粤宁
                 广 州市金韵 快递                                                  基于谨慎原则初步计
2    苏宁 物流                    合同纠纷       1,225.84       858.09    一审中
                 有限公司                                                                  提
     有限公司
     哈尔 滨金
     龙 振 兴 物 黑 龙江金韵 速递                                                  基于谨慎原则初步计
3                                 租赁合同       1,696.00      1,187.20   一审中
     流 运 输 有 有限公司                                                                  提
     限公司
                                                                                   因该案尚未开庭,双
     信阳 韵达
               上 海韵达货 运有                                           一审未   方证据尚未质证,结
4    快递 有限                  合同纠纷           716.73       215.02
               限公司                                                     开庭     合现有证据,基于谨
     责任公司
                                                                                   慎原则进行初步计提
                    合计                         4,219.48      2,434.58     -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以往年度关于同类性质案件情况、案件审理进展
        等因素,对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充分计提预计负债,共计 3,757.09 万元,其中
        上表列示的涉案金额 500 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及未决仲裁合计计提预计负债
        2,434.58 万元,占比 64.80%,其余未决诉讼及未决仲裁涉案金额及计提预计负
        债金额均较小。

            三、相关风险提示情况

            公 司 已 在 《 募 集 说 明 书 》“ 第 三章 风 险 因 素 ” 之 “ 四、 经 营风 险” 之
        “(九)未决诉讼风险”、“第七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重大担保、诉
        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之“(二)重大未决诉讼”补充披露:

                                                  5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存在部分未决诉讼和未决仲裁。虽然公
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充分评估了相关预计负债计提的充
分性,但若公司在相关纠纷中败诉或者胜诉后无法得到实质性解决,将对经营
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四、中介机构核查

    (一)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申请人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诉讼相关文件,核查诉讼情况;

    2、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查询了公司未决诉讼情况;

    3、获取律师询证函,了解重大案件进展;

    4、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诉讼相关背景;

    5、获取了发行人预计负债明细表,核查预计负债计提充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会计师认为:

    各报告期末,公司已针对未决诉讼或仲裁等事项充分计提预计负债,并进

行了充分风险提示。

问题 8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
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是否存在最
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
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列示截至回复日申请人直
接或间接控股、参股的类金融机构。(2)申请人参股子公司安诺韵国际融资租
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内容、服务对象,是否合法经营。请保荐机构和
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51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
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
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
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列示截至回复日申请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的类金融机构。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
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6 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以下简称“《问题解答》”),“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
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
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
业投资金融业务等。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
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
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2、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问题解答》,“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
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
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3、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
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
(即 2020 年 11 月 17 日)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
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类金融业务

                                     52
   公司主营业务为快递物流综合服务,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
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投资类金融业务,亦无投
资类金融业务的计划。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亦无拟实施投资产业基
金、并购基金的计划。

   (3)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资金拆借,亦无拟实施资金拆借的计划。

   (4)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将资金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借予他人的情况,亦无拟实施委托
贷款的计划。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公司及控股股东未设立财务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况,亦无拟实施
的购买计划。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亦无拟投资金融业务的计划。

   (8)实施的涉及其他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

                                 53
下属子公司实施的其他投资中,涉及财务性投资的金额为 5,000.00 万元,具体
情况见本题第(二)项回复。

     (二)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290,208.49 万
元。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银行理财、证券公司理财、专户等,该等产
品均为风险较低(R2 或中低风险)、产品流动性较好、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
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理财产品投资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银行/资产管理机构名                           (截至 2022    风险
  购买主体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称                                   年 3 月 31     等级
                                                                                日)
                 银行理财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上海韵达货运有
                 (非保本浮   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    2022-3-30   2022-9-28     10,000.00    R2
    限公司
                 动收益)       体化示范区支行
                 银行理财
上海韵达货运有                中国银行上海市青浦
                 (非保本浮                         2022-3-30   2022-6-28     10,000.00    R2
    限公司                            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上海韵达实业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非保本浮                         2022-3-25    每天型         3,001.28   R2
    限公司                      司上海青浦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江苏腾云快递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2-3-25    每天型           59.00    R2
    限公司                    限公司无锡硕放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扬州韵达电子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2-3-23    每天型          226.00    R2
  务有限公司                    限公司宝应县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西安韵必达电子                中国建设银行蓝田县
                 (非保本浮                         2022-3-18    每天型          577.00    R2
商务有限公司                          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山东省韵达电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2-3-15   2022-9-14        541.40    R2
商务有限公司                  限公司济南乐天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上海韵达货运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非保本浮                         2022-3-10    每天型       20,035.77    R2
    限公司                      司上海青浦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上海韵达货运有
                 (非保本浮   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    2022-3-9     每天型       10,000.00    R2
    限公司
                 动收益)       体化示范区支行
                 银行理财
上海韵达实业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非保本浮                         2022-3-9    2022-6-7        3,006.24   R2
    限公司                      司上海青浦支行
                 动收益)


                                             54
                                                                              账面价值
                              银行/资产管理机构名                           (截至 2022    风险
   购买主体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称                                   年 3 月 31     等级
                                                                                日)
                 银行理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上海韵达货运有
                 (非保本浮   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    2022-3-2     每天型       10,035.04    R2
限公司
                 动收益)       体化示范区支行
                 信托(不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上海韵达货运有
                 本不保收     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    2022-2-28    每天型         2,005.51   R2
    限公司
                 益)           体化示范区支行
                 银行理财
西安韵必达电子                中国建设银行蓝田县
                 (非保本浮                         2022-2-28    每天型          149.30    R2
商务有限公司                          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上海欢猫科技有
                 (非保本浮   限公司上海青浦开发    2022-2-25    每天型         1,000.00   R2
  限责任公司
                 动收益)           区支行
                 银行理财
上海韵达实业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非保本浮                         2022-2-21    每天型         3,008.25   R2
    限公司                      司上海青浦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扬州韵达电子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2-2-15    每天型          130.00    R2
  务有限公司                    限公司宝应县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泰州韵达电子商
                 (非保本浮   限公司泰州高港园区    2022-2-11    每天型          172.15    R2
  务有限公司
                 动收益)             支行
                 银行理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泰州韵达电子商
                 (非保本浮   限公司泰州高港园区    2022-2-9     每天型          540.30    R2
  务有限公司
                 动收益)             支行
                 银行理财
芜湖市韵必达快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非保本浮                         2022-1-29    每天型         1,575.00   R2
  递有限公司                    司芜湖开发区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扬州韵达电子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2-1-28    每天型         1,004.77   R2
  务有限公司                    限公司宝应县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西安韵必达电子                中国建设银行蓝田县
                 (非保本浮                         2022-1-26    每天型          879.00    R2
商务有限公司                          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长沙韵必达电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2-1-25    每天型          511.57    R2
商务有限公司                  限公司长沙机场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西安韵必达电子                中国建设银行蓝田县
                 (非保本浮                         2022-1-25    每天型          551.85    R2
商务有限公司                          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西安韵必达电子                中国建设银行蓝田县
                 (非保本浮                         2022-1-25    每天型         2,000.00   R2
商务有限公司                          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上海韵达实业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非保本浮                         2022-1-19   2022-4-19     10,052.04    R2
    限公司                      司上海青浦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桐庐辉鸿教育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2-1-17    每天型          500.00    R2
  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桐庐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上海擎慧智能科
                 (非保本浮   限公司上海青浦开发    2022-1-14    每天型         1,003.31   R2
  技有限公司
                 动收益)           区支行
                 银行理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上海熠加信息科
                 (非保本浮   限公司上海青浦开发    2022-1-14    每天型          501.66    R2
  技有限公司
                 动收益)           区支行


                                             55
                                                                              账面价值
                              银行/资产管理机构名                           (截至 2022    风险
  购买主体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称                                   年 3 月 31     等级
                                                                                日)
                 银行理财
江苏腾云快递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2-1-13    每天型          110.44    R2
    限公司                    限公司无锡硕放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上海欢猫科技有
                 (非保本浮   限公司上海青浦开发    2022-1-11    每天型         2,000.00   R2
  限责任公司
                 动收益)           区支行
                 银行理财
山东省韵达电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2-1-10   2022-7-9          59.00    R2
商务有限公司                  限公司济南乐天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江苏腾云快递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1-12-3    每天型           90.55    R2
    限公司                    限公司无锡硕放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上海欢猫科技有
                 (非保本浮   限公司上海青浦开发    2021-12-2    每天型         1,998.35   R2
  限责任公司
                 动收益)           区支行
                 证券公司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上海韵达货运有                                      2021-11-
                 财(固定收   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                2022-5-21     10,293.28    R2
    限公司                                             23
                 益)           体化示范区支行
                 银行理财
上海韵达实业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2021-10-
                 (非保本浮                                      每天型         2,023.41   R2
    限公司                      司上海青浦支行         22
                 动收益)
                 银行理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上海韵达货运有
                 (非保本浮   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    2021-10-8    每天型       20,277.33    R2
    限公司
                 动收益)       体化示范区支行
                 银行理财
芜湖市韵必达快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非保本浮                         2021-9-26    每天型          230.00    R2
  递有限公司                    司芜湖开发区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山东省韵达电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1-9-24   2022-3-16        300.50    R2
商务有限公司                  限公司济南乐天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山东省韵达电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1-9-24   2022-3-13        541.30    R2
商务有限公司                  限公司济南乐天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芜湖市韵必达快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非保本浮                         2021-7-28    每天型          190.42    R2
  递有限公司                    司芜湖开发区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江苏腾云快递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1-7-23    每天型           90.00    R2
    限公司                    限公司无锡硕放支行
                 动收益)
                 证券公司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上海韵达货运有
                 财(固定收   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    2021-7-20   2022-7-19     20,949.32    R2
    限公司
                 益)           体化示范区支行
                 银行理财
江苏腾云快递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1-7-13    每天型           60.00    R2
    限公司                    限公司无锡硕放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山东省韵达电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1-6-29    每天型           15.80    R2
商务有限公司                  限公司济南乐天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山东省韵达电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1-6-29    每天型          525.50    R2
商务有限公司                  限公司济南乐天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上海韵达货运有
                 (非保本浮   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    2021-5-7     每天型       10,296.55    R2
    限公司
                 动收益)       体化示范区支行


                                             56
                                                                               账面价值
                              银行/资产管理机构名                            (截至 2022    风险
  购买主体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称                                    年 3 月 31     等级
                                                                                 日)
                 证券公司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上海韵达货运有
                 财(固定收   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    2021-4-29   2022-5-10      10,601.74    R2
    限公司
                 益)           体化示范区支行
                 银行理财
江苏腾云快递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1-4-21    每天型            80.00    R2
    限公司                    限公司无锡硕放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山东省韵达电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1-3-31    每天型           519.00    R2
商务有限公司                  限公司济南乐天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江苏腾云快递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1-3-31    每天型            60.00    R2
    限公司                    限公司无锡硕放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芜湖市韵必达快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非保本浮                         2021-3-16    每天型           511.95    R2
  递有限公司                    司芜湖开发区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山东省韵达电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1-1-28    每天型           750.00    R2
商务有限公司                  限公司济南乐天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江苏腾云快递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2020-12-
                 (非保本浮                                      每天型            95.49    R2
    限公司                    限公司无锡硕放支行       30
                 动收益)
                 银行理财
山东省韵达电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2020-12-
                 (非保本浮                                      每天型           426.00    R2
商务有限公司                  限公司济南乐天支行       22
                 动收益)
                 银行理财
江苏腾云快递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2020-12-
                 (非保本浮                                      每天型            90.00    R2
    限公司                    限公司无锡硕放支行       16
                 动收益)
                                                                提前 4 周
YUNDA Holding    境外证券公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    2020-11-                                中低
                                                                通知可终       53,142.24
  Investment     司专户理财     产管理有限公司         30                                   风险
                                                                    止
YUNDA Holding    境外基金专   博时基金(国际)有    2020-11-    提前 30 日
                                                                               58,529.35    R2
  Investment     户理财             限公司             30         可终止
                 银行理财
山东省韵达电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0-11-4    每天型           140.00    R2
商务有限公司                  限公司济南乐天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山东省韵达电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2020-10-
                 (非保本浮                                     2021-4-14         446.80    R2
商务有限公司                  限公司济南乐天支行       14
                 动收益)
                 银行理财
山东省韵达电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0-9-30    每天型           294.32    R2
商务有限公司                  限公司济南乐天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山东省韵达电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非保本浮                         2020-9-30    每天型           365.00    R2
商务有限公司                  限公司济南乐天支行
                 动收益)
                 银行理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上海欢猫科技有
                 (非保本浮   限公司上海青浦开发    2020-6-22   2030-6-21        1,038.41   R2
  限责任公司
                 动收益)           区支行
                                  合计                                        290,208.49


     2、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未来发展需要和长期战略安排, 对外进行了若干投


                                             57
资。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80,369.42 万元,涉
及财务性投资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5,165.30 万元。其中,公司对上海绿
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脉发展”)、上海申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申毅餐饮”)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明显协同,安诺韵融资租赁
(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诺韵”)经营类金融业务,公司对上述三
个公司的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报告期末,对该等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
面价值为 5,165.30 万元,公司对上述投资标的自 2020 年 11 月 17 日起至本回复
报告出具之日投资金额为 5,000.00 万元。

