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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韵达股份: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3-04-26  

                        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215Z0188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1                                                   1-3
       行费用鉴证报告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2                                                   4-5
       行费用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3]215Z0188 号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股份)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韵达股份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
报告作为韵达股份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是韵达股份管理层的责任,这种
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韵达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1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韵达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情况。




                                   2
    (此页无正文,为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3]215Z0188 号报告之
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廖金辉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方伟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卞卉


                               2023 年 4 月 24 日




                                   3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2408 号文《关于核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45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期限 6 年。截至 2023 年 4 月 17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45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50,000,000.00 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936,103.77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2,435,063,896.23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215Z0019 号《验资报告》
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分拣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                3,020,643,100.00        2,450,000,000.00
                    合    计                         3,020,643,100.00        2,450,000,000.00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3,020,643,100,00 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上
述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
筹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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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3 年 4 月 17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435,913,824.43 元,其中,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
2,435,063,896.23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
序       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金额               额
     1        分拣设备自动化升级项目        2,450,000,000.00      2,435,913,824.43      2,435,063,896.23
                   合    计                 2,450,000,000.00      2,435,913,824.43      2,435,063,896.23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936,103.77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
及保荐费用12,641,509.43元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
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016,509.43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
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016,509.43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不含税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12,641,509.43
          2        律师费用                                      660,377.36                 492,924.53
          3        会计师费用                                    768,867.92                 264,150.94
          4        资信评级费用                                  264,150.94                 259,433.96
          5        信息披露费                                    481,132.08
          6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20,066.04
                        合    计                               14,936,103.77               1,016,509.43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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