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网集团: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29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8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28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
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文胜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9年1月28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7日15:00至2019年1月28日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
公司股份190,076,1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448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
189,992,1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438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
8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04%。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1,477,996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0.1823%。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票为 190,038,45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02%;反对
票为 37,7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98%;弃权票为 0 股,占参
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440,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4492%;反对票为 3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5508%;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票为 190,038,45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02%;反对
票为 37,7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98%;弃权票为 0 股,占参
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440,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4492%;反对票为 3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5508%;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未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
同意票为 190,038,45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02%;反对
票为 37,7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198%;弃权票为 0 股,占参
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440,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7.4492%;反对票为 3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5508%;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为 190,003,759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619%;反对
票为 72,4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381%;弃权票为 0 股,占参
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1,405,5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5.1015%;反对票为 7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4.8985%;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殷长龙律师、李威律师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 1月 29日