     除绿脉发展、安诺韵和申毅餐饮外,公司其余长期股权投资均与公司有较
强产业协同,公司基于长期发展的战略考量投资该等标的,不以获取中短期财
务价值为目的,亦不计划通过溢价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主要的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截至
    被投资公司                                                                 是否属于财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2022 年 3 月 31
    /企业名称                                                                    务性投资
                                                                  日)
                                       合营企业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橙
                        50.00%       物流快递行业投资                   0.97       否
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小计                                          0.97       -
                                       联营企业
 蜂网投资有限公司       20.00%       物流快递行业投资               4,579.30       否
苏州苏递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物流信息技术方
                        12.50%                                         33.22       否
    服务有限公司                         案提供商
中达通智慧物流(上               新能源物流装备整体解决方
                        15.00%                                      2,616.90       否
    海)有限公司                         案提供商
浙江赫森能源有限公               交通物流行业新能源解决方
                        15.00%                                        402.38       否
        司                               案提供商
中云达(上海)科技
                        18.92%     数字经济企业服务商               1,035.56       否
      有限公司
上海绿脉企业发展有
                        13.16%           股权投资                   5,165.30       是
      限公司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
                         6.52%       快运物流服务商                66,188.21       否
        司
新疆众鲜网络科技有
                        49.00%    农产品低温仓储服务商                347.59       否
      限公司
上海申毅餐饮管理有
                        25.00%           餐饮服务                       0.00       是
      限公司
安诺韵融资租赁(天
                        25.00%         融资租赁业务                     0.00       是
  津)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欣珲科技有限公
                        19.00%      物联网 IT 技术开发                  0.00       否
        司
                          小计                                     80,368.45       -


                                          58
                                               账面价值(截至
   被投资公司                                                      是否属于财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2022 年 3 月 31
   /企业名称                                                         务性投资
                                                     日)
                                合营企业
                         合计                          80,369.42       -


    (1)合营企业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橙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橙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 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该公司主要投资标的为物流快递行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投资该企业符合
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目的,亦不计划通
过溢价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联营企业

    1)蜂网投资有限公司

    蜂网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通过对快递资源和快递上下游资源的集合、整合
和融合打造快递集约化的投资与采购平台,致力于推动智慧快递、物联网和
“云计算”在快递企业的应用。

    公司投资该公司旨在通过投资实现对快递资源和快递上下游资源整合,集
中采购各类快递物流装备与材料,优化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
展方向,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目的,亦不计划通过溢价退出以实现资本
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苏州苏递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苏递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主营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物流信息技术
及物流软件的研发设计、销售。

    公司投资该企业旨在加强物流信息技术储备及提高物流软件的研发设计能
力,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目的,亦
不计划通过溢价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中达通智慧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中达通智慧物流(上海)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车辆定制 、采购、销售、租

                                  59
赁、物流平台建设和新式移动冷藏箱运营为一体的新能源物流装备运营公司,
凭借创新的商业模式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新能源物流装备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投资该企业旨在提升公司物流车辆及设备性能和效率,符合公司主营
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目的,亦不计划通过溢价退
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浙江赫森能源有限公司

    赫森能源有限公司致力于为快递、快运、物流、货运等交通行业提供能源
解决方案,旗下拥有燃气加注服务点,结合物流企业清洁能源车辆更新方案,
对其现有运输路由进行规划,将清洁能源车辆与经济性适用路由进行匹配,为
合作伙伴提供经济合理的路由规划方案。

    公司投资该企业,有利于积累物流清洁能源车辆使用 和更新的技术和经
验,优化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
价值为目的,亦不计划通过溢价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中云达(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中云达(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数字经济服务商,综合运用一系列信
息技术手段,为快递、物流、货运等多个行业的客户提供 SaaS 系统和平台解决
方案,提升该等客户信息系统化水平和运营效率。

    该企业提供的系统服务和平台解决方案与发行人业务较为契合,投资该企
业有利于增强公司信息系统建设能力,提升快递物流业务运营效率,符合公司
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该笔投资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目的,亦不计
划通过溢价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上海绿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绿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进行股权投资,投资主要领域包括
城市交通、产城开发、智能制造等。该笔投资与公司主业协同效应不明显,属
于财务性投资。自 2020 年 11 月 17 日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对其的投资额为
5,000.00 万元。


                                    60
    7)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2 号),核准德邦股份向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
过 66,739,130 股新股(根据 2019 年度权益分派结果调整发行价格后,发行股份
数量调整为 66,957,470 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德邦股份 6.52%的股份,并
委派一名董事。

    德邦股份与公司分别作为大件快递和快递行业的龙头企业。该笔交易完成
后,将充分发挥双方在各自产品、服务经验、品牌价值及业内资源等相关优
势,在市场拓展、网络优化和集中采购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提升市场占
有率,进一步凸显规模效应;同时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达到降本增效、提升市
场竞争力的双赢效果,最终实现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品牌价值的提升。投资该
公司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目的,亦
不计划通过溢价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8)新疆众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众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新鲜水果
批发、新鲜水果零售等业务的公司。

    新疆众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农产品物流领域深耕多年,具有丰富的行业
经验,与公司在业务上具有高度的战略协同效应,投资该公司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及战略发展方向。该笔投资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目的,亦不计划通过
溢价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9)安诺韵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安诺韵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安诺韵国际融资租赁
(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主营融资租赁业务,属于类金融业务及财务性投资,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韵达持有其 25%股权。

    2021 年 7 月 19 日,香港韵达已与关联方上海迦纳签署协议,将其持有的
安诺韵 25%股权转让给上海迦纳。此外,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

                                   61
局已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出具《东疆金融局关于同意安诺韵国际融资租赁(天
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结构及申请内资试点资格的函》,同意安诺韵变更股
权结构及申请内资试点资格。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
相关变更手续尚在正常办理中。

    自 2020 年 11 月 17 日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没有对其进行新增投资。

    10)上海申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申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主营食品经营,餐饮企业管理,该笔投资与公
司主业协同效应不明显,属于财务性投资。

    自 2020 年 11 月 17 日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没有对其进行新增投资。

    11)上海欣珲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欣珲科技有限公司主营计算机网络、物联网技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公司投资该企业,有利于公司积累物联网相关技术,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
战略发展方向。该笔投资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目的,亦不计划通过溢价
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 138,333.33 万
元,涉及财务性投资的其他权益性工具账面价值为 3,000.00 万元。其中,公司
对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格林循环”)的投资与公司
主营业务无明显协同,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报告期末账面价值为 3,000.00 万
元,但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未对其增加投资。

    除江西格林循环外,其余标的均为公司基于长期发展的战略考量实施的投
资,与公司具有高度产业协同,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目的,亦不计划通
过溢价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明细如下:



                                   62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截    是否属
       被投资公司/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至 2022 年 3    于财务
                                                                               月 31 日)    性投资
 Cainiao Smart Logistics Network
                                          0.75%    物流快递全链条综合服务        20,898.50     否
            Limited
  Yunqian Logistics Technology
                                          18.99%        快递物流行业投资         12,000.00     否
      (Cayman) Limited
       杭州海仓科技有限公司               4.60%         跨境供应链综合服务        1,150.00     否
宁波保税区正正电子商务股份有限
                                          4.29%     跨境电商全产业链业务          1,200.00     否
            公司
唯智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
                                          2.44%    物流仓储 IT 技术提供商         1,513.09     否
              司
   浙江驿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0%            物流配送             71,666.67     否

   杭州溪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16.67%            物流配送              8,335.00     否
                                                   电子废弃物等固体废物绿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45%                                   3,000.00     是
                                                     色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冷链智能共配共享服务平
 小码大众(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3.33%                                     500.00     否
                                                             台
            Dmall Inc.                    1.01%    数字零售解决方案提供商        15,579.12     否

东莞市加运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9.00%            物流配送                952.11     否

 广州新亦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99%             物流配送                540.00     否
                                                   货运数字化管理服务提供
        G7 Networks Limited               0.18%                                     998.84     否
                                                             商
                                   合计                                         138,333.33     -


       (1)Cainiao Smart Logistics Network Limited

       Cainiao Smart Logistics Network Limited (以下简称“菜鸟网络”)是阿里
巴巴集团旗下的大数据物流协同平台,以数据为核心,通过社会化协同,打通
了全网物流链路,提供了大数据联通、数据赋能、数据基础产品等,为商家提
供仓配一体解决方案、跨境无忧物流解决方案等服务。

       该笔投资基于公司战略布局,有利于加强公司在快递服务业务全流程链条
中的服务能力,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该笔投资不以获取中短期
财务价值为目的,亦不计划通过溢价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
资。

       (2)Yunqian Logistics Technology (Cayman) Limited

       上 海 韵 达 运 乾 物 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为 Yunqian Logistics Technology
(Cayman)Limited 的子公司,主要经营快运业务。其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63
详见《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五章
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二)报告期内的偶
发性关联交易”之“1、运乾物流增资及股权转让相关交易事项”。

    该笔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该笔投资不以获取中短期财
务价值为目的,亦不计划通过溢价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目的,亦不计划通过溢价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
属于财务性投资。

    (3)杭州海仓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海仓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是一家以品牌服务为核心,
为全球品牌商家提供仓储供应链、跨境通关、国际运输、品牌孵化、品牌出
口、营销推广一体化全球品牌供应链综合服务的公司。

    该笔投资有利于拓展国际物流、运输、仓储的战略布局,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公司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目的,亦不计划通过溢价
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宁波保税区正正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保税区正正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涵盖自有电商平台及第三方电
商平台,主要从事跨境进口批发、零售贸易、平台代运营、仓储物流以及电商
人才培养等跨境电商全产业链业务。

    该笔投资有利于扩展公司在电商领域的布局,形成上下游产业协同,符合
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公司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目的,亦不计
划通过溢价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唯智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唯智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物流仓储 IT 技术提供商,其基
于物流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推出了若干优化物流仓储等业务流程的 IT 系统,
已为制造、零售、快消、电商、冷链等十大行业 1000 多家企业提供服务。

    该笔投资有利于加强公司在快递服务业务流程链条中的服务能力,加强物


                                   64
流仓储技术储备,优化物流财务控制系统,提升供应链效率,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公司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目的,亦不计划通过溢价
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浙江驿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驿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大数据物流协同平台-菜鸟
网络与中国主要快递公司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搭建了面向
社区和校园专业的物流服务平台—菜鸟驿站,作为末端共享、共建解决方案之
一,菜鸟驿站基于快递物流企业的协同发展,已成为快递最后 100 米基础设施。

    该笔投资有利于加强公司在快递服务业务流程链条中的服务能力,符合公
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公司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目的,亦不计划
通过溢价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杭州溪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溪鸟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是是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大数据物流协同平台-
菜鸟网络的子公司,是一家智慧物流科技公司,致力于用科技提升乡村快递物
流水平,并和各方合作伙伴搭建新型农村物流网络。为国内快递行业提供面向
三四线以下城市的共同配送技术平台服务。

    该笔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乡村快递物流服务水平,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
略发展方向,公司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目的,亦不计划通过溢价退出以
实现资本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8)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格林循环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国家财政部、环保部等多部委制
定的首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补贴享受企业、国家环保部定点的“进口废塑
料加工利用单位”,致力于废物循环利用技术研究,专注废塑料性能改生,成
功解决了中国电子废弃物、废塑料等突出污染物的绿色回收利用技术难题与产
业难题。

    该笔投资与公司主业协同作用不明显,为财务性投资。


                                    65
       自 2020 年 11 月 17 日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未对其进行新增投
资。

       (9)小码大众(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小码大众(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定位智能共配平台,为经销商、批发商、
物流商等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完整、效率的超市、餐厅等渠道冷链零担共配共
享服务,目标是在国内实现简化冷链配送的流程,提高供应链效率,增加冷链
配送的可依赖性与稳定性。

       该笔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冷链物流业务实力,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
展方向,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目的,亦不计划通过溢价退出以实现资本
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0)Dmall Inc.

