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11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于 2022 年 7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10 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11 人,
实际出席的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
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
币 245,000.00 万元(含 245,000.00 万元)。除上述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公司拟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
额进行调整,同时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公司拟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
额进行调整,同时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
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公司拟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
额进行调整,同时对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因权益分派事项
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在实
施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实施完成了 2021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三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和《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回购注
销原则调整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2.26 元/股,回购股数为
244,218 股,公司用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回购的总金额为 2,994,112.68 元。公司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7.94 元/股,回购股数为 258,310 股,公司用于第
四期限制性股票回购的总金额为 2,050,981.40 元。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本次董事会调整事项组织办理上述回购
注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手
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此
发表了相关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