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号码公告2023-04-13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号码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股份”或“发行人”、“公司”、“本
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甬兴证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和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中信证券、银河证券、甬兴证券、
瑞银证券、国泰君安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6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34 号)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
“韵达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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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1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
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4 月 13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
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
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
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
购金额不足 245,000.00 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 245,000.00 万
元。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
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73,500.00 万
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
险评估程序,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
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
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
次数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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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和可交换债的次数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
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
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
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根据《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韵达股份及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T+1 日)主持了韵达转
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
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现将中签号码公告
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五位数 15219,65219,94191
末六位数 766800,166800,366800,566800,966800
末七位数 2674218,0174218,5174218,7674218
末八位数 67097973
970382990,170382990,370382990,570382990,770382990,302071316,
末九位数
052071316,552071316,802071316
末十一位数 07430337572
凡参与韵达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
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367,144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 张(1,000
元)韵达转债。
特此公告。
发行人: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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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
上中签号码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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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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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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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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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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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