       Dmall Inc 是一家数字零售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以全面数字化服务助力
实体零售企业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帮助商超打好坚实数字化地基,提高效
率,降低成本改善消费者体验。该公司的产品主要面向连锁超市、连锁便利、
仓储物流、智能物联、社交电商等。

       该笔投资有利于增强公司为实体零售企业提供仓储物流、智能物联等数字
化服务的实力,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公司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
价值为目的,亦不计划通过溢价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1)东莞市加运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东莞市加运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和
国内货运代理等业务,控股三家物流快运同行业企业,主营珠三角区域的包
裹、速递货运服务,网络健全。

       该笔投资有利于加强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合作,有利于扩展公司在珠三角
市场的区域业务和增强区域影响力,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公司
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目的,亦不计划通过溢价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
属于财务性投资。


                                     66
    (12)广州新亦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新亦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定位于鞋服仓储物流第三方综合服务商,
为客户提供鞋服的仓内货物上架、拣货、库位优化、发货、退货质检及整理、
二次加工等综合服务。该公司充分运用互联互通的信息技术,链接社会资源,
融合物流、信息流、商流、资金流,搭建了全网全渠道的一站式物流服务平
台,帮助企业提高物流效率、降低成本。

    该笔投资有利于增强公司专业化产品的物流配送能力,提高物流效率、降
低成本,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公司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
目的,亦不计划通过溢价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3)G7 Networks Limited

    G7 Networks Limited 是中国公路货运行业领先的 SaaS 公司,面向各行业
货运经营者的“安全、效率与增长”需求提供基于 loT 技术的 SaaS 产品与一
体化服务,已为煤炭、钢铁、水泥、汽车、快递、快运等多个行业提供综合性
数字化解决方案。

    该笔投资有利于优化公司物流配送效率,提高物流安全性、降低损耗,符
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公司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目的,亦不
计划通过溢价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涉及财务性投资的子公司

    2018 年 9 月,公司出资 5,50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美亿达保险经纪有限
公司。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该笔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5,500.00 万元。

    该公司主营业务为保险经纪,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 本回复报告出具之
日,该公司尚未正式开展经营,自 2020 年 11 月 17 日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
日,公司亦未对其进行新增投资。

    5、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1)天津瑞赫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9 年 11 月,公司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彩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

                                    67
为上海瑞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端”)作为普通合伙人,
与关联方陈立英和非关联方王玲共同设立天津瑞赫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瑞赫投资”)。其中,上海瑞端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
元,占比 9.09%;陈立英女士认缴出资人民币 900.00 万元,占比 81.82%;王玲
女士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比 9.09%。上海瑞端为瑞赫投资的普通合
伙人,负责有限合伙基金的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对瑞赫投资享有控制权,故
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该基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
编号为 SSS519。

    公司参与共同设立投资该基金主要目的为对物流相关领域进行股权投资,
通过充分运用公司资源及现有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优势,积极发掘具有增长
潜力的投资标的,拓宽公司的投资渠道,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从而对公司长
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设立该合伙企业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考量,公司
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目的,亦不计划通过溢价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
属于财务性投资。

    (2)珠海横琴瑞紫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9 年 9 月,公司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彩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
上海瑞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端”)作为普通合伙人,与
关联方陈立英和非关联方王玲共同投资设立珠海横琴瑞紫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以 下简称 “瑞紫投 资”)。 其中,上 海瑞端 认缴出资 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比 5.00%; 陈立英女士 认缴出资人 民币 950.00 万元 ,占比
47.50%;王玲女士认缴出资人民币 950.00 万元,占比 47.50%。上海瑞端为瑞
紫投资的普通合伙人,负责有限合伙基金的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对瑞紫投资
享有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该基金已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完成私
募基金备案,备案编号为 SGY056。

    公司参与共同设立投资该基金主要是为了对物流相关领域进行股权投资,
通过充分运用公司资源及现有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优势,积极发掘具有增长
潜力的投资标的,拓宽公司的投资渠道,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从而对公司长
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设立该合伙企业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考量,公司


                                     68
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目的,亦不计划通过溢价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不
属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前述分析,截至 2022 年 3 月末,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和
子公司中涉及财务性投资的账面价值合计 13,665.30 万元,其中,自本次发行相
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的投资金额为 5,000.00 万
元;其他类型投资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相关财务性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性投资
             是否涉及                        账面价值     财务性投资金额(2020 年
                        涉及财务性投资情
科目/项目    财务性投                      (截至 2022     11 月 17 日起至本回复报告
                              况
               资                          年 3 月 31             出具之日)
                                               日)
交易性金融
                否             -                     -                            -
  资产
                        上海绿脉企业发展
                                              5,165.30                     5,000.00
                            有限公司
                          安诺韵融资租赁
长期股权投
                是      (天津)有限责任             -                            -
    资
                                公司
                        上海申毅餐饮管理
                                                     -                            -
                            有限公司
其他权益工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
                是                            3,000.00                            -
  具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美亿达保险经纪有
 子公司         是                            5,500.00                            -
                              限公司
                    合计                      13,665.30                    5,000.00
            最近一期末归母净资产           1,614,210.04                           -
          财务性投资占净资产比重                 0.85%                            -

    此外,公司 2022 年 3 月末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 1,614,210.04
万元,公司财务性投资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85%。因此,公司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本次募集资金 250,000.00 万元全部用于分拣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不涉及
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本次募集
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列示截至回复日申请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的类金融机构。

    目前公司参股的类金融机构为安诺韵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相

                                      69
关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     融资租赁
   注册资本     3000 万美元
   实缴资本     4,511 万人民币(均为上海迦纳出资)
                 上海迦纳持股 75%,对应出资额约 12,750 万元人民币
   股权架构
                 香港韵达持股 25%,对应出资额约 4,250 万元人民币
                 安诺韵的主营业务为通过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方式,支持加
  业务情况       盟商购置快递运输车辆、叉车和快递分拣设备等,进而提高韵达股份对
                 客户的服务能力。
注:2021 年 7 月 19 日,香港韵达已与关联方上海迦纳签署协议,将其持有的安诺韵 25%
股权转让给上海迦纳。此外,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已于 2022 年 4 月 7 日
出具《东疆金融局关于同意安诺韵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结构及申
请内资试点资格的函》,同意安诺韵变更股权结构及申请内资试点资格。受疫情等因素影
响,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相关变更手续尚在正常办理中。

    二、申请人参股子公司安诺韵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内
容、服务对象,是否合法经营。

    安诺韵的主营业务为通过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等融资租赁方式,支持韵达
股份体系内加盟商购置快递运输车辆、叉车和快递分拣设备等,进而提高韵达
股份对客户的服务能力。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缓解加盟商资金压力,
维护一线快递员工稳定。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合法合规经营,报告期内不存在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根据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出具
《东疆金融局关于同意安诺韵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结
构及申请内资试点资格的函》,同意安诺韵变更股权结构及申请内资试点资格。

    三、中介机构核查

    (一)核查过程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申请人会计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再融资若干问题解答》等规定中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

的相关规定;

    2、获取并审阅了发行人信息披露公告文件、定期报告,并获取并审阅了发
行人报告期各期末所持有的理财产品清单及具体内容,抽查了部分理财产品合

同,向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员了解具体情况;

                                       70
    3、获取并审阅了发行人相关科目明细清单,向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员了解了
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具体构成,获得部分投资标的的投

资决策表、投资协议和项目介绍资料,了解其持有主要目的和投资金额;

   4、访谈发行人,向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员了解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
况,确认是否存在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
出资或增资的情况,了解投资子公司美亿达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目的;

   5、访谈发行人,确认发行人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
告出具之日,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6、结合财务性投资情况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综合分析本次募集资金的

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会计师认为:

    最近一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
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
形;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持有类金融公司安诺韵 25%股权,该公司
自成立以来合法合规经营,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公司已与相
关方签署协议,拟对该部分股权予以剥离;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

理性。

问题 9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本次发行及公开募集文件是否符合《可转换
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规定。

回复:

    一、关于本次发行及公开募集文件是否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规定的说明

    经查阅《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规定,并核查本次发行相关情况,公
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


                                 71
     下:

                                                       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文
序号                                                                            核查情况
                      相关规定                         件是否符合
                                                           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约定:本次
                                                                    发行为公开发行,证券的种类为
       第三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应当在依
                                                                    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
 1     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              是
                                                                    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
       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
                                                                    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第八条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
                                                                    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约定:本次
       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
                                                                    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
 2     根 据可 转债 的存 续期 限及 公司 财务 状况 确       是
                                                                    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定。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人股东。
                                                                    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约定: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
                                                                    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
                                                                    该 二 十 个交 易日 内 发生 过 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
       第九条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                       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
       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                       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3                                                         是
       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                       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易日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且未设置
                                                                    转股价格向上修正条款,具体初
                                                                    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
                                                                    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72
                                                       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文
序号                                                                          核查情况
                      相关规定                         件是否符合
                                                           规定
       第十条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转股价格调整的
       原 则及 方式 。发 行可 转债 后, 因配 股、 增
       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
       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
                                                                    发行人已在 《募集说明书》“第
       格。
                                                                    二章本次发行概况”之“二、本次
            上市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
                                                                    发行要点”之“(二)本次可转换
       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应当同时约定:
                                                                    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之“10、转股
 4          (一)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发行人             是
                                                                    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和“11、
       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中披露转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持有发行人可
                                                                    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法、转股
       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前项通
       过修正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
       价。
       第十一条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赎回条款,规
                                                                    发 行人已 在 《募集 说明 书》
       定发行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赎回尚
                                                                    “ 第二 章本次 发行 概况 ”之
       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本次发行要点”之
           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回售条款,规定可
 5                                                         是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转债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
                                                                    行方案”之“13、赎回条款”和
       持可转债回售给发行人。募集说明书应当约
                                                                    “14、回售条款”中披露本次发
       定,发行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可转
                                                                    行赎回和回售条款。
       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发行人拟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第十六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                       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就受托管
       人应当为可转债持有人聘请受托管理人,并                       理相关事宜与其签订受托管理协
       订立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向特定对象发行                       议。
       可转债的,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
 6                                                         是
       可转债受托管理事项。                                         二章本次发行概况”之“二、本
           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公司债券                       次发行要点”之“(二)本次可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可转债受                       转 换公 司债券 发行 方案 ”之
       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23、债券受托管理相关事项”
                                                                    中补充披露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
                                                                    相关事项。




                                               73
                                                       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文
序号                                                                          核查情况
                      相关规定                         件是否符合
                                                           规定
       第十七条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可转债持有人
                                                                    发行人已制定《韵达控股股份有
       会 议规 则。 可转 债持 有人 会议 规则 应当 公
                                                                    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平、合理。
                                                                    议规则》,并由 2022 年第一次
            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应当明确可转债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募集
       持有人通过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
 7                                                         是       说明书“第二章本次发行概况”
       围,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决策
                                                                    之 “二 、本次 发行 要点 ”之
       机制和其他重要事项。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
                                                                    行方案”之“18、债券持有人会
       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可
                                                                    议相关事项”中披露主要条款。
       转债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第
       第十九条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构
                                                                    二章本次发行概况”之“四、发
       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
 8                                                         是       行人违约责任”中补充披露本次
       式以及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
                                                                    可转债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及
       他争议解决机制。
                                                                    承担方式、争议解决机制。

         综上,发行人本次可转债发行及公开募集文件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
     办法》的规定。

         二、中介机构核查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本次发行的三会决策文件及对应公告;

         2、查阅《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逐条对照发行人本次
     可转债发行方案及募集说明书披露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规定,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拟签订《受托管理协议》,并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了可转债受托管理事项;


                                               74
    2、发行人本次发行及公开募集文件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和披露要求。

问题 10

    请申请人以列表方式补充说明及披露:(1)最近 36 个月受到的金额在 1 万
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包括相关行政处罚的具体事由、是否已完成整改,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其理由,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
九条的规定。(2)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管最近 36 个月是否受到过证监
会行政处罚或最近 12 个月是否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3)请申请人披露最近
36 个月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以及采取的整改
措施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最近 36 个月受到的金额在 1 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包括相关
行政处罚的具体事由、是否已完成整改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最近 36 个月受到的金
额在 1 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75
序    被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罚款金额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理由
号      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消防控制柜存在故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
     苏州韵必                苏州市公安   障、疏散指示标志
                                                                           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1    达 快 运 有 2019/7/24   消防支队相   不亮、部分防火门 1 万元
                                                                           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限公司                  城区大队     损坏,消防设施未
                                                                           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罚款金额属于前述处
                                          保持完好有效。
                                                                           罚金额区间的较低额度,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疏散楼梯处设置办
     苏州韵必                苏州市公安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占用、
                                          公桌并作吸烟室使
2    达 快 运 有 2019/7/24   消防支队相                      1 万元        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用 , 占 用疏 散通
     限公司                  城区大队                                      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罚款金额属于相应处
                                          道。
                                                                           罚金额区间的较低额度,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部分喷淋头设置不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
     苏州韵必                苏州市公安   符合标准,不符合
                                                                           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
3    达 快 运 有 2019/7/24   消防支队相   有关设计规范,消 1 万元
                                                                           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限公司                  城区大队     防设施设置不符合
                                                                           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罚款金额属于相应处
                                          标准。
                                                                           罚金额区间的较低额度,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邮政、快递等物流
                                                                           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
     太原韵必
                                          未依照规定对寄递                 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达装卸服                太原市邮政
4             2019/8/23                   物 品 进 行 安 全 检 15 万元     (一)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
     务有限公                管理局
                                          查。                             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
     司
                                                                           根据处罚决定书记载,该笔处罚对应的违法情形属于减轻处罚情形,处
                                                                           罚金额在相应的裁量范围内属于较低处罚额度,被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



                                                                      76
序    被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罚款金额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理由
号      公司
                                                                         违法行为。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建设
                                                                         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
                                                                         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的。
                                          公司存在建设项目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生产经营
                                          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
                                          前,安全设施未经               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
     泰州韵达               泰州市高港
                                          竣工验收合格,在               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四)未按照规定
5    电 子 商 务 2019/10/17 区应急管理                     6 万元
                                          应急预案编制前未               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
     有限公司               局
                                          按照规定开展应急               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预案评估和应急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规定,“发行人合并报表
                                          源调查的情形。                 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若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
                                                                         响(占比不超过 5%),其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存在相关情形,但违
                                                                         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除外”。泰州
                                                                         韵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
                                                                         (占比不超过 5%),其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存在相关情形。
                                                                         《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
                                                                         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
     天津韵必                             未按共同的服务约               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未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
                             天津市邮政
6    达 快 递 有 2019/9/25                定在服务质量方面 1.6 万元      向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
                             管理局
     限公司                               实行统一管理。                 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所受处罚对应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被



