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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韵达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01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于 2022 年 8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市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
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周龙、符勤回避表决。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其他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
司拟建立并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
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相关规定,制定了《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公司董事杨周龙、符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
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周龙、符勤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杨周龙、符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周
 龙、符勤回避表决。

    为高效、有序地实施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
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2)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
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与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
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预留授予事项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
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12)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
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以及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规定的其他针对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事宜,终止公司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等;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
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
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为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的实施聘请律师、收款银行等中介机构、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实
施回购等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5)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项下
所有授出的股票期权均已被行权或被注销的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16)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杨周龙、符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
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