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1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韵达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韵达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客观、公正的
态度,就如下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
全。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
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自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发生任何违规担保
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 宇 楼光华 张冠群
肖安华 张大瑞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