                                                                    77
序    被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罚款金额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理由
号      公司
                                                                            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
                                                                            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三千元以
                                                                            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
                                          不符合邮政业有关
     贵阳韵必                                                               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
                             贵阳市邮政   安全生产设备配置
7    达 快 运 有 2020/1/2                                  1 万元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
                             管理局       规范,配置相关安
     限公司                                                                 警示标志的;(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
                                          全生产设备。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
                                                                            为。
                                                           没 收 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广告经营者、广
                                                           费用 172,
                                                                            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
     桐庐分度                             在广告代理发布过 1 1 3 . 2 1
                             上海市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8    文 化 传 媒 2020/3/30                程中存在未核对广 元 , 并处
                             监督管理局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规定,从轻情
     有限公司                             告内容等情形。   以罚款 51
                                                                            形处以广告费用 3 倍的处罚。
                                                           6 , 3 3 9 . 63
                                                                            处罚额度属于“从轻”情形,被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第九十四条规定,生产经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安全事故,存
     江西桐韵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南昌市邮政   在未如实记录安全
9    速 递 有 限 2020/4/21                                 1 万元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
                             管理局       生产教育和培训的
     公司                                                                   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情况。
                                                                            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罚款金额属于处罚
                                                                            金额区间的较低额度,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78
序    被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罚款金额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理由
号      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第九十四条规定,生产经
                                          发生安全事故,经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查,公司存在未建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江西桐韵
                             南昌市邮政   立事故隐患排查治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
10   速 递 有 限 2020/4/21                                   1 万元
                             管理局       理台账,没有如实              以下的罚款:……(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
     公司
                                          记录事故隐患排查              从业人员通报的。
                                          治理情况。                    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罚款金额属于前述
                                                                        处罚金额区间的较低额度,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生产
                                                                        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 1 万元以下
                                                                        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
                                          未建立特种作业人              有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
                                          员档案;职工未按              岗作业的情形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
     香河金韵                                                警 告 ,并
                             廊坊市应急   规定经专门的安全              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
11   达 速 递 有 2020/4/27                                   处 3.8 万
                             管理局       作业培训并取得相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限公司                                                  元罚款
                                          应资格,从事电工              款。
                                          作业。                        廊坊市应急管理局已出具《证明》,确认:香河金韵达速递有限公司已积
                                                                        极落实整改要求,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将无证人员调离电工岗
                                                                        位并安排相关人员培训取证,并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缴纳了罚款,相关
                                                                        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属于重大
                                                                        或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江西桐韵                南昌市应急   发生安全事故,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发
12            2020/5/22                                      20 万元
     速递有限                管理局       司存在未严格落实              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



                                                                   79
序     被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罚款金额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理由
号       公司
     公司                                安 全 生 产主 体责              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
                                         任,日常安全管理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
                                         和监督不到位,安                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
                                         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
                                         等情况。                        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
                                                                         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一般事故,且按照一般事故最低额度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
                                                                         罚,被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第九十四条的规定,生产
                                                                         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
                                                                         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
                                         人员进行安全生产
                                                                         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
     广州市金                            教育和培训、特种
                            广州市邮政                                   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
13   韵 快 递 有 2020/6                  作业人员未按照规 3 万元
                            管理局                                       生产事项的;(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
     限公司                              定经专门的安全作
                                                                         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业培训并取得相应
                                                                         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
                                         资格,上岗作业。
                                                                         为。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已出具证明,确认该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违反邮政行业
                                                                         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行为。
     太原韵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经
     达装卸服               太原市邮政   安全设备使用不符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4            2020/6/19                                   4 万元
     务有限公               管理局       合有关标准。                    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司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80
序    被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罚款金额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理由
号      公司
                                                                           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的。
                                                                           所受处罚对应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被
                                                                           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未按规定编制《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
                                          故风险辨识、评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
                                          报告》和《应急资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
                                          源 调 查 报 告》,未             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
     内蒙古韵                呼和浩特市   按规定编制安全事                 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
15   必 达 速 递 2020/7/13   新城区应急   故和自然灾害《应 1 万元          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根据第四十五
     有限公司                管理局       急 预 案 》, 未 对              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
                                          《应急预案》事故                 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
                                          类型进行演练;未                 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开展标准化达标创                 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罚款金额属于前述
                                          建工作。                         处罚金额区间的较低额度,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未 经 许 可开 办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未取得食品生
                                          堂,后已停止。根                 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
                                          据公平、合理的原                 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
     上海浦东                上海市浦东
                                          则以及有利于当事                 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
16   韵 达 速 递 2020/7/15   新区市场监                      5 万元
                                          人的原则,推定当                 加剂货值金额不足 1 万元的,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
     有限公司                督管理局
                                          事人经营食堂餐饮                 额 1 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 10 倍以上 20 倍以下罚款。
                                          的货值金额不足 1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规定,该类处
                                          万元、没有违法所                 罚从轻的裁量基准包括: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



                                                                      81
序    被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罚款金额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理由
号      公司
                                          得。                           足 1 万元的,并处 5 万元以上 6.5 万元以下罚款。
                                                                         基于上述,该处罚额度属于“从轻”情形,被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
                                                                         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
                                          不能完全提供安全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
     浙江创海
                                          教育和培训情况记               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
     机械有限                南湖区综合
17            2020/7/23                   录,缺少员工安全 1 万元        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 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公司嘉兴                行政执法局
                                          生产教育和培训考               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分公司
                                          核内容。                       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罚款金额属于前述
                                                                         处罚金额区间的较低额度,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发生安全事故,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发
                                          司存在未落实企业
                                                                         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
                                          主体责任,主要负
                                                                         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
                                          责人不具备与本单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
     广州市金                广州市花都   位所从事的生产经
                                                                         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
18   韵 快 递 有 2020/8/27   区应急管理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 20 万元
                                                                         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
     限公司                  局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
                                                                         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
                                          力;未对电工作业
                                                                         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人员进行安全生产
                                                                         属一般事故,且按照一般事故最低额度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行政处
                                          教 育 和 培训 等行
                                                                         罚,被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为。
     昆明金韵                             昆明辖区下属各级               《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
                             昆明市邮政
19   速 递 有 限 2020/9/1                 快递网点在服务质 1.2 万元      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
                             管理局
     公司                                 量、安全保障方面               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未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



                                                                    82
序    被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罚款金额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理由
号      公司
                                         的统一管理工作不              向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
                                         到位。                        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所受处罚对应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被
                                                                       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
                                                                       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沈阳韵必
                                         消防控制柜存在故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导则》第九条规定,根据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事
     达速递有               盘山县消防
20            2020/9/4                   障点、消火栓系统 2.03 万元    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单位(场所)的规模、使用性质,可将罚
     限公司盘               救援大队
                                         无水。                        款处罚标准划分为较轻、一般、较重三个处罚阶次。同时,将法定罚款
     锦分公司
                                                                       幅度按照 0-30%、30%-70%、70%-100%划分为三个区间,分别对应较
                                                                       轻、一般、较重三个处罚阶次。
                                                                       基于上述,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罚款金
                                                                       额属于相应处罚金额区间的较低额度,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
     重庆畅韵
                            渝北区消防   杂物堵塞疏散通道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21   装 卸 搬 运 2020/10/23                               1.5 万元
                            救援支队     和楼梯间。                    的。
     有限公司
                                                                       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罚款金额属于前述
                                                                       处罚金额区间的较低额度,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重庆畅韵            渝北区消防      部分区域未设置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22            2020/10/23                                  1.5 万元
     装卸搬运            救援支队        灾自动报警系统和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



                                                                 83
序     被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罚款金额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理由
号       公司
     有限公司                            自 动 喷 水灭 火系                 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
                                         统。                               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罚款金额属于前述
                                                                            处罚金额区间的较低额度,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
                                                                            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
                                                                            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未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
     昆明金韵
                            昆明市邮政   对下属加盟企业管                   向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
23   速 递 有 限 2020/10/23                               1.5 万元
                            管理局       理不到位。                         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万元以上
     公司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所受处罚对应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被
                                                                            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到达场地分拣车间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
     淮安楚韵               淮安市淮安
                                         水炮控制柜损坏;                   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4   快 运 有 限 2020/11/10 区消防救援                    4.5 万元
                                         室内消火栓无水、                   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公司                   大队
                                         喷淋管道无水等。                   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
                                                                            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生产
     太原韵必                                                               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
                                         安全设备安装不符
     达装卸服            太原市邮政                                         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
25            2020/11/12                 合 国 家 或 行 业 标 1 万元
     务有限公            管理局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准。
     司                                                                     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
                                                                            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



                                                                       84
序    被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罚款金额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理由
号      公司
                                                                       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所受处罚对应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被
                                                                       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第九十四条规定,生产经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
                                                                       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六)未按
                                                                       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第九十八条规定,生产经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照规定制定生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
     苏州航韵                苏州高新区   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
26   装 卸 服 务 2020/12/4   (虎丘区)   援预案、未如实记 5.25 万元   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建
     有限公司                应急管理局   录新员工安全生产             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教育和培训情况。             根据处罚决定书载明,主管机关对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事项罚款 12,500 元,对未如实记录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事项罚款 25,000 元,对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的事项罚款 15,000 元。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应急管理局已出具《证明》,确认该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不存在涉及安全应急管理方面的重大违
                                                                       法行为,也不存在因违反安全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上述证明,该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被处罚行为不属于



                                                                  85
序    被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罚款金额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理由
号      公司
                                                                          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第九十四条的规定,生产
                                                                          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
     临海市临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                 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
                            台州市邮政
27   韵 速 递 有 2020/12/30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情 1.2 万元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
                            管理局
     限公司                              况。                             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罚款金额属于前述
                                                                          处罚金额区间的较低额度,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寄递企业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沈阳韵必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五)
     达速递有               丹东市邮政   未按规定报送实名                 未及时收集、录入、报送实名收寄信息,或者虚报、瞒报、漏报实名收
28            2021/1/13                                   1.1 万元
     限公司丹               管理局       收寄信息。                       寄信息。
     东分公司                                                             丹东市邮政管理局已出具《证明》,确认该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不存在涉及邮政管理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
                                                                          不存在违反邮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上述证明,该行政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被处罚行为不属于
                                                                          重大违法行为。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两
     天津韵必               天津港保税
                                         作业,存在车辆伤                 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
29   达 快 递 有 2021/2/5   区应急管理                    1.9 万元
                                         害、火灾、其他爆                 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限公司                 局
                                         炸等风险隐患,可                 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86
序    被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罚款金额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理由
号      公司
                                         能危及对方安全生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
                                         产 的 生 产经 营活               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动,双方未签订安                 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罚款金额属于相应
                                         全生产管理协议。                 处罚金额区间的较低额度,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
                                                                          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
                                                                          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上海金韵                            使用擅自改装已取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2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
                            赵县交通运
30   物 流 有 限 2021/3/6                得车辆营运证的车 1 万元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 万元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
                            输局
     公司                                辆进行货物运输。                 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
                                                                          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对应的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被处
                                                                          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
                                                                          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
     苏州韵必               苏州市相城                                    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
                                         涉嫌使用检验不合
31   达 快 运 有 2021/4/9   区市场监督                    5 万元          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
                                         格电梯。
     限公司                 管理局                                        设备的。
                                                                          根据处罚决定书记载,该处罚为从轻处罚,且处罚金额属于处罚区间的
                                                                          低档位,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淮安楚韵               淮安市淮安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四)
32   快 运 有 限 2021/5/7   区消防救援   遮挡消防栓。         1.3 万元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公司                   大队
                                                                          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罚款金额属于前述



                                                                     87
序    被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罚款金额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理由
号      公司
                                                                           处罚金额区间的较低额度,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第九十四条规定,生产经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浙江创海                浙江省嘉兴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
     机械有限                市南湖区综
33               2021/5/27                人员进行安全生产    1 万元       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
     公司嘉兴                合行政执法
                                          教育和培训。                     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
       分公司                    局
                                                                           的。
                                                                           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罚款金额属于前述
                                                                           处罚金额区间的较低额度,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
     石家庄市
                                                                           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
     庄韵速递                唐山市高新
                                          无安全通道标识、                 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4   有 限 公 司 2021/5      技术产业园                    1.2 万元
                                          无应急灯等。                     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唐山分公                区消防大队
                                                                           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罚款金额属于前述
     司
                                                                           处罚金额区间的较低额度,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
     苏州韵必                苏州市相城   疏 散 指 示标 准不
                                                                           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5   达 快 运 有 2021/6/7    区消防救援   亮,消防设施未保 1 万元
                                                                           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限公司                  大队         持完好有效。
                                                                           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罚款金额属于前述
                                                                           处罚金额区间的较低额度,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36   苏 州 韵 必 2021/6/7    苏州市相城   占用疏散通道。     1 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




                                                                      88
序     被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罚款金额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理由
号       公司
     达快运有                区消防救援                                       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占用、堵
     限公司                  大队                                             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罚款金额属于前述
                                                                              处罚金额区间的较低额度,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经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浙江创海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嘉兴市邮政   安全设备的使用不
37   机 械 有 限 2021/6/10                                 3 万元             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管理局       符合行业标准。
     公司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的。
                                                                              所受处罚对应的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
                                                                              被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第九十四条的规定,生产
                                          1 、 生 产 经 营 单位
                                                                              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
                                          生产经营场所(货
                                                                              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
                                          物分拣场所)未设
                                                                              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
                                          有符合紧急疏散需
     广州市金                广州市花都                                       元以下的罚款:……(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
                                          要、标志明显、保
38   韵 快 递 有 2021/6/11   区应急管理                         4 万元        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持 畅 通 的出 口;
     限公司                  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
                                          2 、 生 产 经 营 单位
                                                                              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未将事故隐患排查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治理情况向从业人
                                                                              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员通报。
                                                                              刑事责任:……(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



                                                                         89
序    被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罚款金额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理由
号      公司
                                                                             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
                                                                             工宿舍出口的。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权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罚款为一定幅度的数额的,从重处罚不得低于
                                                                             最高罚款数额与最低罚款数额的平均值,从轻处罚应当低于平均值。只
                                                                             规定最高罚款数额没有规定最低罚款数额的,从重处罚不得低于最高罚
                                                                             款数额的 50%;从轻处罚应当低于最高罚款数额的 50%。
                                                                             基于上述,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重
                                                                             大违法行为。
                                                                             《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
                                                                             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
                                                                             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未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
     昆明金韵                             统一服务质量、业
                             昆明市邮政                                      向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
39   速 递 有 限 2021/7/15                务 流 程 方 面 不 到 2 万元
                             管理局                                          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万元以上
     公司                                 位。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所受处罚对应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被
                                                                             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经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浙江创海
                                          未按要求维护、保                   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机械有限                嘉兴市邮政
40            2021/7/28                   养 和 检 测 安 全 设 2.5 万元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公司嘉兴                管理局
                                          备。                               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分公司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所受处罚对应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被



                                                                        90
序    被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罚款金额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理由
号      公司
                                                                           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
                                                                           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
                                                                           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未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
     昆明金韵                             统一服务质量、业
                             昆明市邮政                                    向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
41   速 递 有 限 2021/8/20                务 流 程 方 面 不 到 1.8 万元
                             管理局                                        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万元以上
     公司                                 位。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所受处罚对应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被
                                                                           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
                                                                           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2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
                                                                           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
                                                                           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
                                                                           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
     长沙晟韵                                                              根据《湖南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
                             徐闻县交通   物运输许可使用货
42   货 运 有 限 2021/9/18                                 2 万元          定,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选择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
                             运输局       车从事道路危险货
     公司                                                                  低于中间值的处罚幅度。
                                          物运输。
                                                                           根据《湖南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一章第 39 条的规定,较
                                                                           轻处罚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2 倍罚款;没有违
                                                                           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三万元罚款;一般处罚为有违法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3 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
                                                                           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六万元罚款。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罚款金额属于较低额度,不属于情节严重的处罚,



                                                                      91
序    被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罚款金额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理由
号      公司
                                                                           被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
                                                                           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根据《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第八条的
     重庆畅韵                重庆市渝北                                    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选择罚款或拘留的处罚种类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
43   装 卸 搬 运 2021/9/23   区消防救援                    1.8 万元        后,罚款处罚的数额和拘留处罚的天数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二)对规定
                                          好有效。
     有限公司                支队                                          了最高数额和最低数额的罚款处罚,按照附件的具体规定执行;只规定
                                                                           了最高数额的罚款处罚,从轻处罚在最高数额的 30%以下确定,从重处
                                                                           罚按最高数的 70%以上确定,一般处罚按最高数的 30%-70%之间确
                                                                           定。
                                                                           根据上述规定,该笔罚款金额属于较低额度,该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
                                                                           处罚,被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
                                                                           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
                                                                           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未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
     昆明金韵                             未履行好实行统一
                            曲靖市邮政                                     向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
44   速 递 有 限 2021/10/23               管 理 的 相 关 要 求 2.5 万元
                            管理局                                         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万元以上
     公司                                 等。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所受处罚对应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被
                                                                           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昆明金韵            昆明市邮政       在服务质量、业务                 《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
45            2021/11/15                                   2 万元
     速递有限            管理局           流程方面的统一管                 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



                                                                      92
序     被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罚款金额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理由
号       公司
     公司                                理不到位。                         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未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
                                                                            向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
                                                                            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所受处罚对应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被
                                                                            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
                                                                            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
                                                                            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未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
     天津韵必                            未履行好实行统一
                            天津市邮政                                      向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
46   达 快 递 有 2021/11                 管 理 的 相 关 要 求 1 万元
                            管理局                                          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万元以上
     限公司                              等。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所受处罚对应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被
                                                                            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修正)》第九十九条规定,生产经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
     成都市蓉                                                               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
     韵速递有            自贡市邮政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47            2021/11/17                 经常性维护、保养 1 万元
     限公司自            管理局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和定期检测。
     贡分公司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所受处罚对应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被
                                                                            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大连韵必            大连市邮政      安全设备使用不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修正)》第九十九条规定,生产经
48            2021/11/22                                    1 万元
     达装卸服            管理局          合 国 家 或行 业标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



                                                                       93
序     被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罚款金额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理由
号       公司
     务有限公                             准。                               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司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的。
                                                                             所受处罚对应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被
                                                                             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
                                                                             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
                                                                             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未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
     成都市蓉                             未对当地经营快递
                             成都市邮政                                      向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
49   韵 速 递 有 2021/12/7                业务的企业实行统 2.5 万元
                             管理局                                          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万元以上
     限公司                               一管理。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所受处罚对应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被
                                                                             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生产
                                                                             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
                                                                             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
     苏州航韵                             安全设备使用不符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苏州市邮政
50   装 卸 服 务 2021/12/14               合 国 家 或 行 业 标 1 万元        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
                            管理局
     有限公司                             准。                               责任:(一)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
                                                                             或者行业标准的……。
                                                                             所受处罚对应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被
                                                                             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94
序    被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罚款金额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理由
号      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第九十四条规定,生产经
                                                                         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西亨运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
                                          未对劳务派遣人员
     韵达速递               柳州市鱼峰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
                                          进行岗位安全操作
51   有 限 公 司 2021/12/17 区应急管理                     1 万元        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
                                          规程和安全操作技
     柳州分公               局                                           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
                                          能的教育和培训。
     司                                                                  的。
                                                                         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罚款金额属于前述
                                                                         处罚金额区间的较低额度,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修正)》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
     南京苏韵                             公司发生一起安全               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
     快运有限            南通市应急       事故,违反《安全               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52            2021/12/29                                   23.75 万
     公司南通            管理局           生产法》第四条规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省级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已出具证明,确认:被
     分公司                               定。                           处罚情形属于一般事故处罚,公司已按时缴纳罚款并进行整改。
                                                                         基于上述,该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处罚,被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
                                                                         行为。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
     上海快商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2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
                             徐闻县交通   物运输许可使用货
53   物 流 有 限 2022/1/11                                 3 万元        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3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运输局       车从事道路危险货
     公司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物运输。
                                                                         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处罚依据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罚款金额属于相应



                                                                    95
序    被处罚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处罚事由      罚款金额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理由
号      公司
                                                                         处罚金额区间的相对下限,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
                                                                         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被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并经查实的,由
     上海韵达                             未按规定提前向被
                             上海市市场                                  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54   货 运 有 限 2022/1/13                特许人提供有关信 4 万元
                             监督管理局                                  的,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公司                                 息。
                                                                         所受处罚对应情形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被
                                                                         处罚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96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上市公司三十六个月内财务
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行为:(1)违反证券法律、行政
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2)违反工
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
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3)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
为。”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规定:“问题 4,被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
罚的违法行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
定为重大违法行为:(1)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金额较小;(2)相关处罚依
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3)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
法行为。但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除
外”。

    最近三十六个月,公司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亦 不存在违反证券法
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
形。同时,最近 36 个月受到的行政处罚之相关处罚依据均未认定相关行为属于
情节严重的情形,部分并已由相关有权机关证明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且上述
处罚均不涉及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也不
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行政处罚,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进行相应整改,有关整改情况
如下:公司所受行政处罚主要集中在邮政、安全生产、消防、加盟商服务质量
等方面,这主要与公司所从事的快递业务的行业特点和发行人经营模式有关。
近年来我国快递行业业务量保持高速增长,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快递物流综合服
务商,网络遍布全国,业务体系及管理体系非常庞大,公司业务流程涉及揽
件、分拣、转运、投递等多个操作环节,从业人员数量众多,公司制定了严格
的加盟商管理以及业务操作、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内控制度,并在具体执行环节
中通过各项质量监督、监察、各级责任机制、奖惩机制、培训机制等一系列措
施予以保障落实,但在日均处理件量超过千万票的情况下,仍可能出现因个别


                                  97
加盟商或有关人员未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操作,从而导致相关公司被监管部
门处罚的情形。针对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公司高度重视,要求涉事场
地、转运中心及有关负责人和员工立即进行整改,积极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落
实到位。同时,公司并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相关内控制度,加大执行力度,强化
与提高各生产操作环节以及相关保障与监督机制的标准和规范化运作,加强对
各级单位和相关负责人、员工的日常及专项教育、培训等措施,强化公司各级
单位和负责人、员工对邮政、安全生产、消防等各方面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
度的理解和熟悉,进一步加深其合规意识、风险意识,最大程度减少和避免违
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七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重大担
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之“(三)行政处罚情况”补充
披露了上述情况。

       二、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管最近 36 个月是否受到过证监会行政
处罚或最近 12 个月是否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的情形,最近 12 个月不存在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四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七、公司的其
他合规经营情况”补充披露了上述情况。

       三、最近 36 个月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以及采取的整改措施情况。

       公司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
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四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六、最近五年
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披露了“经核查,公
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98
四、中介机构核查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相关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缴纳凭证、整改说明及整改
验收文件等资料。

   2、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各主管部门官方网
站等查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处罚情况

   3、查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附注、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
明细账;

   4、查阅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填写的调查表。

   5、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公告。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
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存在本次发行的法律障
碍。

       2、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管最近 36 个月未受到过证监会行政处
罚,最近 12 个月未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

       3、发行人自上市以来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
的情形。

问题 11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
管,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是,在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后六个月内是
否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已发行可转债的计划或者安排,若无,请出具承诺
并披露。

                                    99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说明事项

   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对于参与
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情况及减持计划已出具承诺函,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
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本次可转债发行时决定是否参与认购本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如下:

   六、本次可转债的认购安排

   (一)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美香、上海丰
科、桐庐韵科、玄元科新 1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科新 136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的承诺

   除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聂腾云、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陈立英、实际控制人一
致行动人兼董事聂樟清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罗颉思及其一致行动人陈
美香、上海丰科、桐庐韵科、玄元科新 13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玄元科新
13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可转债认购及减持的
承诺函》,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计划作出说明及承诺如下:

   “1、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本企业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
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
安排决定是否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
务。若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本企业最后一次减持公司股票的
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人/本企业将不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

   2、若认购成功,本人/本企业承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企业将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即自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至本次可
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100
    3、本人/本企业自愿作出本承诺函,并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配
偶 、父母 、子女/ 本企业 出现违 反承诺 的情况, 由此所 得收益 全部归 公司所
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可转债认
购及减持的承诺函》,针对认购本次可转债的计划作出说明及承诺如下:

    “1、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本人将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
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决
定是否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公
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最后一次减持公司股票
的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认购公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2、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即自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
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3、本人自愿作出本承诺函,并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及配偶、父
母、子女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
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二、中介机构核查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核查公司股东名册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2、查阅《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取得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101
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公司本次可转债认购及减持的承诺函》,并对相关内容的合
法合规性进行了判断。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

   1、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已针对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及减持情况出具承诺,上述承诺内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法有效;

   2、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中对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安排情
况予以补充披露。

问题 12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申请人及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存在房地产相关业务。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说明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 年修正)》第三十条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根据《城
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
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
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根据上述规定,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其控
股、参股子公司不存在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情形,具体相关情况如下:




                                 102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不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未取得房地产
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不具备开展房地产业务相关的资质,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
营活动。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主营业务均不涉及房地产业务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工商登记的经
营范围中不存在包含“房地产开发”内容的情形,该等企业也未从事房地产开
发经营业务。


    (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持有住宅或商业用地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名下不存在拥有住宅或商
业用地使用权的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的土地及房产主要用于生产、
办公、辅助用房等,不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销售的情况。


    (四)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的业务收入


   根据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和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
的业务收入。

   综上,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不存在房
地产相关业务。

    二、中介机构核查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及控股、参股公司的营业执照,并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


                                 103
       2、查阅房地产经营、开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网站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确认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未持有房地产开
发相关资质;

       3、取得发行人出具的关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经营业务情
况的说明;取得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质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不存在房地产相关业务。

问题 13

       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主营业务为快递物流综合服务,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上海韵达运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快运业务。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是否存
在同业竞争,申请人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违反关于避免或解决同业竞争承诺
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新增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
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经核查,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实际控制人聂腾云、陈立英通过间接
持股方式合计持有运乾物流 78.38%股权(不含通过发行人间接持有的股份),
发行人通过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运乾物流 18.99%股权。运乾物流主要从事快
运业务,与发行人从事的快递业务在定义、监管体制、准入资质、产品类别、
客户类型、业务模式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具体如
下:

       1、快递业务与快运业务的定义

       (1)快递的定义


                                     104
       根据《邮政法》第八十四条:“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
递活动”,“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
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包
裹,是指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独立封装的物品,其重
量不超过五十千克,任何一边的尺寸不超过一百五十厘米,长、宽、高合计不
超过三百厘米”,“信件,是指信函、明信片。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按照名址
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缄封的信息载体,不包括书籍、报纸、期刊等。”
“快件,是指快递企业递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

       (2)快运的定义

       基于行业内各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的分类总结,快运通常包括零担和整车运
输两种模式。根据我国现行《物流术语》的规定,零担运输是指“一批货物的
重量、体积、形状和性质不需要单独使用一辆货车装运,并据此办理承托手
续、组织运送和计费的运输活动”;整车运输是指“一批属于同一发(收)货
人的货物且其重量、体积、形状或性质需要以一辆(或多辆)货车单独装运,
并据此办理承托手续、组织运送和计费的运输活动”。


       根据上述规定及业务实际,快递运送的是信件、包裹、印刷品,通常情况
下,包裹的重量为 10 千克及以下 1。依据《邮政法》及相关行业标准,快递包
裹在尺寸、包装及封装方面具有一定的要求,标准化程度较高;且《邮政法》
明确规定快递是“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而快运服务运送的
是货物,现行《物流术语》中涉及快运的“零担运输”和“整车运输”的定义
中,未对运送物品重量和规格等作出明确限制,也不涉及时限方面的内容;通
常情况下,快运业务主要覆盖的是质量重、体积大的物品,其中,整车运输的
物品重量通常在 3 吨及以上,零担运输的物品重量通常在 10 千克至 3 吨之间
2
    ;相比较而言,快运的标准化程度较低且运送物品重量覆盖范围和区间远大于
快递。

       基于上述,快递和快运在内涵和外延方面具有明确的区分和较大差异。


1
    来源:艾瑞咨询
2
    来源:艾瑞咨询

                                    105
       2、快递与快运业务的差异对比

       快递与快运在监管体制和准入资质、产品类别、客户类型、业务模式等方
面存在较大差异,具体如下:

       (1)监管体制和准入资质不同

       在监管体制上,快递业务主要受邮政部门监管。快递业务属于许可经营项
目,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须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国家和各地邮政
部门进行审批和管理。快递业务主要受《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快递业
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及《快递服务》与《快递业
务操作指导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监管与行业标准的约束。

       快运行业主要受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监管。开展快运相关业务需要取得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由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和管理。快运业
务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的监管和约束。

       (2)运输产品类型不同

       1)运送物品重量不同

       如前所述,快递运送的包裹重量主要在 10 千克及以下。发行人快递业务运
送的物品主要是以个人和企业的小件物品、电商小件(主要针对用户端)为
主,平均单票重量通常在 1 千克左右。

       而快运业务则以质量重、体积大的物品为主,其中,整车运输的物品重量
通常在 3 吨及以上,零担运输的物品重量通常在 10 千克至 3 吨之间。运乾物流
快运业务主要为工厂大件,少量为电商大件,平均单票重量通常在 120 千克左
右。

       2)运送物品规格与限制不同

       《邮政法》对快递寄送的物品有严格限制,其重量不超过五十千克,任何
一边的尺寸不超过一百五十厘米,长、宽、高合计不超过三百厘米。因此,快




                                     106
递服务运送物品的覆盖范围主要是一定重量、体积以下的包裹和信件、印刷品
等,标准化程度较高。

       而快运所运输的物品则无重量、规格、包装等方面的限制;快运业务运输
物品的覆盖范围主要是质量重、体积大的物品,标准化程度较低且运送物品重
量覆盖范围和区间远大于快递。

       (3)客户群体及应用场景不同

       快递业务与快运业务的客户群体、应用场景不同。在客户结构方面,据不
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快递企业的业务中电商快件占到 80%以上3。而快运主要是
零担货物以及企业大宗物流货物,主要针对工厂之间、工厂到仓库之间和部分
批发零售企业。从货物来源分析,快递的业务订单主要来源于线上,而快运的
业务主要来源于线下。

       (4)业务流程主要环节差异

       在揽件、分拣、派送等主要业务环节,运乾物流所从事的快运业务与发行
人所从事的快递业务均存在较大差异,具体如下:

       揽件环节(包装、计费方式等):快递业务承揽货物多为标准小件,包装
难度相对较低;快运业务承揽货物多为大件或异形件,货物包装较为复杂,难
度较高。在计费方式上,快递和快运主要采取首重+续重模式,但首重和续重的
规定存在较大差异。快递首重设置较低(如 1 千克),续重每千克递次累加,
续重费用较高;而快运首重设置较高(如 10 千克或以上),续重每千克递次累
加,续重费用较低。在业务经营的计量上,因商品(物品)的重量、体积大小
明显不同,快递主要按票件量等计量;而快运一般按千克、吨等计量。

       分拣环节:快递业务主要使用交叉带自动分拣线,可实现全自动化分拣;
快运业务主要以叉车、托盘人工分拣。

       派送环节:快递的派送方式以快递员投递为主,或通过快递柜、驿站、便
利店集中代收再派发形式投递;快运由于无法暂存,须采用货车上门派送,视
客户具体需要增加上楼、安装等点对点多场景服务。

3
    来源:物流时代周刊

                                     107
         快递多为标准小件                       快运多为大件或异形件
             图:快递和快运在货品重量和规格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快递主要使用自动分拣线进行分拣转运         快运主要使用叉车等进行分拣转运
              图:快递和快运在分拣、转运等环节存在较大差异

  (5)发行人快递业务与运乾物流快运业务对比


                                     108
    发行人快递业务与运乾物流快运业务在票均重量、分重量段票件量方面情
况具体比较如下:

    从票均重量看,报告期各期,快递票均重量在 1 千克左右,且近年来发行
人及同行业主要公司均根据快递业务自身特点、行业变化情况、市场需求等采
取更加聚焦轻小件的经营策略,快递业务票均重量呈持续下降趋势,小件化、
轻量化趋势逐步突出;而快运票均重量在 120 千克左右,大件占据主要份额,
差异明显。

    从分重量段票件量占比看,如前分析,快递运送的包裹重量主要在 10 千克
及以下;而快运业务则以质量重、体积大的物品为主,重量通常在 10 千克及以
上。报告期各期,快递业务 10 千克及以内重量段票件量占比均超过 98%,而快
运业务在该重量段票件量占比均不超过 4.24%,双方重叠度极低。




             图:韵达股份(快递)与运乾物流(快运)票均重量相差极大




                                      109
       图:韵达股份(快递)与运乾物流(快运)轻公斤段票数占比相差极大

    基于上述,从单票重量和分重量段票件量等数据分析,发行人快递业务与
运乾物流快运业务重叠度极低,不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3、发行人与运乾物流独立经营

    发行人与运乾物流目前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相
互独立。

    资产独立:运乾物流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
备以及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与发行人共用资产



                                    110
或相互占用、支配的情况,亦不存在以资产、权益或信用为发行人债务提供担
保的情况。

    人员独立:运乾物流具备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拥有独立
的人事、工资、社会保障等管理体系,独立招聘和管理员工,其员工与发行人
不存在混用的情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运乾物流担任除董事、监
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形;运乾物流和发行人的其他主要经营管理团队成员均
独立任职、不存在相互兼职的情况。

    财务独立:运乾物流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和财务管理制度;具备独立的财务负责人及其他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均专职在
运乾物流处任职;运乾物流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与发行人或其下属公司不存在
共用银行账户情形,与运乾物流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也不存在共用银行账
户的情形;运乾物流保持完整独立的财务核算,收入、成本、费用核算完整,
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相互承担成本费用或成本费用划分不清晰的情形。

    机构独立:运乾物流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架构和经营场所;设立了必要的
权力机构和职能部门,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各部门分工明确、独立行使各自
的职权;其机构设置与运行均与发行人保持相互独立,不存在混同的情况。

    业务独立:运乾物流已建立完整独立的业务体系,能够独立开展各项业
务,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运乾物流生产经营所需的技术不依赖
于发行人及其他关联方;运乾物流亦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依赖的关联交易
等其他业务和技术不独立的情形。

    基于上述,发行人所从事的快递服务与运乾物流所从事的快运业务在内涵
和外延、监管体制、准入资质、产品类别、客户类型、业务模式等方面具有清
晰的区分和较大的差异。运乾物流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面市场独立经营的
能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均与发行人相互隔离和独立。
因此,运乾物流所从事的快运业务与发行人所从事的快递服务不构成实质性同
业竞争。




                                   111
     二、申请人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违反关于避免或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情
形

     2016 年 6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和陈立英、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曾出
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本人的近亲属及本人、本人的近亲属控制
           的其他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均未从事与上市公司、韵达货运及其下
           属公司所从事的业务相同、相似或相关的业务,本人亦未在与上市公司、韵达
           货运及其下属公司存在竞争业务的其他公司或企业任职、兼职或提供顾问建议
           (受韵达货运委派前往韵达货运参股企业处任职除外),除 Yunda Express
           USA Inc.和 YUNDA Express Europe GmbH 之外,本人亦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与
           上市公司、韵达货运及其下属公司所从事的业务相同、相似或相关业务的企业
           或实体。本人承诺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之前,完成 Yunda Express USA Inc.的
           注销及将持有的 YUNDA Express Europe GmbH 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二、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承诺在本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
           本人的近亲属及本人、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
           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
           作、联营、投资、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所从
           事的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包括:1、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参
聂腾云、陈
           与或协助他人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
  立英
           关系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其他经营活动;2、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上
           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
           3、本人不会受聘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任何竞争者或直接或间接地向该
           等竞争者提供任何建议、协助或业务机会;4、本人不会指使、误导、鼓励或
           以其他方式促使、劝诱、胁迫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员工或管理人员终止与
           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5、本人不会促使他人聘用上
           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员工或管理人员。
           三、本人承诺,如本人、本人的近亲属及本人、本人的近亲属控制的企业或者
           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
           下属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
           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四、本人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
           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本人对因
           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
           织等关联方均未从事与上市公司、韵达货运及其下属公司所从事的业务相同、
           相似或相关的业务,本企业亦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与上市公司、韵达货运及其下
           属公司所从事的业务相同、相似或相关业务的企业或实体。
           二、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承诺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
           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
上海罗颉思
           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营、投资、兼并、受托经
           营等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所从事的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
           的业务,包括:1、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与上市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其他
           经营活动;2、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届时正在从
           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

                                       112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三、本企业承诺,如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等关联方未
           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有
           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
           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四、本企业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
           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本企业
           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
           任。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上述承诺中实际控制人有关“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之前,完成 Yunda Express USA Inc.的注销及将持有的 YUNDA Express
Europe GmbH 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的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其余承诺均
在正常履行中。

    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新增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
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本次募投项目为分拣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均用于公司开展快递物流综合
服务等主营业务,不会新增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

    四、中介机构核查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快运行业和快递行业相关公开资料,获取发行人及运乾物流关于从
事业务的说明,对发行人提供的关于快递业务和快运业务在定义、监管体制、
准入资质、产品类别、客户类型、业务模式等方面的差异进行分析复核;

    2、查阅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聂腾云和陈立英、控股股东上海罗颉思曾出具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核查相关承诺函的履行情况;

    3、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核查募投项目的投资数额安排明
细,核查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新增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或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113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

    1、运乾物流所从事的快运业务与发行人所从事的快递服务不构成实质性同
业竞争;

    2、申请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反关于避免或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情形;

    3、本次募投项目为分拣设备自动化升级,均用于公司开展快递物流综合服
务等主营业务,不会新增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不会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

问题 14

    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租赁
物业中存在国有划拨土地及集体土地的情形。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未能办
理权属证书的原因、具体用途、目前使用情况、取得权属证书的计划及具体办
理进展情况,是否存在障碍,使用上述房产是否违反土地、住建、规划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2)租赁物业涉划拨用地的,是否符
合有关划拨用地规定;涉集体土地的,是否符合有关集体土地流转规定。是否
存在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风险。(3)存在权属瑕疵或违规使用的土地及房产,
是否能够持续使用,是否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信息披露和
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未能办理权属证书的原因、具体用途、目前使用情况、取得权属证书
的计划及具体办理进展情况,是否存在障碍,使用上述房产是否违反土地、住
建、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一)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情况
如下:


                                 114
序号         主体                座落          面积(m)     用途及使用情况
       上海韵达速递有限   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                生产用房及辅助用房
 1                                              14,411.98
       公司               路 6679 号                          等,正在使用中
                          上海市青浦区青浦镇                生产用房及辅助用房
 2     韵达货运                                  8,936.7
                          崧复路 1253 号                      等,正在使用中
       江苏江韵物流有限                                     生产用房及辅助用房
 3                        句容市郭庄镇百丈村    87,444.57
       公司                                                   等,正在使用中
       台州浙韵电子商务   台州市三门县岭枫公                生产用房及辅助用房
 4                                              95,763.49
       有限公司           路与 G15 高速入口                   等,正在使用中
       沈阳市韵必达电子                                     生产用房及辅助用房
 5                        新民市兴隆堡镇       108,094.09
       商务有限公司                                           等,正在使用中
       温州韵必达电子商                                     生产用房及辅助用房
 6                        永嘉县黄田街道        29,094.24
       务有限公司                                             等,正在使用中
                          进贤县经济开发区温
       南昌达必韵电子商                                     生产用房及辅助用房
 7                        圳园温福达到以西园   173,665.11
       务有限公司                                             等,正在使用中
                          区二路以北
       潍坊韵达电子商务   安丘经济开发区新安                生产用房及辅助用房
 8                                               397,862
       有限公司           路西侧、闫成街北侧                  等,正在使用中
                                                            生产用房及辅助用房
       永安韵安电子商务   永安市贡川镇贡川工
 9                                              68,561.1      等,尚未投入使用
       有限公司           业园
                                                                    (注)
注:截至 2022 年 4 月,该处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关于上述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原因及具体办理进度的有关情况如下:

     (1)第 1 项和第 2 项房屋建成时间较早,因建设时期有关建设手续不完
备、部分工程资料缺失等历史原因,导致房屋权属证书暂无法办理。

     (2)第 3 项房屋已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施工等建设审批手续以及相关
建设工程验收手续,并一直积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因当地对该处区域的规
划和相关安排等原因导致未能办理权属证书。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
相关子公司正在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权属证书办理事宜,同时,公司相关子公
司拟计划将业务搬迁至其他自建场地待自建场地竣工验收后可作为替代,不会
对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3)第 4-9 项系建于自有土地之上的房屋,已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设审批手续,鉴于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流程较长,且
由于近期新冠肺炎疫情等外部因素,相关手续办理工作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
响。目前第 4-8 项等房屋的权属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其中部分已提交不动产

                                        115
登记资料,预计待疫情影响等外部因素缓解,以及测绘等有关资料和手续齐备
后将会取得相应房屋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障碍。其中,第 9 项房屋已于 2022
年 4 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二)使用上述房产是否违反土地、住建、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
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1、关于房屋报建涉及的土地、住建、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
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
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
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
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
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
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
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根据《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
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
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 1%以上 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
处 3 万元以下罚款。”

   2、使用上述房产是否违反土地、住建、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构
成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就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所涉及的有关土地、住建、规划等建设
审批手续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第 1 项和第 2 项房屋建成时间较早,建设时期涉及建设审批手续和验
收手续不完备的情况。根据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于 2016 年 8 月出具
的证明,当时该等房屋作为临时建筑进行使用事项已经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土
地管理局确认同意。

   (2)第 3 项房屋所座落土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时期已依法办理


                                  11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手续并一直积极办理房屋权
属证书,未能办理权属证书主要由于当地对该处区域的规划和相关安排等原因
所致。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已于 2016 年 6 出具证明,证明该建设项目在建设
时无违法违规情形。

   (3)第 4-8 项房屋所座落土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时期已依法办
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手续,目前该等房屋的权
属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预计待疫情影响等外部相关因素缓解,以及有关资料
和手续齐备后将会取得相应房屋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障碍。

   根据《上市公 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 》第九条 规定,要 求公开发行 证券的
“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下列重大违
法行为:……(二)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
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
答》问题 4 规定,“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
到刑事处罚或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行为。

   公司相关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相关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权属证书事项而
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主管部门要求搬迁的情况。

   基于上述,公司相关子公司使用上述未办证房产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
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上述未办证房产而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租赁物业涉划 拨用地的,是否符合有关划拨用地规定; 涉集体土地
的,是否符合有关集体土地流转规定。是否存在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风险。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在境内承租使用的主要
场地(单项面积为 10,000.00 平方米及以上)共 33 处,面积总计为 844,418.88
平方米;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主要租赁房产(单项面积为 10,000.00 平方
米及以上)共 55 处,面积合计为 1,403,957.26 平方米,其中,部分租赁物业涉
及所在土地为划拨用地和集体用地的情形,具体有关情况如下:




                                  117
         (一)租赁物业涉及划拨用地的有关情况

                                      租赁房屋
                                                                                       产权
序号       承租方         租赁期限      面积             地址            出租方
                                                                                       证号
                                      (m)
                                                                             花 国 用
                                                   广州市花都区花            ( 2011 ) 第
                                                   东镇现代大道              721890 号、
                                       租赁房屋
                     2018.11.23                    (现金谷大道) 广州市华鑫 花 国 用
       广州市 金韵快                  41,799.06+
 1                   至                            与机场高速交汇 资产管理有 ( 2011 ) 第
       递有限公司                      租赁场地
                     2024.11.19                    处 ( 机 械 城 对 限公司  721887 号、
                                       40,231.63
                                                   面)和花狮大道            花 国 用
                                                   南面                      ( 2011 ) 第
                                                                             721888 号
                                       租赁房屋    昆明市经济技术
                     2017.07.01                                                   昆 国 用
       昆明金 韵速递                  26,982.40+   开发区信息产业      云南昆程经
 2                   至                                                           ( 2012 ) 第
       有限公司                        租赁场地    基 地 秋 景 路 63   贸有限公司
                     2022.06.30                                                   00642 号
                                       16,869.00   号
                                                   大连市甘井子区
                                                                                  大房权证甘
       大 连 韵 必 达 装 2021.09.01                西北路 867 号 1     中储发展股
                                      租赁房屋                                    单 字 第
 3     卸服务 有限公 至                            号库房及综合楼      份有限公司
                                      11,474.66                                   2000146881
       司                2022.08.31                1 层部分办公室      大连分公司
                                                                                  号
                                                   及平房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
     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 号)第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租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纳入土地出让收
     入管理。宗地长期出租,或部分用于出租且可分割的,应依法补办出让、租赁
     等有偿使用手续。建立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收益年度申报制度,出租人依
     法申报并缴纳相关收益的,不再另行单独办理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批准
     手续。

         根据上述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并未禁止划拨地使用权人出租划拨地及/或其
     地上建筑,要求划拨地使用权人在出租该等划拨地及/或其地上建筑时上缴租金
     中所含土地收益或依法补办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手续,不再另行单独办理划
     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批准手续。因此,公司相关子公司租赁划拨用地无需
     办理相关出租审批手续。若划拨地使用权人未能依据规定办理有偿使用手续,
     则划拨地使用权人存在违规风险,承担该责任的主体并非公司相关子公司。


                                             118
            此外,上述第 1 项租赁已取得当地镇政府出具的确认该租赁场地的产权归
     属以及租赁用途符合土地规划用途的证明;第 2 项租赁已取得当地国土部门和
     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确认该租赁场地的产权归属以及租赁用途符合土地规划用途
     的证明。

            第 3 项租赁的出租方未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就租赁用途等相关事项的确认文
     件,该处租赁面积 为 11,474.66 平方米 ,仅占公司及 其境内控股子 公司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主要租赁房产总面积的 0.82%,比例较低。根据公司的说明及
     确认,子公司租赁该处物业用于物流中转及生产辅助,未违反该地块的规划用
     途。

            基于所述,依据现行法相关规定,公司相关子公司租赁划拨用地无需办理
     相关出租审批手续。若划拨地使用权人未能依据规定办理有偿使用手续,则划
     拨地使用权人存在违规风险,公司相关子公司不会因为承租划拨地及地上建筑
     物的行为直接承担相关行政责任,不存在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风险。同时,根
     据当地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公司的说明和确认,相关子公司租
     用划拨地及地上建筑物未违反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上述划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
     租赁在公司主要租赁物业面积中占比较低,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二)租赁物业涉及集体土地的有关情况

                                  租赁房屋
                                                                            产权     土地
序号        承租方     租赁期限     面积            地址         出租方
                                                                            证号     类型
                                  (m)
                                                河南省郑州市经
                                                                          牟集用
                    2020.05.01                  济技术开发区四
       郑州韵必达速                                            郑州天定商 ( 2013    集体
 1                  至            16,316.25     港联动大道与郑
       递有限公司                                              贸有限公司 )    第   土地
                    2022.07.03                  民高速交汇处向
                                                                          081 号
                                                南 1 公里路东
                                                河南省郑州市经
                                                                          牟集用
                    2019.07.10                  济技术开发区四 河南润之新
       郑州韵必达速                                                       ( 2013    集体
 2                  至            21561.03      港联动大道与郑 物流有限公
       递有限公司                                                         )    第   土地
                    2022.07.09                  民高速交汇处向 司
                                                                          084 号
                                                南 1 公里路东




                                              119
                                 租赁房屋
                                                                             产权   土地
序号      承租方      租赁期限     面积            地址         出租方
                                                                             证号   类型
                                 (m)
       太原韵必达装 2021.06.01                 太原市清徐县王 太原元跃物
                                                                                    集体
 3     卸服务有限公 至           25,830.60     答乡同戈站村榆 流园区有限 /
                                                                                    土地
       司           2024.05.31                 古线 2 号      公司
                                 租赁房屋
                    2016.06.01   31,900.00                    东莞市宏鸿
       东莞市莞韵速                            广东省东莞市沙                       集体
 4                  至           +租赁场                      物业投资有 /
       递有限公司                              田镇穗丰年村                         土地
                    2022.06.30       地                       限公司
                                 32,527.00
                                 租赁房屋
                                               昆明市呈贡县洛
                    2020.06.01   24,289.00
       昆明金韵速递                            羊街道办事处大 云南晟程物            集体
 5                  至           +租赁场                                 /
       有限公司                                洛羊社区呈运大 流有限公司            土地
                    2025.05.31       地
                                               道旁
                                 18,851.00
                                 租赁房屋
                                               湖北省武汉市蔡
                    2021.06.18   22,802.00                    武汉顺创清
       武汉市承韵速                            甸区星光集团红                       集体
 6                  至           +租赁场                      产业园有限 /
       递有限公司                              焰村星光工业园                       土地
                    2022.06.17       地                       公司
                                               C区
                                 18,174.00
                                 租赁房屋
       东莞市莞韵速 2016.10.01   25,661.69     广东省佛山市顺 云梦县志成
                                                                                    集体
 7     递有限公司佛 至           +租赁场       德区北滘镇西海 运输有限公 /
                                                                                    土地
       山分公司     2022.09.30       地        村沙仔围       司
                                 18,073.26
                                               济宁市汶上县康
                                               驿镇工业园区内
       济南恒韵装卸 2020.09.25
                                               镇驻地 南 G105 济宁天梓物            集体
 8     服务有限公司 至           19,403.92                               /
                                               东侧(原李庄窑 流有限公司            土地
       济宁分公司   2023.09.24
                                               厂)的济宁金盛
                                               智慧物流产业园
                    2018.11.12                                北京五木服
       北京市金韵达                            北京市通州区张                       集体
 9                  至           29,541.49                    装有限责任 /
       速递有限公司                            家湾镇北大化村                       土地
                    2022.11.11                                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
     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
     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


                                             120
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公司上述租赁物业涉及集体土地的情形中,第 1-6 项租赁的出租方已提供
当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租赁事项已经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3 以上或者村民代表 2/3 以上同意的证明文件。

    第 7-9 项租赁的出租方未能提供当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土地租赁事项已经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3 以上或者村民代表 2/3 以上同意等
证明文件,该等租赁未履行前述《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相关程序,不符合上
述规定,出租方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可能,公司相关子公司存在无法继续承租
该等物业的风险。

    针对上述情况,基于下述理由,该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第 7 项租赁的租赁场地面积为 18,073.26 平方米,占公司及其境内控
股 子 公 司 相 关 主 要 租 赁 场 地 总 面 积 的 2.14% ; 第 7-9 项 租赁 房 屋 面 积 为
74,607.10 平方 米, 占公 司及 其境 内控 股子 公司 相关 主要 租赁 房产 总面 积 的
5.31%,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相关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其中,第 8、9 项租赁已由当地镇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确认租赁
房屋的产权归属,并确认租赁房屋用途符合规划用途。

    (2)针对前述租赁场地和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责任主体为业主方,
如因物业存在瑕疵而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限期改正、强制拆除等处罚,
其责任承担主体同样为出租方或业主方,公司子公司不存在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的风险。

    (3)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对转运中心等经营场所的需求增长较
快。但该类适合用于物流用途的场地通常位于城郊面积较大、交通便利的地
区,该等地区的房产存在权属证书不完善的情况。若房产权属不完善或其他问
题导致需要搬迁的情况,公司可在短时间内寻找到可替代场所。目前不存在因
该等租赁房产权属不完善或其他问题而导致公司下属相关公司正常经营受到重
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121
    (4)根据公司的说明和确认,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该等租赁房产的
承租方与出租方就租赁合同的履行未发生重大争议或纠纷。该等租赁房产的租
赁使用稳定,报告期内未发生被要求强制搬迁的情况。

    (5)相关租赁合同中已作出相关约定,若因租赁物业产权不完善等原因给
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将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承担有关赔偿或违约责任。

    三、存在权属瑕疵或违规使用的土地及房产,是否能够持续使用,是否对
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一)自有房产

    如前所述,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
房产中,目前还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形中,有 5 处未办妥的原因系正在办理
过程中,房屋权属证书的取得不存在实质障碍,另有 3 处的情况如下:

    (1)有 2 处房屋建成时间较早,建设时期涉及建设审批手续和验收手续不
完备的情况,根据当地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当时该等房屋作为临时
建筑使用事项已经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确认同意。该 2 处房产面积
仅占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房产总面积的 0.82%,比例较低,公
司相关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因上述权属瑕疵情况受到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也
不存在被要求搬迁的情况,该等房屋亦不存在重大权属争议或纠纷;若因权属
瑕疵问题导致需要搬迁的情况,公司可在短时间内寻找到可替代场地,不会因
此导致公司相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有 1 处房屋所座落土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时期已依法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手续并一直积极办理房屋权
属证书,未能办理权属证书主要由于当地政府对该处区域的规划和相关安排等
原因所致,当地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已经就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出具
证明,确认该建设项目建设时期无违法违规情形。该处房产面积占公司及其境
内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房产总面积的 3.08%,比例较低,公司相关子公司报
告期内未因上述权属瑕疵情况受到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也不存在被要求搬
迁的情况,该等房屋亦不存在重大权属争议或纠纷。同时,公司相关子公司拟


                                  122
计划将业务搬迁至其他自建场地,待自建场地竣工验收后可作为替代,不会对
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针对上述公司及境内控股子公司自有房屋瑕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
制人承诺,若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因自有的房屋不规范情形影响公司及其
境内控股子公司正常运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将积极采取有效措
施,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安排提供相同或相似条件的房屋供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
公司经营使用等,促使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持续正常进行,以减
轻或消除不利影响;若因上述情形影响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正常运营而导
致公司遭受实际损失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公司境内控股子公司自有房产存在权属瑕疵的情况对公司及其境内
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
障碍。

    (二)租赁物业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的存在权属瑕疵的租赁
物业情况如下:

    (1)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的主要租赁场地中,部分租赁场地存在出租
方未能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产权证明、集体土地未能提供相关流转证明文
件、出租方未能提供产权方同意转租的文件以及其他未能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
情形,该等租赁土地面积占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上述主要租赁场地总面积
的 7.86%。

    (2)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的主要租赁房产中,存在部分租赁房屋的出
租方未能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产权证明、集体土地之上的房屋未能提供相关流
转履行当地集体决策程序的证明文件、划拨土地之上的房屋未能提供政府部门
出具的有关租赁用途合规性等有关事项的证明文件的情形,以及出租方未能提
供产权方同意转租的文件以及其他未能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情形,该等租赁房
屋面积占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相关主要租赁房屋总面积的 25.43%。

    针对上述情况,基于下述理由,该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的


                                  123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上述租赁场地和房屋中,出租方未能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权属证
明的主要原因包括租赁房屋所坐落土地为集体土地以及部分房屋因历史原因未
能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等。针对前述租赁场地和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责任
主体为业主方,如因物业存在瑕疵而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限期改正、强
制拆除等处罚,其责任承担主体同样为出租方或业主方,不会因此导致公司或
其子公司受到处罚。

    (2)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对转运中心等经营场所的需求增长较
快。但该类适合用于物流用途的场地通常位于城郊面积较大、交通便利的地
区,该等地区的房产存在权属证书不完善的情况。若房产权属不完善或其他问
题导致需要搬迁的情况,公司可在短时间内寻找到可替代场所。目前不存在因
该等租赁物业权属不完善或其他问题而导致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3)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该等租赁房产的承租方与出租方就租赁合
同的履行未发生重大争议或纠纷;该等租赁物业的租赁使用稳定,报告期内未
发生被要求强制搬迁的情况。

    (4)部分租赁合同中已作出相关约定,若因租赁物业产权不完善等原因给
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将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违约责任。

    (5)就上述存在瑕疵情形的租赁房屋,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出
具书面承诺函,承诺若因租赁的场地和/或房产不规范情形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该等场地和/或房产以从事正常业务经营,其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包括但不
限于协助安排提供相同或相似条件的场地和/或房产供相关企业经营使用等,保
证各相关企业业务经营持续正常进行,以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并愿意承担公
司及子公司因前述场地和/或房产收回或受处罚或承担法律责任而导致的损失和
费用。

    综上,公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主要租赁物业中存在瑕疵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不构成


                                 124
实质性法律障碍。

    公 司 已 在 《募 集 说 明书 》“ 第三 章 风 险 因 素” 之 “四、经 营风 险” 之
“(八)部分自有及租赁房屋权属瑕疵的风险”中就上述相关风险进行了补充披
露,具体如下:

    “(八)部分自有及租赁房屋权属瑕疵的风险
    公司及其境内控股 子公司拥有的主要房产中,有少量房屋因 建成时间较
早、所在地政府对当地对该处区域的规划和相关安排等原因导致未能尚未办理
权属证书;主要租赁场地中,存在部分租赁场地出租方未能提供土地使用权证
书或产权证明、集体土地未能提供相关流转证明文件、出租方未能提供产权方
同意转租的文件以及其他未能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情形;主要租赁房产中,存
在部分租赁房屋存在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产权证明、集体土地之上
的房屋未能提供相关流转履行当地集体决策程序的证明文件、以及划拨土地之
上的房屋未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有关租赁用途合规性等有关事项的证明文件
的情形、出租方未能提供产权方同意转租的文件以及其他未能提供有关证明文
件的情形。

    若因上述自有及租赁场地房屋权属瑕疵问题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无法继续使
用,从而需要公司寻找其他房屋替代,将可能对公司短期内的生产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

    四、中介机构核查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厂房租赁合同清单及相应
合同;

    2、取得并查阅了租赁厂房的产权证书、出租方/产权方出具的关于厂房房
屋产权的说明;

    3、取得了相关租赁备案登记证明


                                       125
       4、取得了发行人的确认函。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相关子公司使用上述未办证房产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发
行人相关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上述未办证房产而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情
形。

       2、依据现行法相关规定,发行人相关子公司租赁划拨用地无需办理相关出
租审批手续。若划拨地使用权人未能依据规定办理有偿使用手续,则划拨地使
用权人存在违规风险,发行人相关子公司不会因为承租划拨地及地上建筑物的
行为直接承担相关行政责任,不存在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风险。根据相关主管
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发行人的说明和确认,相关子公司租赁划拨地及地上建筑
物的用途符合土地规划用途,不存在违反《划拨用地目录》及划拨用地有关规
定的情形。

       3、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主要租赁物业中存在瑕疵的情形不会对发行
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不构成
实质性法律障碍。



问题 15

       根据申请文件,2021 年申请人以战略投资者的形式认购德邦股份非公开发
行股份。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结合战略合作协议等相关合作安排,说明战
略合作开展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协议安排的情况。(2)是否存在未履行向投资
者作出的公开承诺行为。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26
       一、结合战略合作协议等相关合作安排,说明战略合作开展情况,是否存
在违反协议安排的情况。

       (一)公司与德邦股份战略合作背景

       2020年5月23日,鉴于公司与德邦股份在行业内均具有较强的重要战略性资源
优势,双方拟谋求长期共同发展,经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福杉投资就福杉投资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德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

事项与德邦股份签署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

山 保 税 港 区福 杉 投资 有 限 公司 之 战略 合 作协 议 》 (以 下 简称“ 《 原 战略 合 作 协

议》”),福杉投资与德邦股份签署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福杉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原认购协议》”)。

       2020年12月21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福杉投资与德邦股份就《原战略合作协议》及《原认购协议》签署补充协议,对

《原战略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合作方式和对《原认购协议》中约定的限售期进行修

改。

       2021年1月24日,为了更好地落实双方战略合作目标,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原战略合作协议》和《原认购协议》予以终止,并由公

司作为德邦股份非公开发行认购主体与德邦股份签署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和《德

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二)公司与德邦股份战略合作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2021年1月24日与德邦股份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战略合作

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27
    2、合作目标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大件快递行业和快递行业龙头企业,拟充分利用各自
领域的业务能力和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与甲方实现以下目标:1)共同提升市
场占有率,进一步凸显规模效应;2)降本增效,加强甲、乙双方市场竞争力;
3)增强甲、乙双方的持续盈利能力及提升品牌价值。

    3、合作领域及合作方式

    (1)合作领域及协同效应

    甲、乙双方拟充分发挥各自产品、服务经验、品牌价值及业内资源等相关
优势,在市场拓展、网络优化和集中采购等方面进行合作。

    (2)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生效后,为拓展合作渠道、保障合作成效,甲乙
双方将建立以下合作机制:

    1)市场拓展

    基于甲、乙双方各自在大小件快递、零担等各业务方面的优势经验,通过
交叉销售,双方推进实现销售资源共享。在部分时间或部分区域,如若甲、乙
双方在各自不能独立满足客户的产品需求时,可优先推荐客户使用另一方相关
产品,或者可优先选择另一方共同合作开发该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对应的快
递、零担、供应链等多产品的一体化服务。对于此类客户,甲、乙双方应该按
照各自的资源贡献及相关协议约定,分配对应比例的收益。此外,后续合作中
乙方将向甲方开放末端网点韵达快递超市的系统接口,结合甲方渠道覆盖需求
将末端网点进行互通。

    2)网络优化

    当甲、乙双方其中一方有转运中心、运输车辆和末端网点及相关业务资源
需求时,另外一方如若有对应的富余配套资源,甲、乙双方在满足效率提升、
成本优化等前提下,在市场价格及其他重要商务条款同等的情况下,全网或部
分区域可优先向对方共享转运中心、运输车辆和末端网点及相关业务资源。


                                 128
    3)集中采购

    甲、乙双方集中采购各类装备和材料,包括 IT 设备、包装材料以及其他辅
助设备等,实现规模化集采降本。甲、乙双方共享优质供应商和资源采购计
划,在同等资源需求和相同采购条件下,优先选择对方为联合采购商。

    4、战略投资后公司经营管理

    (1)本次认购完成后,乙方承诺将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公司章程的规
定,就其持有的甲方股份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合理参与
甲方公司治理。

    (2)发行结束日起,乙方有权按照《公司法》及甲方《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向甲方董事会提名一名非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
东权利,合理参与甲方公司治理,协助甲方进行决策,在甲方公司治理中发挥
积极作用,保障甲方利益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三)公司与德邦股份战略合作开展情况

    1、公司向德邦股份委派非独立董事

    德邦股份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
股东大会决议,赖世强先生受公司委派当选为德邦股份非独立董事。

    2、双方合作进展

    自《战略合作协议》等相关协议签署以来,公司与德邦股份积极展开对接,
在场站、运力、末端、采购、联合开发客户等模块进行多轮探讨,盘点可合作
空间,并初步达成了一定的合作成效,具体如下:

业务模块                                 合作进展
           韵达股份将基于现阶段建成、在建及拟建的优质区位场站特征,结合德邦股
           份网络布局优化的资源需求及自身丰富的定制化场站建设经验,向德邦股份
场站模块
           开放富余场站、产业园资源的开发使用,同时,韵达在场站方面丰富的管理
           运作经验也将导入德邦股份。
           韵达股份持续投入 IT 大数据建设,积累了大量的车线转运规划数据和场景,
运力模块   在包裹处理及路由系统等方面摸索出了具备行业前瞻性的解决方案,这些解
           决方案同样适用于大件快递细分场景,韵达股份将派出资深团队进驻德邦股


                                     129
 业务模块                                  合作进展
             份运力管理现场对特定线路的运力成本优化需求开展专项分析,并基于韵达
             股份的大数据分析算法对德邦股份的处理系统及路由系统进行二次开发,提
             供深度学习的算法技术支持,提升德邦股份的包裹处理及路由分析算法能
             力。
             韵达股份基于自身市场规模及加盟制业务模式具备国际国内广泛覆盖的渠道
             网络,相较德邦股份当前的末端渠道更为下沉且覆盖范围更广,后续合作中
             韵达股份将向德邦股份开放末端网点韵达快递超市的系统接口,结合德邦股
 末端模块
             份渠道覆盖需求将末端网点进行互通,提升德邦股份的网络覆盖密度,并延
             伸德邦股份的销售网络覆盖深度及广度,实现对于部分偏远地区的用户覆盖
             及末端派送的环节的效率提升,进一步提振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盈利能力。
             双方在车辆、油料及外请车运力采购等方面存在同类采购需求,一方面双方
 采购模块    共同扩大采购规模,提升议价能力来降低采购的单位成本,另一方面双方将
             深度共享采购车辆、分拣设备等选型的技术,提升车辆、设备的使用效率。
             韵达股份客户中存在大件快递、零担等综合性服务需求而不能独立满足客户
             产品需求时,韵达股份将优先推荐客户使用德邦股份相关产品,或优先选择
联合开发客
             与德邦股份共同合作开发该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对应的快递、零担、供应
  户方面
             链等多产品的一体化服务,实现末端客户共享,提升德邦股份开发客户的效
             率并增加客户粘性。

    基于上述分析,双方签署相关协议以来,公司向德邦股份委派了非独立董
事,并与德邦股份积极开展战略合作,不存在违反协议安排的情况。

    二、是否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行为

    根据前述分析,2021 年 1 月 24 日公司与德邦股份签署了《股份认购协
议》和《战略合作协议》,其中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股份认购协议》中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认购金额及认购数量

    (1)承诺主要内容

    公司承诺认 购德邦 股份本 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 票的认购 金额为 人民币
61,400 万元。

    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数量计算公式为:公司认购的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数量=认购金额÷发行价格。依据上述公式计算
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应当舍去取整。根据前述认购金额及发
行价格计算,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数量为 66,739,130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德邦股份总股本的 30%。


                                      130
    若德邦股份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双方确
认,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德邦股份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
行方案协商确定。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根据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按时、足额向
德邦股份缴付股权认购款项,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2、锁定期

    (1)承诺主要内容

    公司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公司所认购 A 股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
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上述锁定期满后,该等股
份的解锁及减持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严格遵守锁定期安排,未以任何方式转让持
有的德邦股份,也未由德邦股份回购相关股份,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二)《战略合作协议》中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认购及未来退出安排

    (1)承诺内容

    公司拟认购德邦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定价依据及持股期限将
根据双方签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邦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有关补
充协议(如有)进行约定。

    公司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韵达控


                                 131
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有关补充协议(如有)关于本次认购股份锁定期的约定。
锁定期限届满后,公司拟减持股票的,亦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根据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按时、足额向
德邦股份缴付股权认购款项,并严格遵守锁定期安排,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形。

       2、战略投资后公司经营管理

       (1)承诺内容

       本次认购完成后,公司承诺将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德邦 股份公司章程的规
定,就其持有的德邦股份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合理参与
德邦股份公司治理。

       发行结束日起,公司有权按照《公司法》及甲方《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向德邦股份董事会提名一名非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
股东权利,合理参与德邦股份公司治理,协助德邦股份进行决策,在德邦股份
公司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保障甲方利益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2)承诺履行情况

       德邦股份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委派赖世强为德邦股份非独立董事,并合理参与德邦股
份公司治理,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基于上述,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
公开承诺行为。




                                      132
       三、中介机构核查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与德邦股份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等文
件;
       2、查阅公司及德邦股份的公开披露文件;
       3、访谈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查阅相关文件,了解双方的进展合作情况及
承诺履行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
       公司与德邦股份基于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等相关合作安排,积极、有
序推进相关合作,不存在违反协议安排的情况;公司严格履行出具的各项承
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




                                    133
(此页无正文,为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章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卢   文                             刘    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5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己认真阅读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 回复报告的全部内
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
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